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的股票自2008年5月15日上市交易,则李某所持本公司股份在( )可以进行转让。A.2008年8月15日B.2008年11月15日C.2009年5月15日D.2009年8月15日

题目

李某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的股票自2008年5月15日上市交易,则李某所持本公司股份在( )可以进行转让。

A.2008年8月15日

B.2008年11月15日

C.2009年5月15日

D.200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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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是天天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持有该公司的股份并在公司做了注册登记。2004年,李某又收购了公司股票,但并未向公司登记。2005年,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李某遂将本人持有股票的一半予以出售。2006年7月,李某任期届满,自以为没有了约束,遂将其所持有的所有天天公司股票于8月份出售。关于李某的上述行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不合法。因为2004年其收购股票未向公司登记

    B.不合法。因为2005年其在任期间将公司股票的一半出售

    C.不合法。因为2006年8月其将所持有股票全部出售

    D.合法。监事也是股东的成员,有权对自己所持有的股票进行处置


    正确答案:D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解析】《公司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中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属于非法行为。故D项当选

  • 第2题:

    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要求的是( )。


    A.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为保证公司运行并未发布公吉
    B.贾某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私下以8折的价格将所持股票转让给李某
    C.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前向股东交付股票,激励他们的斗志
    D.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众含公司合并,宏源公司收购了本公司的股票

    答案:D
    解析:
    A错,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D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43条,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C错, 公司登记成立前, 即使已经发行了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仍然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因为公司尚未成立,这种凭证还无法具有法律效力。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后,自然应当立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

  • 第3题:

    李某是甲上市公司的员工,2016年8月甲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李某股票期权7000股(不可公开交易),合同约定李某从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在甲公司连续任职3年就可以以每股2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股票7000股;2019年8月李某行权,行权时该股票的市场价为8元/股,则李某2019年8月行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680 
    B.1260 
    C.3080 
    D.2680

    答案:A
    解析:
    (1)纳税人取得的股票期权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李某行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8-2)×7000×10%-2520=1680(元)。

  • 第4题:

    (2016年)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年 8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B
    解析:
    (1)选项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的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第5题:

    甲公司2012年1月1日上市,公司高管李某于2012年5月1日离职,则李某在11月2日可以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


    答案:错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对发起人和董、监、高转让股份进行了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1)发起人转、止的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同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己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监、高转让的限制
    ①公司董、监、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即便离职了只要未满1年也不可转让);
    ③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④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监、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注意,上述①②③应同时遵守,本题中高管李某2012年5月1日离职,2012年11月2日尽管已离职超过半年,但截至2012年11月2日甲公司上市不满1年,因此仍不能转让。

  • 第6题:

    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的交易行为的是()

    • A、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某在辞职后2个月将所持原公司股票卖出
    • B、某上市公司监事钱某在辞职2年后,由于对原公司较有好感,买进原公司大量股票
    • C、某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孙某在公司内幕信息披露前建议好友买进该公司股票
    • D、某上市公司总经理李某在辞职一年半后,从公司董事长处得知公司将增资扩股,便大量买进公司股票

    正确答案:A,C,D

  • 第7题:

    李某,系某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根据证券法规定,李某的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

    • A、李某以其姓名在另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开户登记,进行个人股票买卖活动
    • B、李某怕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买卖股票引起不便,遂化名王某在另一家证券公司进行开户登记,买入并持有股票
    • C、李某在成为该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前,将其所持有的股票1000股依法转让
    • D、李某由于工作出色,受到某上市公司的赞赏,该上市公司决定向李某赠送本公司股票,李某也接受了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单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发起人王某于2017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

    董事郑某于2017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

    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服,2017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

    总经理李某于2018年1月离职。2018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李某,系某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根据证券法规定,李某的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
    A

    李某以其姓名在另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开户登记,进行个人股票买卖活动

    B

    李某怕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买卖股票引起不便,遂化名王某在另一家证券公司进行开户登记,买入并持有股票

    C

    李某在成为该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前,将其所持有的股票1000股依法转让

    D

    李某由于工作出色,受到某上市公司的赞赏,该上市公司决定向李某赠送本公司股票,李某也接受了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的股票自2018年3月8日起上市交易,则李某所持本公司股份在(  )之前不得转让。
    A

    2018年6月8日

    B

    2018年9月8日

    C

    2019年3月8日

    D

    2020年3月8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原来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万股,后来,王某被聘任为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则依法,王某所持有的股票应如何处理?()
    A

    可以王某的妻子的名义继续持有

    B

    可化名李某继续持有

    C

    可以继续持有

    D

    必须依法转让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公司为上交所上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属于该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有(  )。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甲公司Ⅱ.该公司监事钱某担任监事的乙公司Ⅲ.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处担任董事的孙某担任董事的丙公司Ⅳ.直接持有该公司2.8%、间接持有3.6%股份的股东赵某间接控制的丁公司Ⅴ.曾在该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的李某担任董事的戊公司,李某于一年半前辞去该公司财务总监一职
    A

