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后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签订地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题目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后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签订地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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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和王某在甲地签订合同,将张某在乙地的厂房一间出租给王某。后因王某未按期支付租金,双方发生争议。张某到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后,又到乙地人民法院起诉。乙地人民法院于6月5日予以立案,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于6月8日予以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是( )。

    A、张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B、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C、甲地人民法院

    D、乙地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D

  • 第2题:

    张祥与李军住所地均为甲地。2012年3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但4月李军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甲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乙地。紧接着,李军被公司派往丙地工作,2012年12月又被派到丁地。2013年5月,合同没有履行,张祥欲起诉李军,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问题的处理。详解:根据《民诉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李军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没有经常居住地,所以由原户籍所在地甲地法院管辖。故本题选A。

  • 第3题:

    (2011年)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C
    解析:
    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时,合同达到了“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状态,合同相应成立。

  • 第4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地
    • B、乙地
    • C、丙地
    • D、丁地

    正确答案:C

  • 第5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下列选项中不是该合同签订地的是()。

    • A、甲地
    • B、乙地
    • C、丙地
    • D、丁地

    正确答案:A,B,D

  • 第6题:

    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甲地
    • B、乙地
    • C、丙地
    • D、丁地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多选题
    张某向李某出售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尚未支付价款前,买受人李某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谢某可能主张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

    买卖合同已经签订,李某不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

    B

    虽然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是李某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

    C

    张某提供担保后,李某仍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D

    张某提供担保后,李某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或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不定项题
    6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签订地为(    )。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E

    刘某与李某协商确定地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某与李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如果当年张某读高三的女儿考不上重点大学,则张某将房屋卖给李某,带女儿出国。因李某购房心切,暗地安排一帅哥去学校结识张某的女儿,后带着张某的女儿到处游玩,导致张某原本成绩优异的女儿,高考落榜,遂李某要求张某将房屋卖与自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买卖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条件成就,张某须履行合同

    B

    条件不成就,张某无须履行合同

    C

    期限届至,张某须履行合同

    D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立,张某无须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本题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李某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视为条件不成就,张某无须履行该合同。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既没有房屋所有人的授权,也未征得其同意,竞擅自就该房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某和李某的买卖合同,在法理上称为 ( )
    A

    有效合同

    B

    效力待定合同

    C

    无效合同

    D

    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与李某于2018年1月1日签订一份租赁期为12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内王某未经李某同意又将该出租的房屋出卖给了张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C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D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经丙认可后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无需经租赁物的新所有人的认可。但王某出卖其所有的房屋,也无需经承租人张某的同意。

  • 第13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张某与李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如果当年张某读高三的女儿考不上重点大学,则张某将房屋卖给李某,带女儿出国。因李某购房心切,暗地安排一帅哥去学校结识张某的女儿,后带着张某的女儿到处游玩,导致张某原本成绩优异的女儿,高考落榜,遂李某要求张某将房屋卖与自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该买卖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条件成就,张某须履行合同
    B.条件不成就,张某无须履行合同
    C.期限届至,张某须履行合同
    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未成立,张某无须履行合同

    答案:B
    解析: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本题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李某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视为条件不成就,张某无须履行该合同。

  • 第15题:

    甲市居民张某与乙市居民李某在丙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将一辆汽车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双方在丁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张某反悔并告知李某自己已将汽车卖给他人。若李某欲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应向()起诉。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307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6题:

    张某向李某出售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尚未支付价款前,买受人李某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谢某可能主张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买卖合同已经签订,李某不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
    • B、虽然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是李某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
    • C、张某提供担保后,李某仍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 D、张某提供担保后,李某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正确答案:B,D

  • 第17题:

    张某和王某双方约定,张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王某,该房屋位于甲地,张某的住所在乙地,王某的住所在丙地。双方在合同中未就合同履行地作出约定,也未达成补充协议,则交付房屋的履行地为()。

    • A、甲地
    • B、乙地
    • C、丙地
    • D、丁地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单选题
    甲地的A公司与乙地的B公司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载明其签订地点为丙地,但房屋位于丁地,后来A公司与B公司因履行地点的确认产生纠纷。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此合同的履行地应为(  )。[2008年真题]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合同履行地点不能明确的,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此题合同中只载明了合同的签订地,未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房屋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第19题:

    单选题
    王某与李某于2012年1月1日签订-份租赁期为12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内王某未经李某同意又将该出租的房屋出卖给了张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C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D

    王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经丙认可后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题考核“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无需经租赁物的新所有人的认可。但王某出卖其所有的房屋,也无需经承租人张某的同意。

  • 第20题:

    单选题
    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郑某和张某拟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内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A
    解析: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B
    解析: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甲地

    B

    乙地

    C

    丙地

    D

    丁地


    正确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35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第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即应以李某在合同上摁手印的丙地为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