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合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该合同部分条款如下:(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68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22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的主要方式是:场地使用权180万美元,机器设备300万美元,现金2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的方式是:工业产权120万美元,现金100万美元。(2)约定投资规模为2500万美元。(3)合营企业今后以向社会发行股票的办法来筹集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要求:根据该合同上述条款及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合营企

题目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合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该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68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22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的主要方式是:场地使用权180万美元,机器设备300万美元,现金2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的方式是:工业产权120万美元,现金100万美元。

(2)约定投资规模为2500万美元。

(3)合营企业今后以向社会发行股票的办法来筹集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

要求:根据该合同上述条款及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合营企业中外方出资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3)该企业发行股票的办法募集资金是否符合规定?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合营企业中外方出资额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本题中,乙公司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为24.4%(220÷900×100%)低于25%,是不符合一般规定的。
(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本合同中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为36%,这低于2/5,故该项约定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3)该企业发行股票的办法募集资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向社会发行股票。该合同中规定用发行股票的办法筹集资金是违法的。
更多“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合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该合同部分 ”相关问题
  • 第1题:

    新疆的蓝天公司欲在北京与外国人杰克设立一家合营企业,遂找到在北京的绿野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与外国人杰克合资设立合营企业,约定由蓝天公司实际投资、绿野公司作为合营企业的名义股东。于是,绿野公司与杰克、史密斯、德胜公司、昌南公司一起签订了合营合同,成立合营企业宇宙公司。请回答下列 72~75 题:

    第 72 题 请对有关该该企业的下列相关问题作出正确选择:( )

    A.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

    B.绿野公司主张该合同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主张该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C.蓝天公司以实际股东的名义请求宇宙公司直接向其支付在企业投资获得的收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绿野公司向蓝天公司要求支付必要的报酬的,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B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l5条规定:“合同约定一方实际投资、另一方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合同有效。一方当事人仅以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投资者请求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依据双方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未约定利益分配,实际投资者请求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向其交付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收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向实际投资者请求支付必要报酬的,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l7条规定,实际投资者根据其与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的约定,直接向外商投资企业请求分配利润或者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A选项不符合第1款规定,错误;B选项符合第1款的规定,正确;C选项中不符合第17条的规定,故错误;D选项符合第15条第2款规定,故正确。

  • 第2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意欲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其拟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有关其出资方式部分的提法,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公司以已设定抵押的厂房作为出资

    B.甲公司以一项技术难度较大的劳务作为出资

    C.乙公司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设备作为出资

    D.乙公司以甲公司为保证人向法国某银行取得的贷款作为出资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另外,劳务是合伙企业独有的出资方式。

  • 第3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合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该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68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22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的主要方式是:场地使用权180万美元,机器设备300万美元,现金2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的方式是:工业产权l20万美元,现金l00万美元。

    (2)约定投资规模为2 500万美元。

    (3)合营企业今后以向社会发行股票的办法来筹集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要求:根据该合同上述条款及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合营企业中外方出资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3)该企业发行股票的办法募集资金是否符合规定?


    正确答案:
    (1)合营企业中外方出资额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本题中,乙公司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为24.4%(220?900?100%)低于25%,是不符合一般规定的。 (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投资总额在1 000万~3 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本合同中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为36%,低于2/5,故该项约定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3)该企业以发行股票的办法募集资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向社会发行股票。该合同中规定用发行股票的办法筹集资金是违法的。

  • 第4题: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拟订的下列合同条款中,哪一条是违法的?( )

    A.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用美元表示

    B.中方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价在合营期间不得调整

    C.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以美元为计算和表示单位

    D.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正确答案:C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场地使用费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在该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合营企业原则上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经合营各方商定,也可以采用某一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以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其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下列事项由出席合营企业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 第5题:

    新疆的蓝天公司欲在北京与外国人杰克设立一家 合营企业,遂找到在北京的绿野公司,双方签订协议, 约定与外国人杰克合资设立合营企业,约定由蓝天公 司实际投资、绿野公司作为合营企业的名义股东。于 是,绿野公司与杰克、史密斯、德胜公司、昌南公司一起 签订了合营合同,成立合营企业宇宙公司。请回答下 列问题:
    请对有关该该企业的下列相关问题作出正 确选择:( )
    A.蓝天公司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
    B.绿野公司主张该合同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主张 该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
    C.蓝天公司以实际股东的名义请求宇宙公司直 接向其支付在企业投资获得的收益的,人民法院应予 支持
    D.绿野公司向蓝天公司要求支付必要的报酬的, 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支持


