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予以披露。 ( )
第1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特别规定,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
第2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出特别说明,提示创业板的市场风险。( )
第3题:
上市公告书是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前向公众公告发行与上市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不论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在招股说明书披露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期间所发生的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 )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所有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均应按()编制招股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第11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无须编制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应有针对性地披露其实际面对的特有风险,不必披露风险对策和措施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审委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摘要在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无须包含招股说明书全文各部分的主要内容
第12题:
Ⅰ、Ⅱ、Ⅲ、Ⅴ
Ⅰ、Ⅱ、Ⅳ、Ⅴ
Ⅰ、Ⅱ、Ⅲ、Ⅳ、Ⅴ
Ⅱ、Ⅲ、Ⅴ
Ⅱ、Ⅲ、Ⅳ、Ⅴ
第13题:
下列说法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有( )。 A.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B.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可以用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 C.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 D.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
第14题:
所有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即发行人),均应按第28号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 ( )
第15题:
不论《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在招股说明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所发生的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 )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第21题:
发行人募集资金时,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第22题:
凡在招股说明书披露日至()日期间所发生的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
第23题: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需要含有价格信息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
投资者可以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交易所将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时,应将招股说明书同步在在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开
所有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等公开发行文件中,披露并特别提示差异化表决安排的主要内容、相关风险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项措施
第24题: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2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发行人可以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刊登于其企业网站,但披露内容应当完全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披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