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
A.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B.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记人监管档案
C.责令处分或者更换有关责任人员,并要求报告处分结果
D.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管措施
1.中国证监会依据有关规定,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管措施主要有( )。 A.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B.证券公司应当在每个年度结束之日起30日内,完成资产管理业务合规检查年度报告、内部稽核年度报告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并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C.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制度不健全,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或者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 D.证券公司和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存资产管理业务的会计账册,并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协议、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
2.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 )监管措施。 ①出具警示函 ②责令清理违规业务 ③监管谈话 ④责令改正A.①③④ B.①②③ C.②④ D.①②③④
3.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发现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法违规或者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对期货公司进行核查或者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有关核查结果和监管措施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4.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 )监管措施。 Ⅰ 出具警示函Ⅱ 责令清理违规业务 Ⅲ 监管谈话Ⅳ 责令改正A、Ⅰ Ⅱ、Ⅲ B、Ⅱ、Ⅳ C、Ⅱ、Ⅲ、Ⅳ D、Ⅰ Ⅱ、Ⅲ、Ⅳ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