    答案: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 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5条规定:“合同 约定一方实际投资、另一方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 东,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的,人民法 院应认定该合同有效。一方当事人仅以未经外商投资 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投资者请求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依据双方 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未约定利益分配,实际投资者请求外商投资 企业名义股东向其交付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收益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向实 际投资者请求支付必要报酬的,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 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 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7条规定,实际投资者根据 其与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的.约定,直接向外商投资 企业请求分配利润或者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人民法 院不予支持。
    A选项不符合第1款的规定,错误;B选项符合第 1款的规定,正确;C选项不符合第17条的规定,故错 误;D选项符合第15条第2款的规定,故正确。

  • 第6题: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方中,构成甲公司关联方的是( )。

    A:与甲公司同受乙公司重大影响的长江公司
    B:与甲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甲公司供应40%原材料的黄河公司
    C:与甲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营企业的合营方长城公司
    D:对甲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丙全额出资设立的黄山公司

    答案:D
    解析:
    关联方关系的存在是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前提条件的。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出发,与其存在关联方关系的各方包括:①该企业的母公司;②该企业的子公司;③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④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⑤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⑥该企业的合营企业;⑦该企业的联营企业;⑧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⑨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⑩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 第7题:

    甲施工企业与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丙公司,丁公司欠付丙一笔到期货款,丙与戊银行订了一个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由己公司作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丙无力偿还,戊可以要求( )承担还款责任。

    A、甲
    B、乙
    C、丙
    D、丁
    E、己

    答案:C,E
    解析:
    P34-36
    本题考查的是担保和担保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第8题: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果合营企业协议与合同有抵触时,以()为准。

    • A、合营企业协议
    • B、合营企业合同
    • C、合营企业章程
    • D、双方重新商定的合营企业协议和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中国的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出资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以下有关合资企业丙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2年真题]
    A

    丙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B

    丙公司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C

    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由中方担任

    D

    丙公司的中方股份一般不得高于75%


    正确答案: D
    解析: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第10题:

    问答题
    2001年5月15日,中国甲公司与香港乙公司经过谈判,在中国某市签订了一份合营合同。合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9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场地使用权出资40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1000万美元(其中,现金500万美元、专利技术作价400万美元、专有技术作价100万美元)。 (4)甲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乙公司的出资进行担保。 (5)全部出资分两期缴付,第一期缴付5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缴付400万美元,乙公司缴付100万美元;第二期出资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 (6)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合营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7)合营企业职工的雇佣、解雇,依法由合营各方的协议、合同规定。 (8)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便着手办理合营企业的报批手续。审批机构在审批过程中发现,合营合同和章程的一些规定不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规定,并限期合营双方对合营合同和章程进行修改。合营双方按照审批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后,合营合同和章程获得了批准。2001年6月23日,合营企业成立。合营企业成立后,甲公司在2001年8月15日缴付了第一期出资,乙公司在2001年9月30日缴付了第一期出资。2001年11月12日,乙公司与香港丙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其已将所持有的合营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了丙公司。甲、乙双方发生了争议。 合营企业成立后,乙方的行为存在哪些问题?并简要分析为什么?

    正确答案: 合营企业成立后,乙方的行为存在以下问题:
    ①合营企业成立于2001年6月23日,按法律规定,合营各方的第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3个月内缴清。乙公司在2001年9月30日才缴付第一期出资,超过了3个月的期限,已构成违约。
    ②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原因是:
    其一,乙公司的转让没有经过甲公司的同意。
    第二,乙公司的转让没有经过审批机构的批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意欲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其拟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有关其出资方式部分的提法,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乙公司以境外某公司为保证人向美国某银行取得的贷款作为出资

    B

    乙公司用以投资的机器设备不需要审批机关的批准

    C

    乙公司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作为出资

    D

    甲公司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出资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合营企业的投资者用作投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所有、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并应当出具其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
    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外方投资者用以投资的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还应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 第12题:

    多选题
    施工企业与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丙公司,丁公司欠付丙一笔到期货款,丙与戊银行订了一个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由己公司作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丙无力偿还,戊可以要求()承担还款责任。
    A

    B

    C

    D

    E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13题:

