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和民警小李一起控制住冉某并在现场调查取证。此时不应采取的做法是:(单选) A.对作案现场进行拍照 B.提取车锁并进行拍照 C.对现场路过的两名证人同时询问取证 D.调取现场周边视监控

题目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和民警小李一起控制住冉某并在现场调查取证。此时不应采取的做法是:(单选)

A.对作案现场进行拍照
B.提取车锁并进行拍照
C.对现场路过的两名证人同时询问取证
D.调取现场周边视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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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陈某因醉酒上班迟到被吴某当场批评,便对吴某怀恨在心。一天晚上下班后,陈某骑自行车尾随吴某至一无人处,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从背后猛地刺向吴某。吴某受伤后顺势抓住陈某的自行车,将其推翻在地,并喊:“杀人啦!”陈某见势,将刀拔出再次刺向吴某。吴某躲避之际将手中的袋子甩向陈某,正砸在陈某的头部,因袋中装有吴某带回家刷厕所的硫酸一瓶,瓶子被砸破后,硫酸将陈某的双眼烧瞎,并导致陈某面部大面积毁容。 问:吴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依照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就排除了对任何合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所谓不法,就是非法、违法的意思。因此,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合法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正当防卫。例如,公民依法捉拿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人或被通缉的在逃人犯,被捉拿者或第三者对该公民施行暴力伤害或威胁,就不是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正当防卫要求的只是有不法侵害存在,并没有将其起因条件局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外延要比犯罪宽泛得多,只要是不法侵害行为,并不要求它已经达到或将要达到犯罪程度,防卫人都可以依法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即不法侵害须是客观、真实地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出来的。如果不法侵害并不存在,行为人却误以为存在,而错误地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损害,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由于行为人对事实认识的错误而发生的,因此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对方可能不是不法侵害,而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那么他在主观上有过失,应对其假想防卫所造成的损害负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预见到对方不是不法侵害,那么他在主观上无罪过,其假想防卫造成的损害属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的不法侵害。受到他人豢养的或野生的动物侵袭,自然可以进行打击,但动物谈不上不法侵害,受害人的打击也只是紧急避险或民事上排除侵害的行为,谈不上正当防卫。但是,如果有利用动物来达到侵害他人的目的,如驱使狂犬撕咬他人,则防卫人打击动物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在本案中,吴某遭到陈某的追杀,生命处于危险状况,为了防止陈某进一步实施非法行为,吴某对其实施打击,才造成陈某受伤,因此吴某的行为是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第2题: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
    小李在制止冉某犯罪过程中,冉某拒不服从,将小李手臂咬伤。后经鉴定,小李构成轻微伤,被害人陈某构成轻伤。公安机关对冉某立案的罪名有:(多选)

    A.侮辱罪
    B.寻衅滋事罪
    C.故意伤害罪
    D.妨害公务罪

    答案:C,D
    解析:
    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冉某并未侮辱他人人格,故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冉某因纠纷打伤陈某并且抗拒抓捕把小李咬伤,并非挑衅或滋事,不属于寻衅滋事罪。
    冉某和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致使陈某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冉某抗拒抓捕,咬伤小李,致使其轻微伤,在客观上符合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因此选择CD选项。

  • 第3题:

    邓某与王某(男,2002年3月1日出生)既是邻居又是同学。2016年10月2日,邓某买了一辆价值400元的自行车,王某欲借用,被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情急之下,王某扇了邓某一耳光。10月15日9时许,邓某报案,称放在家中的自行车被盗,并指出王某有作案嫌疑。接到报警后,民警老陈和小张一起到王某家查看情况。10月15日10时许,办案民警口头传唤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起初并不承认,民警也未让其回家。16日14时许,王某终于供认作案后将自行车藏在同学蔡某家中。

    民警老陈与小张在传唤和询问王某时,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有( )。

    A.对王某口头传唤
    B.将传唤王某的原因和依据通知其父母
    C.询问王某时通知王某的父母到场
    D.询问王某的时间超过24小时

    答案:A,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A项做法错误。
    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B项说法正确,D项做法错误。
    第八十四条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王某不满十六周岁,询问时应当通知王某的父母到场,C项说法正确。
    综上诉述,因此选择AD项。

  • 第4题: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
    现场抓获冉某后,公安机关应采取的恰当的强制措施是:(单选)

    A.取保候审
    B.监视居住
    C.刑事拘留
    D.逮捕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某冉符合第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因此选择C选项。

  • 第5题:

