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A.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B.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记人监管档案C.责令处分或者更换有关责任人员,并要求报告处分结果D.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

题目

证券公司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

A.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B.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记人监管档案

C.责令处分或者更换有关责任人员,并要求报告处分结果

D.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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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发现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法违规或者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对期货公司进行核查或者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有关核查结果和监管措施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答案:对
    解析: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发现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法违规或者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对期货公司进行核查或者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有关核查结果和监管措施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第2题:

    期货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风险隐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更换有关责任人员等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


    答案:对
    解析: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四十八条,期货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风险隐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更换有关责任人员等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故本题答案为A。

  • 第3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制度不健全,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或者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的措施有( )。
    Ⅰ.责令其限期改正
    Ⅱ.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记人监管档案
    Ⅳ.责令处分或者更换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


    A、Ⅰ.Ⅲ.Ⅳ
    B、Ⅰ.Ⅱ.Ⅳ
    C、Ⅰ.Ⅱ.Ⅲ.Ⅳ
    D、Ⅰ.Ⅱ.Ⅲ

    答案:C
    解析:
    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制度不健全,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或者违规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巾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①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记入监管档案;③责令处分或者更换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④责令暂停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⑤法律、行政法规和巾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

  • 第4题:

    期货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风险隐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采取的措施( )。

    A.责令其限期整改
    B.同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
    C.责令更换有关责任人员
    D.行政处罚

    答案:A,B,C
    解析: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四十八条,期货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风险隐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更换有关责任人员等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故本题答案为ABC。

  • 第5题: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制度不健全,
    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或者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的措施有( )。
    Ⅰ.责令其限期改正
    Ⅱ.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
    ,记人监管档案
    Ⅳ.责令处分或者更换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

    A: Ⅰ 、Ⅲ、Ⅳ
    B: Ⅰ 、Ⅱ、Ⅳ
    C: Ⅰ 、Ⅱ、Ⅲ、Ⅳ
    D: Ⅰ 、Ⅱ、Ⅲ

    答案:C
    解析:
    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制度不健全,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
    或者违规从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巾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
    并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①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②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
    记入监管档案;③责令处分或者更换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④
    责令暂停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⑤法律、
    行政法规和巾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