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1)工程预付款的有关规定
工程预付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规 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七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七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预付款的计算方法
工程预付款额度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预付备料款限额由下列主要因素决定: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工程造价的比例和材料储备周期等。通常可采用下列两种方法确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
1)百分比法。百分比法是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确定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各自的条件从实际出发分别制定了地方、部门的预付备料款比例。
2)数学计算法。数学计算法是根据主要材料(含结构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总价的比重,材料储备定额天数和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通过数学公式计算预付备料款额度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是:
公式中,年度施工天数按365天日历天计算,材料储备定额天数由当地材料供应的在途天数、加工天数、整理天数、供应间隔天数、保险天数等因素决定。
(3)本工程的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金额为:880X15% = 132万元。
(4)本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和起扣时间
按照本工程扣款的要求: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构件费比重按65%考虑。则起扣点计算公式为:
式中T——起扣点,即预付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作量金额;
M——预付备料款限额;
N——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
T=880-132/65% = 676. 923 万元。
起扣时间:8月份。因为8月份累计完成:420+160+130=710万元>676. 923万元。
(5)1~6月以及其他各月监理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数额及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
1)1~6月份:
1~6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实际完成工作量420万元;
1~6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420 X (1 - 3 %) = 407. 4万元。
2) 7月份:
7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实际完成工作量160万元;
7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60X (1 - 3%) = 155. 2万元。
3) 8月份:
8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实际完成工作量130万元;
8月份应扣回工程预付款金额为:(710 - 676. 923) X 65% = 21. 5万元;
8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30 X (1 - 3 %) - 21.5 = 104. 6万元。
4) 9月份:
9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实际完成工作量90万元;
9月份应扣回工程预付款金额为:90X 65% = 58. 5万元;
9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90X (1 -3%) - 58. 5 = 28. 8万元。
5) 10月份:
10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金额为:实际完成工作量80万元;
10月份应扣回工程预付款金额为:80 X 65% = 52万元;
10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80X(1 - 3%) -52 = 25. 6万元。
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工程款的相关计算。包括预付款的计算和回扣点的计算以及相应进度款的计算,下列公式应能熟练应用:
(1)回扣点的计算:
(2)每月工程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款-保修金-应扣除的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