    冉某,男,29岁,小学文化,某工厂工人。冉某于2000年3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夜间携带三棱刮刀到处游荡。2003年9月上旬,冉嫌这把三棱刮刀不锋利,又购买一把0.30米长的三棱刮刀带在身上,9月16日晚9时许,冉与其朋友陈某在当地人民路人民饭店饮食部门前闲逛,遇见相识的周某、匡某、吴某等人。周、匡、吴等先后来向冉要香烟,冉给匡、吴各一支,未给周,周抓住冉的衣服与之纠缠。冉将周的手拨开,发生拖拉,周打冉面部两拳。冉受伤后退几步,随即拔出携带的三棱刮刀由上而下对周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周倒地死亡。冉见状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是在法院审理期问否认了犯罪事实。
    问:(1)冉某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2)对于冉某有何量刑情节?
    (3)如果冉某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没有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提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案中冉某在主观上对周的死亡结果之态度是放任,而非过失。冉某明知自己用锋利的三棱刮刀猛刺对方,有可能使其发生死亡的结果,却听之任之,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
    (2)第一,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本案中,被告人冉某在犯聚众斗殴罪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故意杀人罪,符合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但是在审判过程中翻供的,不认定为自首。本案中被告人冉某有翻供行为,所以不成立自首。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不否认犯罪事实,但是对于行为的性质进行辩解的,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所以,如果冉某仅仅指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那么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 第6题:

    某日,民警在值勤时,发现陈某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即对陈进行纠正违章、处罚,陈某拒绝接受处罚并与之发生争执,民警遂对陈某使用手铐,并将陈某按倒在地,造成陈某手腕表皮挫伤及头部外伤。处置程序是合法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陈某与武某有矛盾。一天晚上,陈某纠集了谭某等一伙10余人,乘出租面包车寻找武某。22时许,陈某、谭某等一伙与武某等3人相遇,即发生持械殴斗,武某的头部、臀部被砍、戳伤倒地,生命垂危。此时,下班经过此地的民警李某发现后,喊道:“我是公安局的,不许再打!”但歹徒见李仅一人并未收敛,李某为震慑罪犯朝天鸣枪警告。谭某持长刀冲上来,砍中李的左手。李某果断开枪将谭某击倒,陈某等歹徒四处逃窜。李某及时拦车将谭某送市一医院抢救,谭某因肾脏、胰腺被击伤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的使用枪支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
    • B、民警李某开枪制止聚众械斗,受法律保护
    • C、李某虽然开枪符合规定,但不应将谭某击毙
    • D、对于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一律可以使用武器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某日,民警在值勤时,发现陈某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即对陈进行纠正违章、处罚,陈某拒绝接受处罚并与之发生争执,民警遂对陈某使用手铐,并将陈某按倒在地,造成陈某手腕表皮挫伤及头部外伤。民警的处置程序是合法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陈某酗酒后持刀伤人,民警张某到场处置,陈某不听张某制止,反而持刀砍向张某,张某即用携带的警棍击打陈某,把陈某头部打伤。民警的行为符合规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0题:

    陈某(18周岁)于某日在马路上正在实施抢劫行为,被巡逻的二名民警当场发现,民警立即将陈某控制,民警以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民警将陈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但要补传唤证
    • B、民警对陈某的传唤讯问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正确选项
    • C、民警对陈某传唤时间结束后,对陈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 D、民警对陈某传唤时间结束后,立即再次对其传唤讯问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简要案情: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压倒在地并猛击王某头部两拳,见王某无力反抗,遂起身离开。此时,王某迅速从地上爬起,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某胸口猛刺数刀。下班途经此地的刑警大队民警小李见状,立即下车予以处臵。王某发现有民警来了,拔腿就跑。民警小李见王某逃跑,拔出手枪,直接向王某射击,击中了王某腿部如果督察机构认为民警小李违纪需要停止执行职务,应当如何处理?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是多少?


    正确答案: 督察机构认为民警小李违纪需要停止执行职务,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后执行。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十日以上60日以下。

  • 第12题:

    简要案情: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压倒在地并猛击王某头部两拳,见王某无力反抗,遂起身离开。此时,王某迅速从地上爬起,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某胸口猛刺数刀。下班途经此地的刑警大队民警小李见状,立即下车予以处臵。王某发现有民警来了,拔腿就跑。民警小李见王某逃跑,拔出手枪,直接向王某射击,击中了王某腿部民警小李开枪击中王某后,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正确答案: 1.抢救现场伤员;
    2.立即保护现场;
    3.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其所属公安机关报告。

  • 第13题:

    以下所列选项哪种情形属于犯罪中止?

