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下列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
第6题: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甲企业以自己的房屋及其房屋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但在登记时只登记了房屋,未登记房屋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该抵押担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7题:
甲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07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交通方便;使用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费用。该合同所设立的权利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2008年1月28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 关于甲公司以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第8题:
乙银行只能对大楼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权
乙银行有权对大楼和所占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所得主张优先受偿权
丙公司与甲公司所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未生效
丙公司对该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无权主张抵押权
第9题: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将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可以视为一并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10题: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单独另设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11题:
权属有争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权不明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已依法公告列入征收范围的房屋占用的建设
已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12题: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甲公司于2010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10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交通方便;使用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费用。该合同所设立的权利没有办理登记手续。2011年1月28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项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厂房。 2011年5月,因城市修改道路规划,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取得的尚未建设厂房的部分土地,用于市政公路建设。甲公司因该原因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发现登记机构登记簿上记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尽一致。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建造的厂房是否属于丙银行抵押权涉及的抵押物范围?并说明理由。丙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第18题:
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中,不得设定抵押的有()。
第19题:
下列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第20题:
同一宗建设用地不得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
两宗以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同一抵押权时,视为同一抵押标的物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权属存在争议的住宅可以抵押
第21题:
第22题:
丙企业因有效合同取得该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丙企业因善意取得该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丙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对抗乙银行的抵押权
乙银行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2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00万元债务没有消灭
甲公司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银行因善意取得而享有抵押权
甲公司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行为属于代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