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与一酒厂于2008年11月6日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该酒厂向商场供应普通白酒12万瓶,贷款10万元,由该商场贴上某名牌酒厂的商标对外销售。商场为此开具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酒厂,酒厂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个体户张某用以支付购买粮食等原料的货款。张某收到汇票后将汇票变造为40万元背书转让给某工程队,以支付工程队为其建造种养场的工程款。工程队再次背书将汇票转让给建筑材料供应商,该供应商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被付款人以该汇票被变造为由加以拒绝,并作出拒绝书。之后供应商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A商人,A商人在请

题目

某商场与一酒厂于2008年11月6日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该酒厂向商场供应普通白酒12万瓶,贷款10万元,由该商场贴上某名牌酒厂的商标对外销售。商场为此开具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酒厂,酒厂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个体户张某用以支付购买粮食等原料的货款。张某收到汇票后将汇票变造为40万元背书转让给某工程队,以支付工程队为其建造种养场的工程款。工程队再次背书将汇票转让给建筑材料供应商,该供应商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被付款人以该汇票被变造为由加以拒绝,并作出拒绝书。之后供应商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A商人,A商人在请求承兑时,同样被付款人以该汇票被变造为由加以拒绝。A商人为此准备行使追索权。此时,商场因酒厂未能全数交付白酒而发生纠纷。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如何处理?

(2) 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否会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票据关系?

(3) A商人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如果A商人向供应商行使追索权,其可追索的费用包括哪些?

(4) 如何界定该票据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1) 该买卖合同因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名牌酒厂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广大消费者利益)违反《合同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而无效。由于双方均属故意依照《合同法》规定应依法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归国家所有;另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均有商标侵权行为应依法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 (2) 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票据关系。因为商场与酒厂的票据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票据关系一旦形成便与决定其产生的票据基础关系(合同关系)相分离。合同关系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不产生影响。 (3) A商人可以向所有签章在前的前手包括出票人商场、背书人酒厂、张某、工程队、供应商追索。如其向供应商追索则追索的费用包括:被拒绝承兑的汇票金额40万元;汇票金额自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拒绝书的费用;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4) 因为该汇票被变造所以各票据当事人对A商人的责任应根据其签章是在变造前还是变造后来加以确定。在本案例中出票人商场和背书人酒厂是在变造之前签章故应就变造前的10万元承担责任。张某为变造人应对变造的文义负责即40万元承担责任。工程队、供应商背书的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后应当对变造后的事项负责也即承担40万元的责任。同时依《票据法》规定变造人张某应对变造汇票的行为、供应商应对故意使用变造的汇票的行为承担票据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即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1) 该买卖合同因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名牌酒厂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广大消费者利益),违反《合同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而无效。由于双方均属故意,依照《合同法》规定,应依法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归国家所有;另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均有商标侵权行为,应依法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 (2) 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票据关系。因为,商场与酒厂的票据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票据关系一旦形成,便与决定其产生的票据基础关系(合同关系)相分离。合同关系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不产生影响。 (3) A商人可以向所有签章在前的前手,包括出票人商场、背书人酒厂、张某、工程队、供应商追索。如其向供应商追索,则追索的费用包括:被拒绝承兑的汇票金额40万元;汇票金额自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拒绝书的费用;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4) 因为该汇票被变造,所以各票据当事人对A商人的责任,应根据其签章是在变造前还是变造后来加以确定。在本案例中,出票人商场和背书人酒厂是在变造之前签章,故应就变造前的10万元承担责任。张某为变造人,应对变造的文义负责,即40万元承担责任。工程队、供应商背书的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后,应当对变造后的事项负责,也即承担40万元的责任。同时,依《票据法》规定,变造人张某应对变造汇票的行为、供应商应对故意使用变造的汇票的行为,承担票据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即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更多“某商场与一酒厂于2008年11月6日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该酒厂向商场供应普通白酒12万瓶,贷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27~28题。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2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

    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白酒厂的处理不正确。白酒,一取得了加工费,应就加工费确认加工劳务收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相应增值税,另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 第2题:

    某白酒厂和某代理商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白酒厂向代理商提供某品牌白酒500箱,总价10万元.但在合同中未约定该批次白酒的质量等级等内容,也未封存样品。白酒厂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发货,代理商验收后支付了货款。后代理商因有20箱白酒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本案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未成立.
    B.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在通常货物买卖中质量条款的意义问题。在凭现状买卖中,其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当事人之间未约定的,则只要符合该产品的通常用途,就视为符合质量标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3题:

    某商店向一酒厂发信,表示欲向其购买10万瓶假冒名牌白酒,每瓶5元。酒厂立刻回信表示同意。商店与酒厂之间的合同

    A.成立,但无效

    B.成立,效力待定

    C.未成立

    D.成立并有效


    成立,但无效

  • 第4题:

    某白酒厂和某代理商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白酒厂向代理商提供某品牌白酒500箱。总价10万元,但在合同中未约定该批次白酒的质量等级等内容,也未封存样品。白酒厂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发货,代理商验收后支付了货款。后代理商因有20箱白酒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本案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未成立
    B.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在通常货物买卖中质量条款的意义问题。在凭现状买卖中,其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当事人之间未约定的,则只要符合该产品的通常用途,就视为符合质量标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5题: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委托加工白酒的酒厂
    B.进口葡萄酒的贸易商
    C.商场销售果酒
    D.生产白酒厂商

    答案:A,B,D
    解析: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