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题:
问答题
怎样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
正确答案:
(1)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法律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害行为。与债权不同,侵权行为侵害的权利均是绝对权,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是其自由意识的体现,除了特殊侵权责任外,一般侵权责任都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无论行为人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其实施的行为均是其意识的自愿表达,是受其意愿控制的结果。
(2)侵权行为的种类
①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a.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致人损害,适用民法的一般责任条款行为。现代民法的一般侵权行为,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和自己责任原则。
b.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关的他人行为、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而应负赔偿责任的行为。在我国,特殊侵权行为大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
a.积极侵权行为是指以一定的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通常为对他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人,以不法的作为损害他人的情形。
b.消极侵权行为是指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通常为对他人负有某种作为义务的人,因未实施或者未正确实施其义务所要求的行为而致损害发生的情形。
③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a.单独侵权行为是指一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
b.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有三个:主体的复合性,即存在两个以上的加害人。行为的共同性,即数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损原因。结果的单一性,即共同加害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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