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营农场的耕地分甲、乙、丙三个区,已知甲区的2/5等于乙区的1/2,乙、丙两区之比是4:3,且甲、乙两区的地积比乙、丙两区的地积多102公顷,问丙区有耕地多少公顷?A.250    B.153    C.116    D.85

题目

某国营农场的耕地分甲、乙、丙三个区,已知甲区的2/5等于乙区的1/2,乙、丙两区之比是4:3,且甲、乙两区的地积比乙、丙两区的地积多102公顷,问丙区有耕地多少公顷?

A.250    B.153    C.116    D.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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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有甲乙丙三箱水果,甲箱重量与乙、丙两箱重量和之比是1:5,乙箱重量与甲、丙重量之和的比是1:2,甲箱重量与乙箱重量的比是( ) 。

    A.1/6

    B.1/3

    C.1/2

    D.1


    正确答案:C
    【答案】C。解析:设甲,乙,丙箱子重量分别为a,b,c,那么

  • 第2题:

    甲、乙、丙三个打字员,甲5天的工作量相当于乙6天的工作量;乙与丙工作能力之比为4:3,今甲、丙两人合打一份稿件,共得工资58.5元,按能力分配,甲比丙多多少元?( )


    正确答案:D

  • 第3题:

    甲、乙、丙三个农户种植龙稻、徽稻两种水稻,已知乙和丙水稻总产量是甲的4/5。且龙稻产量分别占甲、乙、丙水稻总产量的1/6,1/5和1/3,乙和丙的龙稻产量之和等于甲龙稻产量,则甲、乙、丙水稻产量比为:

    A.5:3:1
    B.10:7:1
    C.15:11:1
    D.20:15:1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章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获,后丙区法院受理章某的盗窃案。关于本案的审判管辖,正确的是:( )
    A.由于曱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曱区法院管辖
    B.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应当由丙区法院管辖
    C.甲区、乙区、丙区都有管辖权
    D.甲区、乙区法院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答案:D
    解析:
    考点:审判管辖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24条是关于管辖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 辖。第25条规定,对于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在本案中,章某的盗窃地既包括甲 区,也包括乙区,因此,甲、乙区法院均有管辖权,丙区作为抓获地,不享有管辖权,故D 项正确。

  • 第5题:

    章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 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抓获,后丙区法院受理了章某盗窃案。关于本案的审判管辖,正确的是:( )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由甲区法院管辖
    B.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应由丙区法院管辖
    C.甲区、乙区、丙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D.甲区、乙区法院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6题:

    某工程由甲、乙两工程队合作需要10天完成,乙、丙两个工程队合作需要7天完成,甲、乙、丙三个工程队合作需要5天完成。现甲、乙、丙三个工程队同时工作,2天后,乙工程队因有其他任务撤离该工程,问甲、丙两个工程队还需多少天能完成该工程?( )

    A.3
    B.4
    C.5
    D.6

    答案:B
    解析:
    设工程总量为70,则甲的效率+乙的效率=70÷10=7,乙的效率+丙的效率=70÷7=10,甲的效率+乙的效率+丙的效率=70÷5=14,则甲的效率=14-10=4,丙的效率=14-7=7。甲、乙、丙前两天共同完成的工作量=14×2=28,剩余工作量=70-28=42。甲、丙同时完成剩余工作量需要天数=42÷(4+7)≈3.8(天),故答案为B。

  • 第7题:

    李某家住在某市甲区,在该市乙区嫖娼后深夜步行回家,途经该市丙区时因为神色可疑丙区巡逻民警盘查,李某交代了自己嫖娼的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甲、乙区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B.只有乙区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C.甲、乙、丙区公安机关都可以管辖
    D.应由先受理的丙区公安机关管辖

    答案:B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因此选择B项。

  • 第8题:

    邱某在某市甲区、乙区盗窃后,逃窜至该市丙区,被丙区公安机关抓获,后丙区公安机关受理邱某的盗窃案。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甲区公安机关管辖;
    • B、由于丙区公安机关最初受理,应当由丙区公安机关管辖;
    • C、甲区、乙区、丙区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
    • D、甲区、乙区公安机关有管辖权,丙区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邱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抓获。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甲区公安机关管辖
    • B、由于丙区公安机关最初受理,应当由丙区公安机关管辖
    • C、甲区、乙区、丙区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
    • D、甲区、乙区公安机关有管辖权,丙区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储罐区低倍固定式泡沫系统适用于()。

    • A、A类火灾
    • B、B类火灾
    • C、甲、乙、丙类液体
    • D、独立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储罐区低倍固定式泡沫系统适用于()。
    A

    A类火灾

    B

    B类火灾

    C

    甲、乙、丙类液体

    D

    独立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第 22 题 经常居住地为甲区、户籍所在地为乙区的李某,被丙区的公安局带到丁区限制人身自由达24小时之久,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法院的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是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

