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A.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或者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B.未按照规定程序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 C.未按照规定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以书面方式向其揭示投资风险 D.未按照规定指定专门部门处理客户投诉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