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公司受荣盛公司委托,加工一批服装,双方约定荣盛公司提供面料并支付加工费。荣盛公司超过领取期三个月不来取货也不支付加工费,荣耀公司经催交无效便将其做好的服装予以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抵补加工费、保管费之后,将剩余款项全部退给了荣盛公司。荣耀公司的行为不合法。 ( )
A.正确
B.错误
第1题:
建海公司与荣丰公司于2008年8月签订了一买卖合同,约定2009年4月30日由建海公司向荣丰公司提供建筑钢材100吨。2009年2月初,建海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灾害,建海公司未将灾情之事及时通知荣丰公司。2009年4月底,荣丰公司催促交货,建海公司未交。2009年6月20日,建海公司交货,同时致函荣丰公司,表明因受灾而致迟延交货事实。荣丰公司因迟延收到建材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10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A.建海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荣丰公司被扣罚的10万元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B.建海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荣丰公司被扣罚的10万元损失,应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建海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荣丰公司10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由于建海公司未能及时通知荣丰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荣丰公司承担10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2题:
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另一辆卡车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
1.请列举出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为什么?
4.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
第3题:
第4题:
荣发公司委托建海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建海公司不收取报酬。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建海公司有权请求荣发公司偿还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但建海公司无权要求给付该必要费用的利息
B.建海公司经荣发公司同意,转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建海公司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C.建海公司因过错给荣发公司造成损失,荣发公司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D.建海公司、荣发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
第5题:
明朝“三杨”辅政,是指哪三人()
A.杨溥杨继盛杨荣
B.杨廷和杨博杨继盛
C.杨溥杨士奇杨荣
D.杨继盛杨廷和杨士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