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3 题 上市公司存在(  )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A.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B.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C.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D.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题目

第 63 题 上市公司存在(  )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A.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B.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C.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D.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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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第 63 题 上市公司存在( )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A.上市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A.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B.上市公司最近6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C.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D.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E.现任董事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


    正确答案:ACDE

  • 第2题:

    下列()情形下,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A: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B:未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C: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D: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只增长5%

    答案:A,B,C
    解析:
    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就不构成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其他选项都构成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制。

  • 第3题: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Ⅱ、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Ⅳ、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A.Ⅰ、Ⅱ
    B.Ⅰ、Ⅱ、Ⅳ
    C.Ⅰ、Ⅱ、Ⅲ、Ⅳ
    D.Ⅲ、Ⅳ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3)上市公司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第4题:

    第 95 题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A.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B.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C.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D.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查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 第5题:

    (2019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Ⅱ、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Ⅳ、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A.Ⅰ、Ⅱ
    B.Ⅰ、Ⅱ、Ⅳ
    C.Ⅰ、Ⅱ、Ⅲ、Ⅳ
    D.Ⅲ、Ⅳ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3)上市公司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