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税法,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资源税课税数量的有( )。
A.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金属矿原矿数量的,以其产量作为课税数量
B.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煤数量的,以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折算的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1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课税数量规定的是( )。
A.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B.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C.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
D.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折算成原煤数量
第2题:
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产量为课税数量
B.金属矿产品原矿,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程数量
C.无法正确计算原煤使用量的自用原煤,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量和白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产品的,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E.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出售的,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纳税
第3题:
第4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B.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自产液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