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毛的妈妈经常为孩子急得哭:小毛迷上了游戏机,一次,一次,又一次,妈妈把小毛从游戏机房拽回来;一次,一次,又一次,小毛挡不住游戏机的诱惑,偷偷溜进游戏机房。急得没法子,小毛妈妈只得每天提前到校接小毛,督促他回家看书做作业,双休日更是形影不离。针对小毛妈妈的做法,评价不正确的是()。A.孩子没有去玩游戏机了,小毛妈妈的做法起到了效果 B.小毛妈妈的做法使得小毛重新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学习上 C.游戏机动感强烈,内容新奇多变,小毛妈妈不应阻止小毛玩游戏机 D.孩子的注意力并没有真正转过来,成绩可能并不会有所提高

题目
小毛的妈妈经常为孩子急得哭:小毛迷上了游戏机,一次,一次,又一次,妈妈把小毛从游戏机房拽回来;一次,一次,又一次,小毛挡不住游戏机的诱惑,偷偷溜进游戏机房。急得没法子,小毛妈妈只得每天提前到校接小毛,督促他回家看书做作业,双休日更是形影不离。

针对小毛妈妈的做法,评价不正确的是()。

A.孩子没有去玩游戏机了,小毛妈妈的做法起到了效果
B.小毛妈妈的做法使得小毛重新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学习上
C.游戏机动感强烈,内容新奇多变,小毛妈妈不应阻止小毛玩游戏机
D.孩子的注意力并没有真正转过来,成绩可能并不会有所提高
E.小毛妈妈用心良苦,她的做法值得其他家长学习

相似考题

2.案情:刘敏,1990年12月3日出生。2004年12月2日,其价值1000余元的MP3播放机在教室丢失。刘敏怀疑被同学小毛偷走,但小毛说自已没拿。刘敏于是向自己认识的“大哥”,1989年10月7日出生的王飞讲了此事。王飞的父亲在外地打工,母亲出差了,王飞一人在家。王飞建议他把小毛骗到王飞的家里慢慢“审问”,2日下午放学时,刘敏即设法将小毛骗到王飞家里。由于小毛坚决不承认拿了刘敏的MP3播放机,刘敏和王飞就不许小毛回家。问题:1.如果3日中午12时,小毛趁王飞、刘敏看管疏忽之机,从楼上跳下,导致颈椎骨折,能否追究这二人的刑事责任?2.如果3日夜里1点,小毛趁王飞、刘敏看管疏忽之机,从楼上跳下,导致颈椎骨折,能否追究这二人的刑事责任?3.如果3日中午12时,小毛吵着要回家,王飞不允许。在争吵中,王飞抄起一根棍子砸向小毛的头部,致小毛重伤。刘敏当时在上厕所。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追究王飞、刘敏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刘敏砸的,王飞在上厕所呢?4.假设他们将小毛一直关押到3日晚上。3日夜里1时,小毛吵着要回家,王飞不允许。在争吵中,王飞抄起一根棍子砸向小毛的头部,致小毛重伤。刘敏当时在上厕所。在这种情况下,能否追究王飞、刘敏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刘敏砸的,王飞在上厕所呢?5.假设他们将小毛一直关押到3日晚上。3日夜里1时,小毛吵着要回家,王飞不允许。在争吵中,王飞抄起一根棍子砸向小毛的头部,致小毛重伤,刘敏当时也在现场,但未说话,也无其他表示。请问能否追究刘敏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E
解析:
表面上看,孩子没有去玩游戏机了,实际上孩子的注意力并没有真正转过来,因为小毛学习时仍三心二意,成绩依然如故。从客观上讲,游戏机动感强烈,内容新奇多变,色彩鲜明,极容易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从主观上讲,小毛缺乏对学习的兴趣,缺乏对学习目的性的认识,缺乏良好的意志品质,因而他很容易将注意离开学习而指向游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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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小毛的妈妈经常为孩子急得哭:小毛迷上了游戏机,一次,一次,又一次,妈妈把小毛从游戏机房拽回来;一次,一次,又一次,小毛挡不住游戏机的诱惑,偷偷溜进游戏机房。急得没法子,小毛妈妈只得每天提前到校接小毛,督促他回家看书做作业,双休日更是形影不离。

