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l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

题目

(2009年)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l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 5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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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品牌使用费和包装物租金均作为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后并人销售额中征税。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2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由于在委托加工收回时已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所以该业务不缴纳消费税。
【提示】按现行政策,委托加工收回销售(包括视同销售)。加价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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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家电销售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甲企业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5台T型号电视机,已知该型号电视机正常市场售价为每台5650元(含增值税),旧电视机每台作价452元(不含增值税)。甲企业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A.14950
    B.16893.5
    C.16250
    D.18362.5

    答案:C
    解析:
    销项税额=5650÷(1+13%)×25×13%=16250(元)。

  • 第2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计算白酒企业3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答案:
    解析:
    应纳税额=50×2000×0.5+1500000×20%=350000(元)

  • 第3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于2X14年10月发生了以下经济业务: 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150 000元用于商品周转。


    2x18年1月20日确认商品销售收入200000元

  • 第4题:

    甲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为乙企业特制一批白酒,用自产原浆白酒300斤勾兑58度白酒660斤,无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58度白酒生产成本为220元/斤,成本利润率为10%。甲白酒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元。(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0.5元/斤)

    A.40342.50
    B.40260.00
    C.40012.50
    D.39930.00

    答案:A
    解析:
    销售自产白酒无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按照组价计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220×660×(1+10%)+660×0.5]÷(1-20%)×20%+660×0.5=40342.50(元)

  • 第5题:

    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卖给某酒店,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要求:根据资料,按照顺序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卖给酒店的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答案:
    解析:
    (1)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00+50+20)÷1.16×20%+20×2000×0.5÷10000=48.55(万元)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4)甲企业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卖给某酒店,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50元。
    药酒是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税在委托加工环节由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其中100公斤涉及的消费税计税价格=(10+1)÷(1-10%)÷1000×100=1.22(万元)。而收回后的100公斤散装药酒卖出价格150×100÷10000=1.5(万元)。1.5万元大于委托环节计税价格1.22万元,所以需要补税=(1.5-1.22)×10%=0.028(万元)=280(元)。

  • 第6题: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销售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200万元。则该企业4月份应纳的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40 B.45 C.50 D.55


    B参考解析: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人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该白酒生产企业2016年10月应纳增值税=[60+2.34÷(1+17%1]×17%=10.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