    某会计师事务所受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 “合营企业”)的委托,对该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该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的注册会计师进驻合营企业之后,了解到以下情况:

    (1)合营企业系由外国的甲公司与我国境内的乙公司共同出资并于2007年9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合营双方签订的合营合同约定: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②甲公司以收购乙公司所属一家全资子公司(下称“丙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建筑物和场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③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二期进行,即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合营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营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应于2008年9月30日之前交付完毕。④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⑤合营企业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营合同的同时,亦签订了一份收购协议,该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属丙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营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自合营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在1年内付清。该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已经过有审批机关的批准。

    (2)合营企业成立之后,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则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乙公司则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甲公司依照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2007年12月28日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收购价款尚未支付。

    (3)在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甲公司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合营各方分期缴付出资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规定的支付收购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3)甲公司目前可否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


    正确答案:

    (1)合营各方第一期缴付出资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缴清;合营各方第一期缴付的出资额均超过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符合缴付期限的规定。在第二期缴付出资时,甲公司的缴付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各方不得以他方的财产权益为其出资作担保,甲公司以乙公司的财产权益为其出资作担保不符合规定。乙公司的缴付行为符合规定,合营者可以以第三方的财产权益为其
    出资作担保,乙公司以母公司的财产权益为其出资作担保符合规定。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收购价款的期限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外方投资者以收购国内企业资产用于出资的,应自外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但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并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
    (3)甲公司目前不应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根据有关规定,投资各方应按实际缴付的投资额行使决策权,控股投资者以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投资的,在其付清全部购买金额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甲公司和乙公司在第一期出资认缴完毕时,甲公司实际缴付出资仅为30万美元,至2007年12月28日,加上甲公司支付的收购资产的购买金,也仅为66万美元,而乙公司实际缴付80万美元。在第二期出资认缴完毕时,甲公司即使加上不符合规定缴付的出资,也仅为86万美元,而乙公司则实际缴付90万美元。故甲公司不应取得合营企业的决策权。

  • 第14题:

    我国的甲公司与香港的B公司拟举办一家合资经营企业,双方就共同投资问题进行了协商。下列协商内容中,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有( )。

    A.甲公司提供已设定抵押权的厂房出资

    B.B公司以通过C公司提供的担保从香港等地银行获得的贷款出资

    C.甲公司提供劳务出资

    D.B公司用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设备出资


    正确答案:ACD
    有关法律规定,中外合资者用作投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所有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并应出具其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任何一方都不得用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用自己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实物出资,也不得以企业或者投资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B公司是通过C公司提供担保从银行获得贷款作为出资的,而C公司既不是合营他方,也不是合营企业,所以这种担保是合法的。 

  • 第15题:

    F有限责任公司系由美国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共同出资,于2005年10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是该公司的合营合同的部分内容:

    (1)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

    (2)甲公司以收购乙公司所属一家全资子公司(下称丙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

    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

    (3)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两期进行,即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合营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营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则应于2006年10月30日之前缴付完毕。

    (4)合营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营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一份收购协议,该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属丙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营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自合营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在1年内付清。该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已经过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该合营企业成立之后,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乙公司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甲公司依照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2005年12月28日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收购价款尚未支付。

    在该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的规定,甲公司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

    回答下列问题:

    (1)合营各方两期缴付出资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规定的支付收购价款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甲公司现在可否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合营各方第一期缴付出资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合营各方约定分期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交清。甲乙双方第一期缴付出资的数额均超过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符合缴付期限的规定。在第二期缴付出资时,甲公司的缴付行为不符合规定,乙公司符合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合营各方不得以他方的财产权益为其出资作担保,甲公司以乙公司的财产权益为其出资行为作担保违反了该规定。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中规定的支付收购价款的方式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外方投资者以收购国内企业资产用于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但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并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
    (3)甲公司现不应在合营企业中行使决策权。根据有关规定,合营各方应按实际缴付的投资额行使决策权,控股投资者以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投资的,在其付清全部购买金之前,不能取企业决策权。

  • 第16题:

    中国某企业与外国某公司拟共同投资成立经营房地产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组织形 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为180万美元,外方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为20%。合营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要求:

    分析该合营企业合同中有无与中国法律、法规不符之处?如有,应作如何修改?


