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合谋是指以影响证券市场行情为目的,人为制造证券交易的虚假繁荣,从事所有权非真实转移的交易 ”相关问题
  • 第1题: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不包括( )。?

    A: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B:单独或合谋,集中利用资金优势等操作证券交易价格
    C: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交易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D: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答案:D
    解析:

  • 第2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是( )。
    Ⅰ.甲与乙合谋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Ⅱ.甲与乙相互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Ⅲ.甲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Ⅳ.甲系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活动

    A.Ⅱ、Ⅲ
    B.Ⅰ、Ⅱ、Ⅲ、Ⅳ
    C.Ⅰ、Ⅱ
    D.Ⅰ、Ⅱ、Ⅲ

    答案:D
    解析:
    Ⅳ项,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从事相关的证券活动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 第3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是(  )。
    Ⅰ.甲与乙合谋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Ⅱ.甲与乙相互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Ⅲ.甲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Ⅳ.甲系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活动

    A. Ⅱ、Ⅲ
    B. Ⅰ、Ⅱ、Ⅲ、Ⅳ
    C. Ⅰ、Ⅱ
    D. Ⅰ、Ⅱ、Ⅲ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 第4题:

    证券公司自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不包括()

    A: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B: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或交易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C: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D:单独或合谋,集中利用资金优势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答案:C
    解析: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证券自营业务许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5题: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不包括(  )。

    A.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B. 单独或合谋,集中利用资金优势等操作证券交易价格
    C.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交易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D. 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答案:D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