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和丙同为W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A人民币3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A在不满足于甲在从W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
A.代位行使甲在W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W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W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自行变卖甲在W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1题:
张三、李四和赵五同为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欠王六人民币3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王六在不满足于用张三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还可以( )。
A.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2题:
第3题:
甲、乙和丙同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A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A在不满足于用甲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A.代位行使甲在明星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甲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