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个发起人于2001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7年5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5月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部门经理)。②根据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并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但此事该公司未以临时报告的方式予以披露。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并责成经理A准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题目

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个发起人于2001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5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7年5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5月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部门经理)。

②根据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并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但此事该公司未以临时报告的方式予以披露。

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并责成经理A准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5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2006年税后利润为5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②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E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并由甲任监事会主席。

③决定动用税后利润3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1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3)持有公司40万股股份的原财务负责人C在离职后的当月转让了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8万股;监事D则在其接任C原任职务后的当月转让了其所持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2%,查D本年度未曾转让其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变动是否需要以临时报告方式披露?

(3)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公司决定不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新一届监事会的产生方式和监事会主席的确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7)该公司收购股份并奖励给职工的情况是否合法?为什么?

(8)C和D转让公司的股份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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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对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设立的股份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B.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C.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D.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0%


    正确答案:ABC
    [考点] 招股说明书;募集设立的相关规定
    [答案及解析]ABC。根据《公司法》第86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87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笤、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根据该法第87条规定,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4)募集资金的用途;(5)认股人的权利、义务;(6)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故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88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故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89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故C项正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根据该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D项错。

  • 第2题:

    (2018年)甲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期间,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认股人蒋某在填写了认股书后并未如期缴纳股款,为保证公司顺利设立,发起人未经催缴即对蒋某认购的股份另行募集,该募集行为有效。( )


    答案:错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

  • 第3题:

    (2011年)下列关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募集的表述中,符合 《公司法 》 规定的有( )。

    A.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B.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C.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D.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答案:A,B,C,D
    解析:

  • 第4题:

    股份有限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资本只能由发起人认缴,不允许向社会募集。有限责任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缴公司设立时发行的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 第5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期间,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认股人蒋某在填写了认股书后并未如期缴纳股款,为保证公司顺利设立,发起人未经催缴即对蒋某认购的股份另行募集,该募集行为有效。( )


    答案:错
    解析:
    公司发起人应当先催缴,催缴后在合理期限内蒋某仍未缴纳的,方可另行募集。

  • 第6题: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指()。

    A: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B: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C: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D: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公司

    答案:B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发起设立是指自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中,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募集设立是指自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