    A:某丙骑自行车途经某村路段时,见到沈某(男,4周岁)在公路上行走,即起拐卖沈某的恶念,随即把沈某抱上自行车行至某镇,后又弃自行车乘长途汽车到某县。因一直找不到买主,某丙将沈某带回沈某家所在的村,将沈某留在公路上,自己逃回家去。沈某当即被村里的人发现,被带回交给其父母
    B:某丁趁邻居陈某(女,29岁)一人在家之际,闯进陈某家,锁上房门,欲奸污陈某。陈某急中生智说“俺小姑子一会儿要来”,并看了一下手表。某丁闻听,恐陈某告发,就罢手起身,向陈某赔礼后走掉
    C:某乙于某日晚11时许,行至一小路岔口处.看到在他前面有一妇女单身行走,便起歹意,遂从后面冲上去,抓住该妇女的皮包就往回跑。刚跑出不到10米,只听后面喊道:“某乙,你怎么抢我的东西?”某乙回头一看,见被抢者是其同学的妹妹,便赶紧走上前去说:“阿妹,我看你一个人走路,不放心,逗你玩玩。走吧,我把你送回家。”遂将该妇女护送回家。当时,该妇女包内有现金3000元
    D:某甲于某夜按照预先观察好的路线进入仓库行窃,在搬东西时,碰翻了堆放在仓库中的水桶,水桶发出巨大响声。某甲以为被人发现,急急忙忙按预先观察好的路线逃走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判断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主要看停止犯罪的动因主要是来自行为人主观自愿还是客观情况不得已。本题中,D选项属客观不得已情况,A、C选项属既遂后的悔罪表现,B选项中行为主观自愿的成分较大。

  • 第14题:

    2017年9月16日,甲县公安局为抓捕监狱脱逃犯,在县城周边道路设置卡点,检查过往车辆行人。当天下年5时许,一辆轿车在驶近城东卡点时,突然加速。民警闪避时,碰到站在路旁的市民丁某,致其手机摔坏。车撞到路边的树后停下。设卡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发现司机陈某并非逃犯,其随身携带的包内有大量现金,且陈某自称突然加速是因为慌乱中错把油门当刹车所致,遂将此案交给城东派出所调查处理。

    城东派出所指派副所长黄某、民警宁某负责该案。黄某、宁某在对司机陈某进行第一次询问时,黄某和陈某互相认出对方是高中同学,上学期间两人有过矛盾,这时陈某申请副所长黄某回避,黄某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有:

    A.不予理会,继续询问
    B.立即向局领导汇报更换其他民警询问
    C.立即指令其他民警进行询问
    D.接受陈某请求,由宁某继续询问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察行政执法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故陈某的行为构成治安违法,应受到治安处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第十六条:办案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第十八条: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黄某和陈某是高中同学且两人有过矛盾,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故陈某作为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黄某回避,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A项做法不正确。黄某是副所长,他的回避应当由甲县公安局决定,因此B项做法正确。
    根据第二十一条: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民警察不得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故在回避决定未作出前,黄某不停止对陈某的询问。因此C项、D项做法不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项。

  • 第15题: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
    民警小李制止冉某行为,其处置行为的法律授权来源是:(单选)

    A.《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第十九条: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小李作为人民警察,依照警察法规定,有权制止冉某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因此选择B选项。

  • 第16题:

    2018年底,某区公安局朝阳路派出所辖区内的校园周边发生多起治安、刑事案件。派出所要求民警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守护,展开制度化建设,规范了巡逻工作的标准和具体流程。
    民警小张、小李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后查明:12月30日17时许,陈某(该男子)路过朝阳小学时,发现学生王某手拿一部价值3000余元的新手机边走边看。陈某尾随王某伺机一把从王某手中拽过手机就跑,王某想上前要回手机,并喊叫:“还给我!”陈某恐怕他人帮助王某,加速逃逸。王某见状只得停止追赶。陈某的行为涉嫌构成:(单选)

    A.抢夺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构成抢夺罪。陈某尾随王某,将王某紧密占有的手机强行夺走的行为,在追赶过程中,陈某只是加速逃跑而并未对王某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故不构成抢劫罪而是构成抢夺罪。因此选择A选项。
    B项: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C项: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 第17题:

    冉某,29岁,在他小时候父亲因为犯罪判处死刑,剩下年幼的他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在某书店做管理员,收入微薄,为了维持家用,母亲在工作之余去做家政,非常辛苦,没有时间来关心和照顾冉某。冉某经常与社区的几个不良青年混在一起,还曾因为盗窃而被判入狱。出狱后的冉某不去找工作,整天惹是生非,慢慢染上了毒瘾,妻子得知后非常气愤,为了帮助冉某戒毒,妻子以身试毒却同他一样无法自拔,为筹毒资两人走上了盗窃之路,妻子被判入狱一年。
    目前,冉某与母亲还有他两岁的女儿住在一个即将拆迁的小区中,三个人挤在一间很小的阁楼里,依靠母亲微薄的退休金艰难地生活。看着年幼的女儿和辛苦了一辈子的母亲,想到在狱中的妻子,冉某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了,决定痛改前非,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他在家里自己实行戒毒,并且打算去找工作,他为将来的生活做了详细的规划。可就在冉某对生活信心满满时,妻子却在狱中寄来了离婚协议书,这让冉某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对将来的生活又失去了希望。冉某的母亲看到儿子的状况,非常担心,于是找到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
    问题:
    假如你是一名社会工作者,请你针对冉某的问题,制订一份服务方案。


