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了低价获得乙公司的紧俏物资,在账外暗中给予乙公司主要负责人现金20万元,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了( )。A.商业诈骗行为B.商业贿赂行为C.串通招标行为D.虚假表示行为

题目

甲公司为了低价获得乙公司的紧俏物资,在账外暗中给予乙公司主要负责人现金20万元,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了( )。

A.商业诈骗行为

B.商业贿赂行为

C.串通招标行为

D.虚假表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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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到期,甲公司有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
    B: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交付100吨一级大米,乙公司应向甲公司交付150吨二级大米,乙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乙公司有权以对甲公司的债权抵销对甲公司的债务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10万元维修费,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未到期,甲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
    D:甲公司应对乙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乙公司应对甲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甲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甲公司通知乙公司20日后甲公司用自己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乙公司的债务,甲公司的通知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

    答案:A
    解析:
    抵销必须具备下列要件才能生效:(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销,但是债权让与时,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的,得向债权受让入主张抵销。A选项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债权让与丙公司,甲公司享有以对乙公司的债权抵销对丙公司的债务的权利,所以A选项正确。(2)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是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B选项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的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相同,但是品质不同,因此不能抵销,所以B选项不正确。(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虽然《合同法》规定双方债权均应届履行期,但因债务人有权抛弃期限利益,在无相反的规定或约定时,债务人可以在清偿期前清偿,所以,受偿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销。但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无论是否已届清偿期,均可抵销,所以C选项不正确。(4)必须是依债的性质可以抵销。抵销是单独法律行为,自抵销的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但是抵销不能附期限或者条件,因为抵销的功能,一是节省给付的交换,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确保债权的效力,即在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如当事人一方只行使自己的债权而不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对方当事人就会受损害,抵销则能克服这一弊端。如果允许抵销附条件或者期限,使抵销的效力不确定,就与抵销的本旨相悖,并且有害于他人的利益。D选项中甲公司的抵销主张附期限,不应发生抵销的效力,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2题:

    ①2×20 年 2 月 5 日,甲公司以 7 元/股的价格购入乙公司股票 100 万股,支付手续费为 1.4 万元。甲公司将该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2×20 年 12 月 31 日,乙公司股票价格为 9 元/股。
    ③2×21 年 2 月 20 日,乙公司分配现金股利,甲公司获得现金股利 8 万元;
    ④2×21 年 3 月 20 日,甲公司以 11.6 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出售。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持有乙公司股票在 2×21 年(注意年份)确认的投资收益是( )。

    A.260万元
    B.468万元
    C.268万元
    D.466.6万元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票 2×21 年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现金股利 8+(11.6-9)×100=268(万元)。

  • 第3题:

    20×8年10月5日,甲公司以9元/股的价格购入乙公司股票200万股,支付手续费10万元。甲公司管理该项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短线投资,赚取买卖价差。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价格为12元/股。20×9年3月10日,乙公司分配现金股利,甲公司获得现金股利30万元;3月20日,甲公司以14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出售。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持有乙公司股票在20×9年确认的投资收益是多少?


    答案:
    解析:
    20×9年确认的投资收益=现金股利30+处置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4-12)×200=430(万元)。
      

  • 第4题:

    甲公司为了以低价获得乙公司的紧俏物资,在账外暗中给予乙公司主要负责人现金20万元,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了(  )。

    A.商业诈骗行为
    B.商业贿赂行为
    C.串通招标行为
    D.虚假表示行为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暗中给予对方交易人员或者其他对交易有影响的人员以财务或其他好处以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

  • 第5题:

    2×17年甲公司与其子公司(乙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600万元;(2)甲公司将其生产的产品出售给乙公司用于对外销售,收到价款及增值税565万元;(3)乙公司偿还上年度自甲公司购买产品的货款900万元;(4)乙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厂房出售给甲公司用于其生产,收到现金3500万元,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应予抵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投资活动收到的现金900万元与乙公司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900万元抵销
    B.甲公司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565万元与乙公司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565万元抵销
    C.甲公司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3500万元与乙公司投资活动收到的现金3500万元抵销
    D.甲公司投资活动收到的现金600万元与乙公司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600万元抵销

    答案:B,C,D
    解析:
    事项(1)甲公司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600万元,乙公司作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600万元;事项(2)甲公司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565万元,乙公司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565万元;事项(3)甲公司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900万元,乙公司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900万元;事项(4)甲公司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3500万元,乙公司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3500万元。因此,甲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565+900)1465万元与乙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465万元抵销;甲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600万元与乙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600万元抵销;甲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3500万元与乙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3500万元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