    正确答案:

    该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在以下4个方面与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应加以修改:
    (1)合营企业合同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规定,应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外方投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20%不符合规定,应修改为外方投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25%以上。根据《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3)合营企业合同约定注册资本为180万美元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修改为210万美元以上。根据《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本题中,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4)合营企业合同规定企业的股东大会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不符合规定,应修改为以企业的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

  • 第17题:

    广东某公司与美国仙童公司合资经营瑞迪科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就各方权利义务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后又签订了合营企业协议,协议对合同的一些实质内容作了修改,在合营企业经营了一段时间后双方发生争议,由于合同和协议的实质内容有差异,那么,解决他们之间纷争的依据是:()

    A:合营企业的章程
    B:合营企业的协议
    C:合营企业的合同
    D:综合考虑章程、协议、合同的内容,并结合实际经营的情况决定

    答案:C
    解析:
    【考点】合营企业合同与合营企业协议。详解:协议、合同、章程是合营企业的重要法律文件。当合营企业协议和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事项发生抵触时,以合同规定为准。经合营各方同意,可不订合营协议,只订立合同和章程。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经合营各方同意,也可以不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而只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以,选C项。

  • 第18题:

    (2019年真题)甲施工企业与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丙公司,丁公司欠付丙一笔到期货款,丙与戊银行订了一个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由己公司作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丙无力偿还,戊可以要求()承担还款责任。

    A.甲
    B.乙
    C.丙
    D.丁
    E.己

    答案:C,E
    解析:
    P34-36
    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例中,己公司为丙公司提供担保,故戊银行可以要求丙、己承担还款责任。

  • 第19题: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必须适用中国法的有()

    • A、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B、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乙公司以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而订立的合同
    • D、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拟订的下列合同条款中,哪几条是合法的()

    • A、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用美元表示
    • B、中方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价在合营期间可以调整
    • C、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以美元为计算和表示单位
    • D、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正确答案:A,D

  • 第21题:

    问答题
    2001年5月15日,中国甲公司与香港乙公司经过谈判,在中国某市签订了一份合营合同。合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9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场地使用权出资40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1000万美元(其中,现金500万美元、专利技术作价400万美元、专有技术作价100万美元)。 (4)甲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乙公司的出资进行担保。 (5)全部出资分两期缴付,第一期缴付5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缴付400万美元,乙公司缴付100万美元;第二期出资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的六个月内完成。 (6)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合营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7)合营企业职工的雇佣、解雇,依法由合营各方的协议、合同规定。 (8)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便着手办理合营企业的报批手续。审批机构在审批过程中发现,合营合同和章程的一些规定不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规定,并限期合营双方对合营合同和章程进行修改。合营双方按照审批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后,合营合同和章程获得了批准。2001年6月23日,合营企业成立。合营企业成立后,甲公司在2001年8月15日缴付了第一期出资,乙公司在2001年9月30日缴付了第一期出资。2001年11月12日,乙公司与香港丙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其已将所持有的合营企业的股权转让给了丙公司。甲、乙双方发生了争议。 本案中,请指出原合营合同存在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并简要说明修改的原因或如何修改。

    正确答案: ①第(2)项的内容不符合,应修改为“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第(3)项的内容不符合,修改的原因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因此,在5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中,乙公司的出资至少是125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不符合法定标准。
    ③第(4)项的内容不符合,修改的原因是:我国法律禁止中方合营者为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提供担保。
    ④第(5)项的内容不符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甲公司的第一期出资400万和乙公司第一期出资的100万都低于15%这个比例。
    ⑤第(7)项的内容不符合,应修改为:“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应当依法通过订立合同加以规定。”
    ⑥第(8)项的内容不符合,应修改为:“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外国甲公司与中国境内的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乙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付出资,但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其出资。2010年2月1日,乙公司催告甲公司在1个月内缴付出资。2010年3月15日,甲公司仍未缴付出资。下列各项中,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A

    视同甲公司放弃在合同中的一切权利

    B

    视同甲公司自动退出合营企业

    C

    乙公司可以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

    D

    乙公司可以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另找合营者承担甲公司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正确答案: D,B
    解析: 合营企业合营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1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1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 第23题:

    单选题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构成甲公司关联方的是()。
    A

    与甲公司同受乙公司重大影响的长江公司

    B

    与甲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甲公司供应40%原材料的黄河公司

    C

    与甲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营企业的合营方长城公司

    D

    对甲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丙全额出资设立的黄山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情况有:(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因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2)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3)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4)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不构成关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