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公司受荣盛公司委托,加工一批服装,双方约定荣盛公司提供面料并支付加工费。荣盛公司超过领取期三个月不来取货也不支付加工费,荣耀公司经催交无效便将其做好的服装予以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抵补加工费、保管费之后,将剩余款项全部退给了荣盛公司。荣耀公司的行为不合法。 ( )A.正确B.错误

题目

荣耀公司受荣盛公司委托,加工一批服装,双方约定荣盛公司提供面料并支付加工费。荣盛公司超过领取期三个月不来取货也不支付加工费,荣耀公司经催交无效便将其做好的服装予以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抵补加工费、保管费之后,将剩余款项全部退给了荣盛公司。荣耀公司的行为不合法。 (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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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建海公司与荣丰公司于2008年8月签订了一买卖合同,约定2009年4月30日由建海公司向荣丰公司提供建筑钢材100吨。2009年2月初,建海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灾害,建海公司未将灾情之事及时通知荣丰公司。2009年4月底,荣丰公司催促交货,建海公司未交。2009年6月20日,建海公司交货,同时致函荣丰公司,表明因受灾而致迟延交货事实。荣丰公司因迟延收到建材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10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A.建海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荣丰公司被扣罚的10万元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B.建海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荣丰公司被扣罚的10万元损失,应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建海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荣丰公司10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由于建海公司未能及时通知荣丰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荣丰公司承担10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 《合同法》规定,直接承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义务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实以及对履行义务的影响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建海公司没有履行及时通知的法定义务,对荣丰公司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 第2题:

    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另一辆卡车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

    1.请列举出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为什么?

    4.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正确答案:
    [考点]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风险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及解析] 1.本案当事人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1)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问的加工承揽关系;(2)甲演出公司对用于加工的布料的所有权关系;(3)甲演出公司对服装享有的所有权关系:(4)乙服装公司与丙运输公司间的运输合同关系;(5)丙运输公司对运输汽车的所有权关系;(6)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间对加工服装灭失损失的分担关系。
    2.甲演出公司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乙服装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交付加工的服装,依法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3.乙服装公司元权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因乙服装公司已不能向甲演出公司交付加工的服装,依法不能请求加工费。
    4.丙运输公司不能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运费,也无权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汽车损失。依我国《合同法》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所以,丙不能请求已灭失的服装的运费。因为汽车的所有权是丙的,乙对汽车的毁损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 第3题:

    东方市甲制衣公司受托加工制作时尚服装,双方的加工承揽合同中分别注明加工费 50000元,委托方提供价值 300000元的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价值 1000元的辅料。同时甲公司受某学校的委托为其定做一批校服,合同载明原材料 800000元由甲公司提供,学校另支付加工费 400000元。为了生产高档服装,甲公司从南方进口了高档毛料,委托某物流公司负责运输,双方签订运输保管合同,合同约定运输费 30000元,仓储费 10000元。则该公司应缴印花税()。

    A.420元
    B.490.5元
    C.419元
    D.442元

    答案:B
    解析:
    该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 50000+1000) ×0.5‰+800000×0.3‰+400000×0.5‰+30000×0.5‰+10000×1‰=490.5(元)。

  • 第4题:

    荣发公司委托建海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建海公司不收取报酬。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建海公司有权请求荣发公司偿还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但建海公司无权要求给付该必要费用的利息

    B.建海公司经荣发公司同意,转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建海公司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C.建海公司因过错给荣发公司造成损失,荣发公司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D.建海公司、荣发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


    正确答案:BD
    解析: 《合同法》规定:①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因此A选项错误。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因此B选项正确。③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合同为无偿合同,故C选

  • 第5题:

    明朝“三杨”辅政,是指哪三人()

    A.杨溥杨继盛杨荣

    B.杨廷和杨博杨继盛

    C.杨溥杨士奇杨荣

    D.杨继盛杨廷和杨士奇


    参考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