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朱某涉嫌对李某实施了强奸,朱某拒不配合人身检查,李某也因为害怕个人名誉受损拒不接受检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朱某可以强制检查 B.对李某可以强制检查 C.对李某检查应由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 D.对朱某检查时,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

题目
犯罪嫌疑人朱某涉嫌对李某实施了强奸,朱某拒不配合人身检查,李某也因为害怕个人名誉受损拒不接受检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对朱某可以强制检查
B.对李某可以强制检查
C.对李某检查应由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
D.对朱某检查时,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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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女,25岁,王某,男,23岁,李某和王某是好朋友。李某平时爱慕虚荣,但是家境一般,深感手头拮据。2010年4月1日,李某因手头紧,想去某棋牌室赌一把碰碰运气,结果果然赢了被害人朱某(女,24岁)5000元人民币。朱某说自己手头也紧,暂时没那么多钱,承诺过几天筹到钱就还李某所欠赌债,李某无奈之下只好同意。过后,李某多次找朱某索债,但是朱某一直借故推脱。李某找到王某,商议如何向朱某讨回赌债。王某建议,将朱某弄至王某所租的出租屋内,逼其还钱。于是,李某出面,于2010年5月1日将朱某约至王某的出租屋内,索要所欠赌债。朱某说手中没钱,李某说:“没钱你就别想走,可以打电话让你父母借。”朱某拒绝并欲离开,被王某制伏,关在出租屋内。2010年5月2日,王某趁李某出去吃饭之机,不顾朱某反抗,强行和朱某发生了性关系,李某吃饭回来后得知此事,严厉训斥了王某。2010年5月3日,朱某借口给父母打电话让父母筹钱,趁机让父母报警。朱某的父亲报警后,2010年5月3日晚警察将朱某救出,并将李某和王某抓获。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
    (1)李某和王某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7.13法释[2000]19号)中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作了如下解释: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李某和王某事前共谋,并且共同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  
    (2)王某另外单独构成强奸罪。王某趁李某出去吃饭之机,不顾朱某反抗,强行和朱某发生了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且强奸行为不能被非法拘禁行为所包含,应另定强奸罪。并且强奸行为是王某单独实施,李某并未参与,也不知情。李某吃饭回来后得知此事,还严厉训斥了王某,这也表明王某的强奸行为是实行过限行为,违背了李某的意愿。因此王某单独构成强奸罪。  
    (3)综上,对李某应以非法拘禁罪一罪定罪量刑。对王某应定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

  • 第2题:

    李某(男)和卖淫女王某共谋,在卖淫女接待完嫖客朱某后,李某立即出面,以向朱某领导告发为由,索要朱某封口费1万元,朱某怕单位领导知道后影响自己的前程,之后就范。李某给王某提成2,000元。则李某和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诈骗罪
    B.抢劫罪
    C.敲诈勒索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

  • 第3题:

    李某借王某自行车一辆,未经王某同意便将该自行车转卖给朱某。李某与朱某的合同效力属于()

    • A、有效合同
    • B、可撤销合同
    • C、效力待定合同
    • D、无效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4题:

    在A公司查处过程中,王某是选案人员之一,朱某是检查人员之一,林某是审理人员之一,李某是执行人员之一,对当事人口头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如实记录,由陈述人、申辩人签章。

    • A、王某
    • B、朱某
    • C、林某
    • D、李某

    正确答案:C

  • 第5题: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朱某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 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 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 D、朱某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 第6题:

    某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为了确定被害人李某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况,侦查人员拟对她进行人身检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李某拒绝检查,可以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 B、如果李某拒绝检查,应当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 C、如果李某同意检查,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 D、强制检查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甲县公安机关在办理李某被强奸一案中,为进一步查明李某被强奸时所受伤害的程度,指派了该局资深刑事法医王某进行对李某参加人身检查。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行政机关在下列哪些情况中的做法是法律允许的()

    • A、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对某歌厅实施突击检查
    • B、张某半夜提着手提电脑从居民区出来,被巡警发现,张某拒绝解释,巡警于是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 C、李某在体检时被发现患有急性肝炎,卫生主管机关没有征得李某同意,就将其带至隔离室,并不允许李某与家人接触
    • D、朱某因违反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被物价检查机构处以没收非法所得,但朱某拒绝缴纳,物价检查机构于是通知朱某的开户银行将其应缴的非法所得划拨到指定账户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朱某伪造赵某签发一张汇票给李某,那么,这张汇票上的票据责任()

    • A、应当由朱某承担
    • B、应当由赵某承担
    • C、应当由朱某和赵某共同承担
    • D、朱某和赵某都不承担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在A公司查处过程中,王某是选案人员之一,朱某是检查人员之一,林某是审理人员之一,李某是执行人员之一,对当事人口头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如实记录,由陈述人、申辩人签章。
    A

    王某

    B

    朱某

    C

    林某

    D

    李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朱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王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朱某说:“我把我借给李某的汽车质押给你吧。”王某同意,便借了10万元给朱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实际占有该汽车时质权才生效

