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有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可以采取的解决措施有( )。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题目

甲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有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可以采取的解决措施有( )。

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

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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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

    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

    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正确答案:AC

  • 第2题:

    甲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9%,因公司管理人员拒绝向其提供公司账簿,甲以其知情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对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答案:对
    解析: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第3题:

    李某为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某些事由下,若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又不能解决的,李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选项中,属于上述“某些事由”的有(  )。

    A.甲有限责任公司拒绝李某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B.甲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C.甲有限责任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答案:C,D
    解析: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第4题: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

    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
    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

    答案:A,C
    解析:
    【考点】司法判决解散;股东的权利;股东的出资【详解】《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本题中,公司三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且甲(持有15%的表决权股)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则甲有权请求司法解散,选项A正确。B项涉及反对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根据《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该权利以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为条件,而本题中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故不符合该权利的行使要件,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1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而转让股权也是实现股东退出的一种方式,甲可以采用,选项C正确。至于撤回出资,根据《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因此,股东出资的财产权已经转移给公司,股东不得再撤回。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C。【陷阱】本题涉及股东退出方式的选择问题司法解散、股权转让、反对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等都是合法的方式,但不同退出方式的适用条件是不同的,应当牢记清楚。

  • 第5题:

    (2010年)甲股东持有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表决权的 15%。甲股东以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答案:错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