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UCP600》规定,数量的“约量”应该理解为±5%。
第1题:
按UCP500规定,数量的“约”应该理解为()。
第2题:
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字样,按惯例《UCP600》的规定,可以理解为交货数量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第3题:
根据UCP600的规定,如果信用证金额有“ABOUT”等约量的描述,应该解释为金额有()的上下浮动。
第4题:
根据《UCP600》的解释,“约”或“大约”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有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第5题:
根据《UCP600》的有关规定,凡“约”或“大约”等词语用于涉及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时,应解释为允许相关数量可有( )的增减幅度。
第6题:
在交货数量前加上“大约”字样,按照UCP600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的增减幅度。
第7题:
根据《UCP600》的规定,如果信用证中没有规定是否可以分批装运与转运,应理解为不允许分批装运与转运。
第8题:
1%
2.5%
5%
10%
第9题:
10%
5%
2.5%
1%
第10题:
2%
10%
5%
15%
第11题:
2%
10%
5%
15%
第12题:
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增减5%
数量和总金额均可增减10%
数量可增减10%,总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
数量可增减5%,总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
第13题:
根据《UCP600》的规定,信用证中的约数,可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第14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只要支付金额不超过信用证的规定金额,货物交付数量都可以有5%的伸缩。
第15题:
根据《UCP600》,在信用证未以包装单位件数或货物自身件数的方式规定货物数量时,货物数量允许有()的增减幅度,只要总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第16题: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规定,数量的“约”或“大约”应理解为()。
第17题:
在交货数量前加上“约”或“大约”字样,按惯例《UCP600》的规定这种约定可解释为交货数量不超过()的增加幅度。
第18题:
根据UCP600,如信用证数量使用“约或大约”字样时,应理解为()。
第19题:
5%
8%
10%
视情况而定
第20题:
5%
10%
15%
20%
第21题:
5%
10%
1%
15%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3%
5%
10%
15%
第24题:
对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