    B

    须经过李某同意,王某为朱某设定的质权方生效

    C

    若朱某不能还钱,王某可以直接把该汽车拍卖、变卖

    D

    若王某和朱某约定,朱某到期不能还款汽车就归王某所有,该约定无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公示。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设定质权,在质押的通知到达借用人时,质权生效。所以选项A错误。李某接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质权就生效,无须得到其同意。所以选项B错误。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以选项C错误。【该题针对“物权变动的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2题:

    单选题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朱某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

    朱某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答案:D
    解析:
    【考点】拾得遗失物;返还原物请求权【详解】《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由此可见,就所有权的追回而言,手表无论在李某、王某还是郑某手中,由于手表系遗失物,只要不违反上述法条规定的两项条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给付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所付费用),所有权人张某均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本题中的情形并没有违反上述条件,因此张某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手表。但是,所有权人基于所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必须向所有物的直接占有人要求返还,上述的李某、王某、郑某均非直接占有人,故张某无从要求上述三人返还,因此A、B、C三项均非正确答案;D项的朱某系手表的直接占有人,题目中也没有说明其行使留置权进行抗辩,因此D项正确。【陷阱】本题陷阱较深。看起来,本题就是一道简单地考查《物权法》第107条的题目,但实则不然,在此法条的基础上,本题进一步考查了所有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针对主体。此外,其陷阱还在于:首先设置了一个2年的时间问题,考查考生对《物权法》第107条中2年的涵义的理解;其次,由于考生的思维惯性,一遇到维修不给维修费立刻会想到留置权,许多考生就会轻易地排除D选项,但答案偏偏就是D选项。

  • 第14题:

    律师梁某担任辩护人时,编造了一份虚假证言交给被告人李某的母亲,让其劝说证人朱某背熟后向法庭陈述,并给朱某1000元,朱某收下钱后向法庭作了伪证致使李某无罪释放。随后李某母亲给李某办理出国手续让其逃往国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母亲劝说朱某作伪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
    B:朱某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帮助犯
    C:梁某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D:李某母亲让李某逃往国外的行为构成脱逃罪的帮助犯

    答案:C
    解析:
    李某母亲劝说朱某作伪证不是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因为朱某犯的是伪证罪。朱某构成伪证罪,其与梁某并非共犯,二人并无共同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共谋。李某已经被释放,所以其不可能构成脱逃罪,因为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应该是正在被关押的人,所以也就不能说李某的母亲为李某脱逃罪的共犯,李某母亲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窝藏罪。

  • 第15题:

    甲县公安局在办理李某被强奸一案时,为进一步查明李某被强奸时所受伤害的程度,指派了该局资深刑事法医王某对李某进行人身检查。()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6题:

    张某与李某为夫妻,二人约定日常所得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后张某因做生意亏本欠朱某5万元钱,但朱某对张某、李某的财产约定并不知情。此时,张某欠下的5万元()。

    • A、 先由张某清偿,张某不能清偿的再由李某清偿
    • B、 以李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 C、 以张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 D、 以张某、李某的共同财产清偿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赵某下夜班遇到一单身女子朱某,遂起强奸歹意,赵某先用砖头将朱某打昏,后欲对朱女实施奸淫,因见朱某头部流血,心生悔意,遂逃离现场,赵某的行为属于()。

    • A、强奸罪中止
    • B、故意伤害罪
    • C、强奸罪未遂
    • D、强奸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

    • 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 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 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 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 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 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 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李某(15周岁)与王某(17周岁)二人将同村的女青年小林骗到城里后,先后对小林实施了强奸并关押起来迫使其卖淫接客,挣到钱后二人瓜分。对于李某和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李某与王某构成强迫卖淫罪的共同犯罪
    • B、李某不构成犯罪,王某构成强迫卖淫罪
    • C、李某与王某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最终均应认定为构成强奸罪
    • D、李某构成强奸罪,王某构成强迫卖淫罪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

    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

    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

    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正确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论受让人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只要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未超过2年的,即可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李某是拾得人,王某是第一受让人,郑某是第二受让人,若手表由这三个中的任何人占有,张某可依据上述条文请求返还手表,但手表现由朱某占有,只能考虑请求朱某返还。《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于手表是遗失物,不适用物权的善意取得,所以朱某不享有不享有留置权,对于张某来说,朱某是无权占有手表,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王某、贾某三人共同出资100万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40万,王某、贾某各出资30万。王某为了买房向刘某借了20万,约定借期6个月。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业欠下朱某150万。假设两笔债务均已到期,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
    A

    刘某可以代位行使王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

    朱某可以要求李某清偿150万的债务

    C

    朱某应先向该合伙企业求偿,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可以向各台伙人求偿

    D

    朱某可直接要求李某、王某、贾某三人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CD三项,《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朱某不可以先要求合伙人李某清偿合伙债务,而是应先向该合伙企业财产求偿,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可以向各合伙人求偿。

  • 第23题:

    单选题
    朱某伪造赵某签发一张汇票给李某,那么,这张汇票上的票据责任(    )
    A

    应当由朱某承担

    B

    应当由赵某承担

    C

    应当由朱某和赵某共同承担

    D

    朱某和赵某都不承担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