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

题目
简述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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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 (1)地役权的权利主体为需役地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2)地役权的权利客体通常是土地。
(3)地役权的目的是权利人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
(4)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5)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6)地役权具有期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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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
    解析: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2)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不动产,并对他人的权利加以限制。(3)地役权的客体为主要为他人的不动产。(4)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5)地役权是否有偿及存续期间依当事人约定。(6)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地役权的从属性意味着地役权不得脱离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一同转移。

  • 第2题:

    简述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身份法律行为,是指以身份以及身份所引起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身份法律行为有以下几个特征:(1)主体资格具有限定性;(2)身份行为不得代理;(3)身份行为不得附条件或期限;(4)身份行为具有要式性;(5)身份行为的评价具有独立的规则。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知识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评注】对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应有全面准确的理解和记忆,特别应注意身份法律行为与其他法律行为的不同之处。

  • 第3题:

    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答案:
    解析: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体现的是所有权的扩张或限制。

    (2)发生依据不同。地役权是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相邻关系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的。

    (3)内容不同。地役权是当事人超出相邻关系限度而设定的权利,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相邻关系是对相邻各方权利义务的最小限度的调节,通常是无偿的。

    (4)前提条件不同。地役权不以不动产相邻为条件;相邻关系则以此为条件。

  • 第4题:

    简述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正确答案: 某项财产同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
    特征:
    (1)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
    (2)客体即共有财产在性质上是统一的,存续期间不可分割
    (3)内容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受到全体共有人利益的
    制约和影响
    (4)权利内容只能是所有权

  • 第5题:

    问答题
    地役权的概念、特征

    正确答案: (一)概念: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是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二)特征:
    1、主体: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2、内容:利用他人的不动产,并对他人的权利加以限制。
    3、客体:他人的不动产。
    4、目的:为供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效益之提高。
    5、有偿无偿均可。
    6、不能为永久期限。
    7、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不得单独转让或抵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地役权的概念及特征

    正确答案: 不动产的权利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或限制他人不动产利用的权利
    特征:
    (1)主体: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
    (2)客体:他人的不动产
    (3)内容:利用他人的不动产,并对他人的权利加以限制
    (4)目的:权利人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使用效益
    (5)有从属性: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不得单独转让或抵押
    (6)不可分性:需役地分割或部分转让时,地役权就各个部分而存在
    (7)期限性:由当事人决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原告的概念与特征以及被告的概念与特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简述收养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收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使之发生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 收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收养是一种民事行为;(2)收养是一种身份行为;(3)收养是要式行为;(4)收养是可以解除的民事行为。
    【解析】本题属于概念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收养的概念和特征。
    【评注】(1)应准确理解和掌握收养的概念和特征;
    (2)收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产生收养的法律效力;
    (3)因收养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与因出生而产生的自然血亲关系的区别在于:收养既可依法律行为而产生,也可依法律行为而解除;而后者不能人为地解除。

  • 第9题:

    简述地役权的特征。


    答案:
    解析:
    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不动产,并对他人的权利加以限制;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的不动产;地役权的设立目的是为自己使用不动产提供便利或提高效益;地役权不得脱离需役地而存在,具有从属性。

  • 第10题:

    简述税收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税收是国家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利用政治权力,依据法规,强制无偿地向经济部门、单位及居民、个人征收货币或实物,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经济行为。
    其基本特征有:
    (1)强制性:是指税收是以国家权力为依据强制征收,而不是以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为依据征收。此特征是与上缴利润、自愿认购公债、自愿捐献形式等比较而言的特征。
    (2)无偿性:是指国家依据国家权力强制取得的税收收入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或向纳税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及某些特许权利。此特征是与贷款、公债、规费收入等形式比较而言的特征。
    (3)固定性:是指国家对纳税人的固定征收,课税对象、课征比例或课征额具有相对固定性。此特征包括了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数额的限度性。

  • 第11题:

    简述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念与特征。


    正确答案: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有效条件,当事人依法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特征:(1)该民事行为已经生效。
    (2)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及变更请求权。
    (3)若撤销权人行使其撤销权,则该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反之,则民事行为确定有效。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但是人意思表示有瑕疵。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应力腐蚀的概念、特征与控制。

    正确答案: 概念:是指金属材料在固定应拉力和特定介质的共同作用下引起的破裂。
    特征:工程上常用的材料,如不锈钢、铜合金、碳钢、高强度钢等,在特定介质中都可能产生应力腐蚀破裂。在腐蚀的过程中材料先出现微观腐蚀裂纹,然后再扩展为宏观裂纹;微观裂纹一旦生成,其发展速度比其他类型局部腐蚀快得多。例,碳钢在海水中的应力腐蚀速度是小孔腐蚀的106,而且材料在破裂前没有明显的预兆。显然,应力腐蚀破裂是局部腐蚀最具危险的腐蚀。 应力腐蚀的控制
    选用耐蚀的材料:海水中、盐水中碳钢好双相钢港应力腐蚀能力强:例  1Cr10Ni10双相钢42%MgCl2沸腾介质中,2000小时无应力腐蚀破裂;而奥氏体不锈钢1小时内材料破裂。
    控制应力:在制备和装配构件时,应使构件具有最小的残余应力。正确进行热处理,消除构件的内应力。
    控制介质:采用电化学保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问答题
    简述共有的概念与特征

    正确答案: 某项财产同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
    特征:
    (1)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
    (2)客体即共有财产在性质上是统一的,存续期间不可分割
    (3)内容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受到全体共有人利益的
    制约和影响
    (4)权利内容只能是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