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甲企业接到一份服装加工的订单,由于资金不足,甲企业与提供原材料的乙公司签订合同,以本企业所有的一辆奔驰轿车(价值80万元)作抵押,为应付的50万元原材料货款提供担保。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甲企业到期不能支付货款,则该奔驰车归乙公司所有。由于双方是多年合作关系,签订抵押合同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2013年11月,甲企业为购买加工设备,又以该奔驰轿车作质押向丙公司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移交了该奔驰车。在质押期间,丙公司的工作人员开着质押的奔驰车办理公务时与他人相撞,汽车受损被送到丁修理

题目

2013年10月,甲企业接到一份服装加工的订单,由于资金不足,甲企业与提供原材料的乙公司签订合同,以本企业所有的一辆奔驰轿车(价值80万元)作抵押,为应付的50万元原材料货款提供担保。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甲企业到期不能支付货款,则该奔驰车归乙公司所有。由于双方是多年合作关系,签订抵押合同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2013年11月,甲企业为购买加工设备,又以该奔驰轿车作质押向丙公司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移交了该奔驰车。在质押期间,丙公司的工作人员开着质押的奔驰车办理公务时与他人相撞,汽车受损被送到丁修理厂修理,共花费修理费3000元。汽车修好后,丙公司派人去提车。丁修理厂收取修理费后,要求丙公司把以前所欠的1万元汽车维修费还清,遭到丙公司的拒绝,于是丁修理厂以行使留置权为名义拒绝交车。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与乙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甲企业到期不能支付货款,则该奔驰车归乙公司所有”的条款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甲企业与乙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是否设立?并说明理由。 (3)如果质押有效,奔驰车的3000元的修理费应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丁修理厂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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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企业受托分别为乙、丙企业各加工一批产品;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原材料金额50万元由乙企业提供,甲企业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10万元;与丙企业签订合同,注明原材料金额40万元,加工费12万元,原材料由甲企业提供。上述业务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

    A.120

    B.200

    C.230

    D.320


    正确答案:C
    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10×0.5‰×10000+40×0.3‰×10000+12×0.5%0×10000=230(元)

  • 第2题:

    2010年2月,甲企业接到一份服装加工的订单,由于资金不足,甲企业与提供原材料的乙公司签订合同,以本企业所有的一辆奔驰轿车(价值80万元)作抵押,为应付的50万元原材料货款提供担保。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甲企业到期不能支付货款,则该奔驰车归乙公司所有。由于双方是多年合作关系,签订抵押合同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10年6月,甲企业为购买加工设备,又以该奔驰轿车做质押,为设备款向丙公司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移交了该奔驰车。在质押期间,丙公司的工作人员开着质押的奔驰车办理公务时与他人相撞,汽车受损被送到丁修理厂修理,共花费修理费3000元。汽车修好后,丙公司派人拿着3000元去提车。丁修理厂收钱以后,要求丙公司把以前的所欠的1万元汽车维修费还清遭到拒绝,于是丁修理厂就以行使留置权为名拒绝交车。
    问题:(1)甲企业与乙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甲企业到期不能支付货款,则该奔驰车归乙公司所有”的条款是否有效?说明理由。(2)甲企业与乙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是否设立?说明理由。(3)如果质押有效,奔驰车的修理费应由谁承担?说明理由。(4)丁修理厂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说明理由。(5)如果奔驰车的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都有效,且抵押权已经办理登记,应按什么顺序清偿?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企业与乙公司约定的条款无效。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入所有,则此条款无效。P142(2)甲企业与乙公司之间的抵押权设立。根据《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以《物权法》规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对这些财产是否进行抵押登记,完全由当事人决定;并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P144(3)修理费应由丙公司承担。根据《物权法》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P147(4)丁修理厂可以行使留置权。根据《物权法》规定,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①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③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此外,留置权也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丁修理厂是善意的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P150(5)清偿顺序是:①留置权;②质押权;③抵押权。根据《物权法》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题目中抵押权没有登记,则是质押权优先。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P150

  • 第3题:

    北京市甲公司受托分别为乙、丙企业各加工一批产品。与乙企业签订合同,注明原材料金额200万元由乙企业提供,甲公司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50万元;与丙企业签订合同,注明原材料金额40万元由甲公司提供,合同又注明加工费10万元。甲公司就这两项加工业务应缴纳印花税()元

    A.120

    B.300

    C.420

    D.400


    第一空: (1)借:委托加工物资196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40 000 贷:原材料 2000 000(2)借:委托加工物资 4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 000 贷:银行存款 491 000(3)借:委托加工物资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4)借:库存商品 2 42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 420 000

  • 第4题:

    北京市甲公司受托分别为乙、丙企业各加工一批产品;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原材料金额200万元由乙企业提供,甲公司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50万元;与丙企业签订合同,原材料金额40万元由甲公司提供,合同又注明加工费10万元。甲公司该加工业务共计应缴纳印花税( )元。

    A.120
    B.300
    C.420
    D.400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该加工业务共计应缴纳印花税=50×0.5‰×10000+40×0.3‰×10000+10×0.5‰×10000=420(元)。

  • 第5题:

    北京市甲公司受托分别为乙、丙企业各加工一批产品。与乙企业签订合同,注明原材料金额200万元由乙企业提供,甲公司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50万元;与丙企业签订合同,注明原材料金额40万元由甲公司提供,合同又注明加工费10万元。甲公司就这两项加工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元。

    A.120
    B.300
    C.420
    D.400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就这两项加工业务应缴纳印花税=50×0.5‰×10000+40×0.3‰×10000+10×0.5‰×10000=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