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2007年10月15日时受理了A企业的破产案件,经管理人检查,A企业在2006年8月20日时曾向A企业无偿转让自己新购置的机器设备。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A企业的无偿转让行为。 ( )A.正确B.错误

题目

人民法院在2007年10月15日时受理了A企业的破产案件,经管理人检查,A企业在2006年8月20日时曾向A企业无偿转让自己新购置的机器设备。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A企业的无偿转让行为。 (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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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企业为一般保证人,人民法院受理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免除

    B.人民法院受理丙企业的破产案件后,丙企业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

    C.丙企业的补充责任应按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数额确定

    D.丙企业的补充责任应按债权人实际分配的财产数额确定


    正确答案:BC
    (1)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2)选项CD:一般保证人的补充责任应按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数额确定(而非债权人实际分配的财产数额)。

  • 第2题: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受理之前,甲企业与乙企业曾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甲向乙发出货物,乙向甲支付50万元的货款 ,但双方截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仍未履行,管理人接管企业后,要求乙企业履行该合同,为此,甲企业承担的发货义务属于( )。

    A.普通债务

    B.破产费用

    C.共益债务

    D.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正确答案:C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

  • 第3题:

    2019年10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乙企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清查后发现,乙企业欠甲企业1000万元尚未偿还,有乙企业依法以自己价值5000万元的厂房提供的抵押担保,同时,甲企业2019年7月5日时知道乙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于是故意对其负担债务1000万元,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甲企业向管理人提出抵销申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甲企业形成的债务不合法,属于不得抵销的情形,管理人因此主张不能抵销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B.乙企业的管理人以抵销存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禁止抵销情形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甲企业应先向乙企业清偿1000万元之后才能行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1000万元。互负债务不得抵销
    D.管理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抵销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抵销权。根据规定,《企业破产法》所列不得抵销情形的债权人,主张以其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与债务人对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抵销,债务人管理人以抵销存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情形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用以抵销的债权大于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财产价值的除外。本题中,甲企业对乙企业的债权有乙企业提供的抵押担保,乙企业对甲企业的债权无优先受偿权,因此甲企业向管理人提出抵销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选项B正确。

  • 第4题:

    人民法院在2007年10月15日时受理了A企业的破产案件,经管理人检查,A企业在2006年8月20日时曾向A企业无偿转让自己新购置韵机器设备。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A企业的无偿转让行为。(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撤销权的行使。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由于甲企业的行为是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前1年前,因此人民法院不可以撤销该行为。

  • 第5题:

    北京某企业因经济不景气,生产的产品滞销而导致资金困难,已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并指定了管理人,经审理后裁定宣告该企业破产,问以下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该企业的债务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向该企业清偿债务
    B: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该企业和上海糖业公司互负到期债务100万元,上海糖业公司向管理人提出抵销彼此债务
    C:管理人认为原债权人会议主席未恪尽职守而重新指定了新的债权人会议主席
    D:管理人决定该企业的内部管理事务和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

    答案:A,C,D
    解析:
    【考点】管理人的职责。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因此,A项错误。根据该法第40条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并且没有除外情形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因此B项合法。根据该法第60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因此,C项错误。该法第25条规定了管理人的职责包括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但是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案应当由债权人会议通过,因此,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应选A、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