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根据《信访条例》,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复核机关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复核意见;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信访人并说明理由。
第4题:
全国股转公司复核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认为原决定有处理不当的,可以直接变更原决定;变更违规处理决定的,可能会加重对自律监管对象的处理。
第5题:
自律监管对象不服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的,可以自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十个转让日内,或自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转让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核。
第6题: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属于可以从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是()。
第7题:
受处分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申请复审、复核,在复审、复核期间,停止原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8题:
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的,按有关申诉、申请复核的程序办理。接受申诉进行复查期间和接受复核申请进行复核期间,停止对原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9题:
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内向复审部门的上一级有权部门申请复核,复核部门应当在受理()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10题:
5
10
15
20
第11题:
第12题:
书面
口头
电话
传真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依法对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办券商等市场参与人进行自律监管。
第16题:
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纪律处分意向书、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书的,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个转让日内,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收到纪律处分意向书、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第17题:
自律监管对象不服全国股转公司做出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的,可以自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之日起五个转让日内,或自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之日起十五个转让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核,复核期间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18题:
自律监管对象不服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的,可以自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五个转让日内,或自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转让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核,复核期间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19题:
受到处分的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复核期间应暂停处分的执行。()
第20题:
挂牌公司不服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核,复核期间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或纪律处分决定中止执行。
第21题:
15,30
15,60
20,60
30,60
第22题:
3
5
7
10
第23题:
5日;10日
10日;15日
15日;30日
10日;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