    答案:
    解析:
    冉某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1)冉某一家人仅靠母亲微薄的退休金生活,家境窘迫。
    (2)冉某一家三口住在很小的阁楼中,而且所在的小区即将拆迁。
    (3)冉某的妻子提出离婚,这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困扰。
    (4)冉某还处在戒毒期,没有彻底戒毒。
    根据上述分析,社会工作者拟订的个案服务方案如下:
    (1)方案目标。
    ①帮助冉某彻底戒毒。
    ②帮助冉某正确面对婚姻危机,并解决由此带来的心理困扰。
    ③帮助冉某找一份工作,解决生计问题。
    ④介入冉某的邻里系统,改变他们对冉某的看法,使冉某重获尊重、尊严。
    (2)方案实施策略。
    ①帮助冉某联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学得一技之长,鼓励冉某积极寻找工作,承担起家庭生活的责任。
    ②社会工作者应澄清事实,帮助冉某解决婚姻危机,减轻心理压力,增加其面对、处理环境突变的能力。
    ③帮助冉某挖掘各方资源,顺利渡过生理、心理戒毒期,与毒品彻底绝断。
    ④为冉某争取社会环境的改善,帮助他找回自尊。
    (3)方案执行,包括整合社会资源、提供服务、监督执行进度、处理危机等。
    (4)方案评估,包括冉某及家人对服务的满意度、方案执行情况及其效果评估等。

  • 第18题:

    简要案情: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压倒在地并猛击王某头部两拳,见王某无力反抗,遂起身离开。此时,王某迅速从地上爬起,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某胸口猛刺数刀。下班途经此地的刑警大队民警小李见状,立即下车予以处臵。王某发现有民警来了,拔腿就跑。民警小李见王某逃跑,拔出手枪,直接向王某射击,击中了王某腿部民警小李对王某刀刺张某的行为是否需要处置,为什么?


    正确答案: 需要处臵。因为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 第19题:

    简要案情: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压倒在地并猛击王某头部两拳,见王某无力反抗,遂起身离开。此时,王某迅速从地上爬起,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某胸口猛刺数刀。下班途经此地的刑警大队民警小李见状,立即下车予以处臵。王某发现有民警来了,拔腿就跑。民警小李见王某逃跑,拔出手枪,直接向王某射击,击中了王某腿部民警小李开枪射击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符合规定。因为民警小李在使用武器前没有先行警告。

  • 第20题:

    陈某与武某有矛盾。一天晚上,陈某纠集了谭某等十余人乘出租车寻找武某。22时许,陈某、谭某等一伙人与武某等3人相遇,随即发生持械斗殴,武某的头部、臀部被砍、戳伤,生命垂危。此时,下班经过此地的民警李某发现后,喊道:“我是公安局的,不许再打!”但双方见李某仅一人并未收敛。李某为震慑犯罪分子朝天鸣枪警告。谭某持长刀冲上来,砍中李某的左手。李某果断开枪将谭某击倒,陈某等歹徒四处逃窜。李某及时拦车将谭某送医院抢救,谭某因肾脏、胰腺被击伤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使用枪支的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
    • B、民警李某开枪制止聚众械斗,受法律保护
    • C、李某虽然开枪符合规定,但不应将谭某击毙
    • D、对于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一律可以使用武器

    正确答案:A,B

  • 第21题:

    张某在郊外游玩时,遇到正在山上砍柴的妇女陈某。见陈某孤身一人,张某淫心大起,将陈某强奸。事毕,张某起身穿衣,陈某乘机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将张某砸得倒在地上,然后急忙穿上衣服跑回家中。事后鉴定张某受重伤。陈某打伤张某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 B、防卫过当
    • C、事后防卫
    • D、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民警在值勤时,发现陈某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便要对其违章行为进行处罚,陈某拒绝接受处罚并与之发生争执,民警遂对陈某使用手铐,并将陈某按倒在地,造成陈某手腕表皮挫伤及头部外伤。民警使用手铐的行为是合法的。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3题:

    某日,民警在执勤时,发现陈某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即对陈进行纠正违章、处罚,陈某拒绝接受处罚并与之发生争执,民警遂对其使用手铐,并将陈某按到在地,造成陈某手腕表皮挫伤及头部外伤。民警的处置程序是合法的。


    正确答案: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