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题: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的区别?
答:(1)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行使依法本属于著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在理论上称这种使用为“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各国著作权法普遍采用的制度。(2)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这是各国著作权法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又称“法定许可证”制度,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某些方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制度。(3)著作权的强制许可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主管著作权事务的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使用权的人,并把授权的依据称为“强制许可证”,故该制度又称作“强制许可证”制度。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由于我国已加入了两个基本的著作权国际公约,故也适用公约关于强制许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