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创业板市场关于公开招股确定发售期间的规定包括( ) 。 A.涉及向公众人士招股的任何上市方法,发行人须于上市文件内载列有关发售期限的详情 B.上市文件所订明的可更改或延长发售期间或公开接受认购期间的权利必须限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接纳的因热带气旋警告讯号或类似的外来因素而可能引致的延误 C.上市文件所订明的可更改或延长发售期间或公开接受认购期间的权利必须载于文件的有关详情内 D.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接纳的任何条件的规定和限制下,上市文件所述发售期间及公开接受认购期间的截止日期不可更改或延长,而发行人、包销商或任何其他人士均不可单方面更改或延长该日期或期间
第1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出特别说明,提示创业板的市场风险。(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如果采取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外资股,则发行人需要根据外资股上市地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准备招股章程。该招股章程是发行人向社会公众发售股份的招募要约文件,应于正式披露前履行招股章程的注册备案手续。( )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