    针对小毛的情况,以下建议可行的是()。

    A.用有吸引力的刺激物吸引孩子,即转移孩子的注意力,如带孩子到公园走走
    B.引导孩子逐渐明确学习的目的和任务,开始时可以提出少量学习任务,以后逐渐提高要求
    C.游戏机内容新奇多变,色彩鲜明,极容易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可以让孩子当成一项休闲娱乐
    D.学习时间过长时,可以让孩子听听舒缓的音乐,远眺绿色,休息一会儿,再来学习
    E.可在书桌旁贴上由孩子自己撰写的自警语录

    答案:A,B,D,E
    解析:
    具体可行的方法有以下几种:①用有吸引力的刺激物吸引孩子,即转移孩子的注意力,如带孩子到公园走走,踢踢足球,买些孩子喜欢的读物,把孩子的注意力从游戏机引开,不要急着硬逼孩子学习,因为孩子本身就不爱学习,正如你“强按牛头”,牛仍然不会饮水一样。②引导孩子逐渐明确学习的目的和任务,开始时可以提出少量学习任务,以后逐渐提高要求,逐步让学生学会自己提出学习任务,自己完成,自己督促检查。③教给孩子一些调控注意力的方法,学习时间过长,可以听听舒缓的音乐,远眺绿色,休息一会儿,再来学习,另外可在书桌旁贴上由孩子自己撰写的自警语录,如“有志者事竟成”“战胜自己、挑战自己”等,增强自我控制能力。

  • 第2题:

    张某与杨某结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很快离婚,离婚时杨某已经怀孕2个月。8个月后杨某生下儿子小毛,杨某生产时难产,生下小毛后很快死亡,杨某的母亲陈某将小毛抱回家。张某离婚后与孙某结婚,孙某患有不育症,张某听说杨某生了小毛后,要求陈某将小毛给自己和孙某抚养。陈某认为小毛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并且张某已经再婚,张某无权抚养小毛。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陈某应当将小毛交给张某抚养
    B:陈某是小毛的监护人,张某无权要求抚养小毛
    C:张某和陈某对小毛都有监护权,应协商确定监护人
    D:张某和陈某在有关单位指定前都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民通意见》第21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本题中小毛虽然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但是张某是小毛的父亲,没有合法原因不能剥夺其享有的监护权,所以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虽然陈某是小毛的外祖母,但是陈某只有在小毛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小毛的监护人,小毛的父亲张某有监护能力,所以陈某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 第3题:

    有的餐厅使用台布、餐巾外,还有专用的()。

    • A、小毛巾、托盘垫布、桌裙
    • B、托盘垫布、桌裙、软绒垫
    • C、桌裙、软绒垫布、小毛巾
    • D、托盘垫布、软绒垫、小毛巾

    正确答案:C

  • 第4题:

    当会议进行时间过长时,应为客人递小毛巾一次,小毛巾的温度要求()。

    • A、30
    • B、40
    • C、接近体温
    • D、冬暖夏凉

    正确答案:D

  • 第5题:

    餐厅服务员负责小毛巾的洗涤、消毒工作或去洗衣房领取干净的小毛巾。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协助老人服药用物准备有()。

    • A、治疗车、给药单、水壶内盛温开水、小毛巾、体温表
    • B、治疗车、药盘内盛放药物、小毛巾、体温表、血压计
    • C、治疗车、给药单、药盘内盛放药物、水壶内盛温开水、小毛巾
    • D、治疗车、体温表、血压计、药物、小毛巾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当客人用餐完毕,服务员在清理台面时,要注意整理桌椅及收拾台面的顺序,换上干净台布,摆好干净餐具,迎接下批客人。这里收台的正确顺序是()。

    • A、餐具,餐巾,小毛巾,茶具,餐椅
    • B、餐具,茶具,餐巾,餐椅,小毛巾
    • C、桌椅,餐巾,小毛巾,茶具,餐具
    • D、桌椅,茶具,餐具,餐巾,小毛巾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小毛巾的洗涤程序?