    Ⅰ、Ⅱ、Ⅳ

    B

    Ⅰ、Ⅱ、Ⅴ

    C

    Ⅰ、Ⅲ、Ⅳ

    D

    Ⅱ、Ⅲ、Ⅳ

    E

    Ⅱ、Ⅳ、Ⅴ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①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由上述第①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由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④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⑤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10.1.5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①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③第10.1.3条第①项所列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④本条第①项和第②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⑤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 第13题:

    2004年6月王某和李某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王某以某上市公司5万元的股票作质押。合同签订后,2004年7月,王某将股票交于李某,2004年8月,王某和李某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登记。2005年6月,该股票涨幅较大,实际上价值达6万元。下面说法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

    A.李某的质权自合同签订后成立

    B.李某的质权自王某交付股票时成立,登记只是意味着备案,和质权成立无关

    C.李某的质权自向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成立

    D.李某的质权实际上基于股票所产生的孳息


    正确答案:CD
    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权利质权的成立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13条规定:“第213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26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答案为CD。

  • 第14题:

    王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甲公司系采发起设立方式,王某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王某欲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以下是某律师给出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转让甲公司股票,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2500股即可
    B:甲公司股票如果上市交易,王某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则可自由转让
    C:王某如果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甲公司股票
    D:如果甲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王某任职期间则不能转让本公司股票

    答案:C,D
    解析: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王某现在持有甲公司股票1万股.但是王某任职期间可以转让甲公司股票,所以王某持有的甲公司的股票总数处于变动之中,因此不能说王某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2500股即可自由转让,所以A选项不正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而不是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可以自由转让,所以B选项不正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CD选项正确。

  • 第15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Ⅱ
    B:Ⅰ、Ⅲ
    C:Ⅱ、Ⅲ、Ⅳ
    D:Ⅲ、Ⅳ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故Ⅰ项错误,Ⅱ、Ⅲ项正确)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故Ⅳ项正确)
      综上述C项符合题意。

  • 第16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发起人王某于2018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8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8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9年1月离职,2019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甲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B
    解析: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选项A错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CD错误。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比例的限制,B正确。

  • 第17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监事张某2016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B、董事吴某2016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罗某2017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D、经理王某2018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答案:A
    解析:
    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 第18题:

    王某原来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万股,后来,王某被聘任为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则依法,王某所持有的股票应如何处理?()

    • A、可以王某的妻子的名义继续持有
    • B、可化名李某继续持有
    • C、可以继续持有
    • D、必须依法转让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 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 Ⅳ 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

    B

    Ⅰ、Ⅲ

    C

    Ⅱ、Ⅲ、Ⅳ

    D

    Ⅲ、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故Ⅰ项错误,Ⅱ、Ⅲ项正确) 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故Ⅳ项正确) 综上述C项符合题意。

  • 第20题:

    问答题
    李某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一次在协助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时得知公司计划高额分配股利。李某便将此情况告知其大学同学赵某,建议赵某大量购进该公司股票,所获利润李某分30%,赵某同意,随即大量买进该公司股票,公司公布其利润分配方案时,股票价格大涨,赵某遂将所购买的该公司股票全部卖出,获利100余万元人民币,并分给李某30万元。问题:(1)如何认定李某和赵某的行为?请说明理由。(2)李某和赵某应承担法律责任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ABC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李某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王某是董事长,谢某是独立董事,陈某是董事兼总经理,为了进行更有效的内部控制。ABC公司正在进行人事变动,你认为这四位董事可以进入审计委员会的是(    )。
    A

    李某和谢某

    B

    李某和陈某

    C

    王某和谢某

    D

    王某和陈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王某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王某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B

    王某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C

    王某在任职期间,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可以转让其全部股份

    D

    王某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董事长为李某,总经理为王某、财务总监为张某、三名独立董事为赵某、辛某、侯某。则该公司董事会在设立审计委员会时,最佳的人选是(  )。
    A

    李某、王某、张某

    B

    赵某、辛某、侯某

    C

    李某、张某、赵某

    D

    王某、张某、侯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审计委员会应全部由独立、非行政董事组成,他们至少拥有相关的财务经验。

  • 第24题:

    多选题
    2010年6月王某和李某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王某以某上市公司5万元的股票作质押。合同签订后,2010年7月,王某将股票交于李某,2010年8月,王某和李某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登记。2011年6月,该股票涨幅较大,实际上价值达6万元。下面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

    李某的质权自合同签订后成立

    B

    李某的质权自王某交付股票时成立,登记只是意味着备案,和质权成立无关

    C

    李某的质权自向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成立

    D

    李某的质权实际上及于股票所产生的孳息


    正确答案: A,C
    解析: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