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题目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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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
    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扶养受扶养人,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根据《继承法意见》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使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

  • 第2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5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六科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尚未生效
    D.该法律行为属于存在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
    E.该法律行为属于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5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3)选项D、E,并不能判断出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

  • 第3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5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六科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尚未生效
    D、该法律行为属于存在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
    E、该法律行为属于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5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3)选项D、E,并不能判断出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

  • 第4题:

    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

    A.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不结婚,则将房屋租给乙
    B.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借款5万元给乙
    C.甲与乙签订一份种子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种子通过鉴定,则合同生效
    D.甲与乙签订一份打人合同,约定如果乙将丙打一顿,甲付款1万元给乙
    E.甲与乙签订一份赠与合同,约定如果乙生病,就将电脑赠与他

    答案:B,D,E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设定要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所附条件须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合法;须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 第5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20年CPA经济法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也未生效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乙能否通过2020年CPA经济法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一种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 第6题:

    下列哪些合同不属于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 A、甲、乙约定:“若乙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甲赠与乙价值75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
    • B、甲、乙约定:“甲将一套房屋以30万元市价出卖给乙。”甲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半年后,甲出卖给乙的房屋被拆迁,补偿费高达400万元
    • C、甲、乙约定:“甲将一Iphone6L以6500元出卖给乙,‘假一罚十’。”乙购买后发现该手机系旧Iphone5翻新的,请求甲赔偿65000元
    • D、甲、乙约定:“为了报答乙的救命之恩,甲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三与李四约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期一年,利息5000元。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 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
    • 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个月后甲交付汽车。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 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五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乙订立的赠与合同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甲将一辆去年购买的BMW汽车赠与乙。”甲、乙为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一个月后,甲将该BMW汽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向丙交付了汽车,但未给丙办理过户登记。三个月后,乙通过司法考试。关于甲、乙、丙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请求甲交付该BMW汽车
    • B、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 C、乙有权请求丙交付该BMW汽车
    • D、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甲、乙间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甲每月初向乙批发一种服装,约定每月底结算货款,未售出者退还甲。甲、乙的买卖合同附生效条件

    B

    2020年4月1日,甲、乙约定:“张家口举办冬奥会开幕式前一周将一套房屋借给乙住30天。”甲、乙的借用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C

    甲与14岁的乙约定:“乙成年时,甲赠与乙BMW汽车一辆。”甲、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D

    甲、乙约定:“甲赠与乙2万元,其中1万元须用于支付司法考试辅导班的费用。”甲、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B

    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C

    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D

    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法律规定,一般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故选项A错;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故选项B对;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故选项C对;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故选项D错。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赠与合同中,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的有( )。
    A

    甲与某慈善机构约定,赠与该机构50万元用于扶贫

    B

    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赠与乙一台电脑,并经过公证

    C

    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10万美元用于科学研究

    D

    甲与乙口头约定,甲赠与乙房屋一所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赠与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 第12题:

    多选题
    乙下列约定,无效的有()。
    A

    甲、乙约定:“若乙在司法考试中为甲替考成功,报酬10万元”

    B

    甲律所与雇员乙订立的合同约定:“乙结婚视为自动辞职”

    C

    甲、乙约定:“他日父母百年以后,父母的房屋归哥哥甲,其他遗产均归弟弟乙”

    D

    甲与婚外同居的情人乙约定:“永久断绝关系,甲资助乙50万元回老家盖房”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是夫妻,关于甲、乙的夫妻财产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结婚后,甲的父母出资200万元,乙的父母出资300万元给甲、乙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若无明确约定,该房屋应认定为甲、乙共同共有
    B.甲有婚前房屋一套,与乙结婚后,甲将该房屋出租3年,共获租金18万元。若无明确约定,这18万元租金应认定为甲、乙共同所有
    C.甲有婚前房屋一套,若甲、乙结婚满8年,除非另有约定,该房屋自动转换为夫妻共同共有
    D.夫妻甲、乙离婚5年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答案:D
    解析:
    A.错误。《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选项错误。 B.错误。《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若无明确约定,应认定为甲个人财产。故B选项错误。 C.错误。《婚姻法解释 (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C选项错误。 D.正确。根据 《婚姻法解释 (三)》第18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D选项正确。

  • 第14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C.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房屋一套
    D.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天总会下雨的(选项A属于附期限),但明天不一定会下雨(选项B属于附条件);(2)选项C:博士学位不一定能取得,何况还限定明年,属于附条件;(3)选项D:儿大不由娘,回不回来实在难说,属于附条件。

  • 第15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
    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
    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
    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答案:A
    解析:
    B项中北京下雨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条件的“不确定性”特征,不是附条件而是附期限。C项中约定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D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要求,不能对法律行为产生影响。

  • 第16题:

    (本题选项B涉及考点2018年教材有变动)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B.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C.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D.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答案:C,D
    解析:
    选项B所涉及考点2018年教材有变动。(1)选项A: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2)选项B:如果甲订立赠与合同时并不知道该瓷瓶是赝品,乙无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3)选项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该赠与;(4)选项D: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第17题:

    下列赠与合同中,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的有( )。

    A.甲与某慈善机构约定,赠与该机构50万元用于扶贫
    B.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赠与乙一台电脑,并经过公证
    C.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10万美元用于购房
    D.甲与乙口头约定,甲赠与乙一套房屋
    E.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在乙结婚那天甲赠送乙一辆奔驰跑车

    答案:C,D,E
    解析:
    本题考核赠与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民法典》关于任意撤销的规定。

  • 第18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7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 C、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 D、该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下列关于甲、乙间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每月初向乙批发一种服装,约定每月底结算货款,未售出者退还甲。甲、乙的买卖合同附生效条件
    • B、2020年4月1日,甲、乙约定:“张家口举办冬奥会开幕式前一周将一套房屋借给乙住30天。”甲、乙的借用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 C、甲与14岁的乙约定:“乙成年时,甲赠与乙BMW汽车一辆。”甲、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 D、甲、乙约定:“甲赠与乙2万元,其中1万元须用于支付司法考试辅导班的费用。”甲、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多选题
    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之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有()。
    A

    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B

    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C

    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D

    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核赠与合同。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选项A正确。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选项B正确。题目中没有说甲有欺诈的故意,不能直接认定是可撤销合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所以乙可以要求甲赔偿;选项C错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题目中不是这些法定情形,甲可以任意撤销,选项D错误。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B

    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C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

    D

    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7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

    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

    该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

    该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正确答案: C,B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赠与合同中,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的有(  )。
    A

    甲与某慈善机构约定,赠与该机构50万元用于扶贫

    B

    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赠与乙一台电脑,并经过公证

    C

    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10万美元用于科学研究

    D

    甲与乙口头约定,甲赠与乙一套房屋


    正确答案: C,A
    解析: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合同法》关于任意撤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