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甲公司对从乙公司取得的一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于每年年末计提债券应收利息,并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甲公司发生的有关持有至到期投资业务如下:
(1)2001年12月31日,以21 909.2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发行的5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债券,并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该债券面值总额为20 000万元,付息日为每年1月1日,票面年利率为6%,实际年利率为5%。未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2)2008年1月5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07年的债券利息,存入银行。
(3)2008年12月31日,计提该债券应收利息,并确认债券当年的利息收入。
(4)2009年1月5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08年的债券利息,存人银行。
(5)2009年12月31日,计提债券应收利息,并确认债券当年的利息收入。
(6)2010年1月5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09年的债券利息,存入银行。
(7)2010年1月8日,甲公司因持有该债券的意图发生改变,将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根据有关证据确定其当日的公允价值为21 000万元。
(8)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计提债券应收利息,并确认债券当年的利息收入。
(9)2010年12月31日,有证据表明甲公司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1 500
万元。
(10)2011年1月5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2010年的债券利息,存入银行。
(11)201 1年1月10日,甲公司出售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际收到价款21 40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债券每年的票面利息。
(2)假定甲公司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计算各年应确认的债券利息收入和利息调整额。
(3)逐笔编制上述各项业务的会计分录。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甲公司是上市公司,以下与甲是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甲的员工李某的弟弟 Ⅱ持有甲30%股份的某自然人,与甲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Ⅲ为甲提供融资安排的某信托公司 Ⅳ与甲公司联营的乙公司
第6题:
甲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乙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1%的股份。对两家公司的关系认识正确的是() ①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分公司 ②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控股公司 ③甲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乙公司承担责任 ④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最大股东
第7题:
甲公司购入某上市公司发行的期限为3年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甲公司准备并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甲公司应将该项投资划分为()。
第8题:
交易性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及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9题:
Ⅱ、Ⅳ
Ⅱ、Ⅲ、Ⅳ
Ⅰ、Ⅱ、Ⅳ、Ⅴ
Ⅰ、Ⅱ、Ⅲ、Ⅳ、Ⅴ
第10题:
甲公司与M公司
甲公司与N公司
甲公司与丙公司
甲公司与丁公司
第11题:
2000
8000
6000
0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Ⅰ由甲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的丙公司 Ⅱ持有乙公司1%股份且为甲公司董事之弟的张某 Ⅲ持有甲公司2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3%股份的王某 Ⅳ在甲公司中担任监事且持有乙公司2%股份的李某 Ⅴ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对甲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某公司
第17题:
甲公司购入乙公司发行的期限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甲公司准备并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甲公司应将该项投资划分为()。
第18题:
甲公司为母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500000元,年利率为5%,每年年未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其中,乙公司购入债券200000元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应编制的抵销分录是()。
第19题:
非上市公司甲公司在成立时,A公司以其持有的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出资投入甲公司。协议约定,A公司作为出资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价10000万元(该作价与其公允价值相等)。交易完成后,甲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2000万元,其中A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5%。甲公司取得该长期股权投资后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甲公司取得对乙公司投资时应确认的“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为()万元。
第20题:
Ⅰ、Ⅱ
Ⅱ、Ⅳ
Ⅲ、Ⅳ
Ⅰ、Ⅱ、Ⅳ
第21题:
交易性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及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22题:
丙公司是甲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为甲公司实施收购行为提供融资安排的丁银行
张某是甲公司财务总监的姐夫,其持有乙上市公司股份5000股
甲公司董事陈某,持有乙上市公司股份10000股
第23题:
8000
6400
400
1600
第24题:
甲公司与M公司
甲公司与N公司
甲公司与丙公司
甲公司与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