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胸进A种烟丝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供货方垫运费1000元,款项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取得运费发票注明的运费600元,建设基金200元,保管费100元,装卸费100元;A种烟丝本月有一半被生产甲卷烟所耗用。(2)购进B种烟丝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6800元,款项已付,材料已入库;(3)购进机器设备一台,以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

题目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胸进A种烟丝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供货方垫运费1000元,款项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取得运费发票注明的运费600元,建设基金200元,保管费100元,装卸费100元;A种烟丝本月有一半被生产甲卷烟所耗用。

(2)购进B种烟丝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6800元,款项已付,材料已入库;

(3)购进机器设备一台,以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款项已付,支付安装费30000元,设备已投入使用;

(4)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5)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3400元;

(6)上月购入的A种烟丝因火灾损失30000元,等待处理;

(7)销售甲种卷烟6箱,对外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000元,增值税款25500元;

(8)以自产乙种卷烟2箱,每箱10000元(成本价)赠送友好单位;

(9)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烟叶,开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下注明金额 100000元(已实际支付价外补贴);

(10)将收购的烟叶100000元发往某县城丙企业,委托丙企业加工烟丝,支付加工费 5000元,增值税850元;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

(11)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出售,取得价款360000元,增值税61200元。(已知成本利润率为10%)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本期外购烟叶支付的烟叶税;

(2)本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4)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

(5)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6)本期准予抵扣的消费税;

(7)本期应纳消费税;

(8)本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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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1)本期外购烟叶支付的烟叶税 烟叶收购金额=100000×(1+10%) =110000(元) 烟叶税应纳税额=110000×20%=22000(元) (2)本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本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6800+17000+3400+850+(110000+22000)×13%+(600+200)×7%-30000×17%=17000+68000+17000+3400+850+17160+56-5100=57166(元) (3)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1)本期外购烟叶支付的烟叶税 烟叶收购金额=100000×(1+10%) =110000(元) 烟叶税应纳税额=110000×20%=22000(元) (2)本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本期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6800+17000+3400+850+(110000+22000)×13%+(600+200)×7%-30000×17%=17000+68000+17000+3400+850+17160+56-5100=57166(元) (3)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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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
    其他相关资料: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当月甲卷烟厂应缴增值税( )万元。

    A. 43.20
    B. 37.38
    C. 35.73
    D. 35.72

    答案:B
    解析:
    应纳增值税=30×16%+200/80×(80+2)×16%-(1+0.3)×16%-0.15×10%=37.38(万元)。

  • 第2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及雪茄烟,2020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52万元;从某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35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550万元,进口消费税165万元,进口烟丝的增值税71.5万元。
    (2)2020年3月外购的烟丝管理不善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3)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
    1.计算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2.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答案:
    解析:
    1.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30+400+300+550-50-20)×30%=363(万元)。
    2.当期准予扣除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52+300×3%+71.5-20×13%=129.9(万元)。

  • 第3题:

    (2019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外购一批烟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65万元,税额21.45万元,当月领用80%用于继续生产卷烟。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计算甲厂本月可抵扣外购烟丝已纳的消费税。


    答案:
    解析:
    将外购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可以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烟丝已纳的消费税。
      165×30%×80%=39.6(万元)。

  • 第4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
    其他相关资料: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当月甲卷烟厂应缴消费税( )万元。(不含代收代缴消费税)

    A.99.82
    B.136.56
    C.105.82
    D.108.65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的消费税=(57.52+1+0.3)/(1-30%)×30%=25.21(万元)委托加工的价格=(57.52+1+0.3)/(1-30%)=84.03(万元),25%的价格=84.03×25%= 21.01(万元),低于30万元;卷烟每条的售价=2000000/80/250=100(元)>70元/条,税率为56%,甲卷烟厂应纳的消费税=30×30%+200/80×(80+2)×56%+150×(80+2)/10 000-25.21=99.82(万元)。

  • 第5题:

    (2015年)甲厂为卷烟生产企业,主要生产A类卷烟,乙厂为烟丝生产企业,丙企业为卷烟批发企业,三者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甲卷烟厂将账面成本为57.52万元的烟叶委托乙烟丝厂加工成烟丝,乙烟丝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和辅助材料分别是1万元和0.3万元,乙烟丝厂无这种烟丝售价,已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甲卷烟厂委托某运输公司将烟丝运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0.15万元。甲卷烟厂期初无库存烟丝。
    (2)甲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25%对外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30万元,剩余烟丝用于生产A类卷烟。
    (3)甲卷烟厂将80箱A类卷烟销售给丙批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200万元,将2箱A类卷烟无偿赠送给丁批发企业供其对外销售。
    (4)丙批发企业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80万元,将30箱A类卷烟批发给零售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50万元。
    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
    其他相关资料:题中A类卷烟均为标准箱,每一步骤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当月丙批发企业应缴增值税( )万元。

    A.4.80
    B.39.10
    C.25.50
    D.13.60

    答案:A
    解析:
    丙批发企业应缴增值税=80×16%+150×16%-200×16%=4.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