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农民张甲在建房挖地基时,发现了一瓦罐,内装金条、银元等物,价值约3万多元。张甲拿出一部分卖给同乡李乙,乡政府知道后,认为是无主财产,应归乡政府所有,所以向法院申请,要求认定为无主财产,归乡政府所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张甲发现的物品原在同乡任丙地基范围内,应归任丙所有,但任丙早已死亡,他唯一的孙子任明明于5年前外出未归,至今不知去向。
问:(1)此笔财产归谁所有?
(2)张甲卖给李乙是否有效?为什么?
(3)本案是否作为财产无主案件受理?为什么?
(4)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第1题:
A.张某遗产归张乙所有
B.张甲的妻子可以代张甲继承张某的遗产
C.张甲的儿子可以继承张某的遗产
D.张甲的儿子继承张某的遗产是转继承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甲公司购买一辆轿车作为办公用车,给经理张某使用,并将轿车登记在张某名下。后来,张某擅自将车卖于王某。甲公司知道后,要求王某返还轿车。
问:甲公司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