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以上合伙协议在申请设立登记时经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纠正,企业在该年5月得以成立,取得营业执照。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哪些约定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1题: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拟订的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经2人以上同意即可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B.经2人以上同意即可修改合伙协议
C.除甲之外,乙、丙、丁均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D.甲、乙、丙、丁均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第7题:
甲以现金作为出资
乙以劳务作为出资
丙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
丁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第8题: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9题: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经3个人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乙、丙均不能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10题:
甲
乙
丙
丁
第11题:
甲和丙
乙和丙
丙和丁
甲和丁
第12题:
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乙、丙、丁均不得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甲、乙、丙、丁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均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甲、乙、丙、丁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第13题:
2010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以上合伙协议在申请设立登记时经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纠正,企业在该年5月得以成立,取得营业执照。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哪些约定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第18题:
甲
乙
丙
丁
第19题:
甲、乙、丙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甲、乙、丙决定,委托甲执行合伙事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托丙执行合伙事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聘任丁执行合伙事务
第20题:
甲、乙、丙、丁均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乙、丙、丁均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甲、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21题:
甲
乙
丙
丁
第22题:
甲、乙、丙、丁均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甲、乙、丙、丁均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甲、乙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甲、乙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23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
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
第24题:
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乙、丙、丁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甲、乙、丙、丁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