    正确答案: 先用清水泡,再用专用洗毛巾液洗,漂白剂洗涤,清水冲洗,最后进行消毒,以待用。

  • 第9题:

    当会议进行时间过长时,应为客人递小毛巾一次,小毛巾的温度要求()


    正确答案:冬暖夏凉

  • 第10题:

    不定项题
    2011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 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请回答问题。 有关本案中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沦,正确的是:( )
    A

    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无效

    B

    森林大酒店与与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有效

    C

    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D

    以上评论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 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据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能对6个月内的试用期的长短进行约定,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本案劳动合同中延长试用期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行规定,因此,该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是无效的。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 第11题:

    单选题
    ()是餐厅常使用的棉织品。
    A

    台布、口布、小毛巾、托盘垫布

    B

    缎织桌裙、台布、口布

    C

    小毛巾、托盘垫布、丝绒座垫

    D

    乔其沙桌裙、小毛巾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判断题
    护士洗手后应当使用一次性纸巾或者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毛巾不要每天消毒。()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小学生小毛10岁,父母被公司派出国工作3年,小毛的父母将监护职责委托给朋友张某。小毛与同学小亮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生争吵,小毛将小亮的头打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和小毛的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小毛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D:张某和小毛的父母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C
    解析:
    《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本题中小毛为10岁的小学生,按照生活惯例上学放学可以不需要接送,因此小毛侵害小亮的行为,张某没有过错,所以应由小毛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 第14题:

    2011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请回答下列题目。


    指关本案中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的下列评论,正确的是、


    A.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无效
    B.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有放
    C.森林大酒店与小毛所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D.以上评论都不正确


    答案:C
    解析:
    C。《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于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罔定期限和无同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能对6个月内的试用期的长短进行约定,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本案劳动合同中延长试用期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行规定,因此,该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是无效的。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故本题的正确答为C项。

  • 第15题:

    一位顾客要询问你的同事小毛几个问题,但他今天没有来上班。这时,你应该说()。

    • A、“小毛今天有事走了,你明天再来找他吧。”
    • B、“小毛不在,他经常无故不来上班。”
    • C、“小毛今天不在,我可以为你服务吗?”
    • D、“小毛不在这儿工作。”

    正确答案:C

  • 第16题:

    ()是餐厅常使用的棉织品。

    • A、台布、口布、小毛巾、托盘垫布
    • B、缎织桌裙、台布、口布
    • C、小毛巾、托盘垫布、丝绒座垫
    • D、乔其沙桌裙、小毛巾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护士洗手后应当使用一次性纸巾或者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毛巾不要每天消毒。()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幼儿高烧时使用酒精擦拭方法降温。正确的方法是()。

    • A、将小毛巾浸泡在纯酒精中
    • B、将小毛巾浸泡在70%的酒精中
    • C、将小毛巾浸泡在加水一倍的70%的酒精中
    • D、将小毛巾浸泡在加水二倍的70%的酒精中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小小毛驴不吃草,光有骨头没有毛,有人骑它它就跑,无人骑它它站着。怎样高效查询它的谜底?()

    • A、把题目全部输入进行搜索
    • B、小小毛驴不吃草谜底
    • C、找专业谜语网站
    • D、输入“小小毛驴不吃草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如何上小毛巾?


    正确答案: 将小毛巾放在毛巾托内,装在托盘里,餐厅服务员左手端托盘,右手摆放,放在宾客的右侧,由宾客自取。

  • 第21题:

    2011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 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请回答问题。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使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 )

    • A、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这是该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小毛不能搞特殊
    • B、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小毛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
    • C、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 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不定项题
    2011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 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请回答问题。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使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 )
    A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这是该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小毛不能搞特殊

    B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小毛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

    C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D

    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 C
    解析: 《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有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的规章与有效劳动合同内容有冲突时,用人单位内部规章不能排除劳动合同的效力。”森林大酒店和小毛约定了小毛的月工资3000元,就具有法律效力,森林大酒店不能以其长年的经营习惯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因此,既然森林大酒店和小毛劳动合同有5年期间,在这5年期间,除非出现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森林大酒店应依约支付小毛月工资3000元,其降低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由此可见,本题应选C项。

  • 第23题:

    单选题
    游客小毛因同住一房间的另一客人老涂晚上打呼噜而难以入睡,提出要换住单间,饭店答应为其换房,但要小毛另付房费,小毛不肯。按惯例此项费用应由谁付?(  )
    A

    小毛

    B

    老涂

    C

    接团社

    D

    组团社


    正确答案: D
    解析:
    住双人间的旅游者要求住单人间,如饭店有空房可以满足,但房费自理。同屋旅游者因闹矛盾或生活习惯不同而要求住单间,应请领队调解或内部协调,若调解不成,饭店还有空房可满足其要求,须说明房费由旅游者自理,一般是谁提出住单间谁付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