    B.必须是乙区或丙区人民法院

    C.可以是甲区、乙区或者丙区人民法院

    D.可以是甲区、乙区、丙区或者丁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考点]行政案件的管辖
    [答案及解析] D。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参照《行政诉讼解释》第9条:“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甲乙丁区均属于原告所在地,丙区为被告所在地,四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故正确答案为D。

  • 第13题:

    甲、乙、丙三篮子中共有苹果57个,已知甲篮子的苹果数比乙多6个,丙篮子的苹果数比乙少3个,则甲、乙、丙三个篮子中的苹果数之比为:( )

    A.9:7:6
    B.8:6:5
    C.5:4:3
    D.5:3:2

    答案:B
    解析:
    设乙篮子的苹果数为x,则甲的为x+6,丙的为x-3。由题意知,(x+6)+x+(x-3)=57,解得x=18。则所求为(18+6):18:(18-3)=8:6:5,B正确。

  • 第14题:

    章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抓获,后丙区法院受理章某的盗窃案。关于本案的审判管辖,错误的是?()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
    B: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应当由丙区法院管辖
    C:甲区、乙区、丙区都有管辖权
    D:甲区、乙区法院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
    【考点】地域管辖。详解: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由犯罪地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犯罪地又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本案,甲区、乙区为犯罪行为地,具有管辖权;抓获地并不属于管辖权的范围,不选。同时,当两个地方的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来管辖。故ABC均是错误选项。

  • 第15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区公安分局、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B:乙区公安分局、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C: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D: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答案:D
    解析:
    (原答案为D,而此题没有正确答案)【考点】刑事赔偿中的赔偿义务机关【详解】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的规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是2010年修订《国家赔偿法》的重要内容。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在确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时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案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哪一个阶段、哪一个机关最后作出侵犯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决定,该机关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属于“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情形,根据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由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丙区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说明的是,就本题案件发生的年份来说,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还未生效。

  • 第16题:

    章某在某市区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抓获,后丙区法院受理章某的盗窃案。关于本案的审判管辖,错误的是: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当由甲区法院管辖
    B.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应当由丙区法院管辖
    C.甲区、乙区、丙区都有管辖权
    D.甲区、乙区法院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由犯罪地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犯罪地又包括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本案,甲区、乙区为犯罪行为地,具有管辖权;抓获地并不属于管辖权的范围,不选。同时,当两个地方的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来管辖。故ABC均是错误选项。

  • 第17题:

    某村有甲、乙、丙、丁四个玉米种植专业户,已知甲、乙两户种植玉米的总亩数与丙、丁两户种植的总亩数相等, 甲、丁两户的种植总数比乙、丙两户的种植总数多,而乙种植的玉米比甲、丙两户的总和还要多。
    由此可知,甲、乙、丙、丁四个玉米种植专业户种植总亩数由多到少的顺序是:
    A甲、乙、丙、丁
    B丙、乙、甲、丁
    C丁、乙、甲、丙
    D乙、丁、甲、丙


    答案:C
    解析:
    解析
    第一步:直接翻译题干等式和不等式关系
    甲的亩数+乙的亩数=丙的亩数+丁的亩数①,甲的亩数+丁的亩数>丙的亩数+乙的亩数②,乙的亩数>甲的亩数+丙的亩数③。
    第二步:通过式子间的加减运算求解
    ①+②得2甲的亩数+乙的亩数+丁的亩数>2丙的亩数+乙的亩数+丁的亩数,则甲的亩数>丙的亩数;
    ①-②丁的亩数-乙的亩数>乙的亩数-丁的亩数,则丁的亩数>乙的亩数(上两步可以代入选项验证,符合的只有C);
    由③得乙的亩数>甲的亩数,甲、乙、丙、丁四个玉米种植专业户种植总亩数由多到少的顺序为丁、乙、甲、丙。
    故正确答案为C。

  • 第18题:

    章某在某市甲区盗窃,又在该市乙区盗窃,逃窜至该市丙区时,被丙区公安机关抓获,后丙区法院受理了章某盗窃案。关于本案的审判管辖,正确的是:()

    • A、由于甲区是最初犯罪地,应由甲区法院管辖
    • B、由于丙区法院是最初受理法院,应由丙区法院管辖
    • C、甲区、乙区、丙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 D、甲区、乙区法院有管辖权,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张某非法拘禁李某于某市甲区,后又转移到该市乙区、丙区、丁区继续非法拘禁,在丁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依法享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是()。

    • A、甲区
    • B、乙区
    • C、丙区
    • D、丁区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甲、乙、丙三人共处理文件48份。已知丙比甲多处理8份,乙比甲多处理4份,则甲、乙、丙处理文件的比是( )。

    • A、2:4:5
    • B、3:5:4
    • C、4:2:5
    • D、3:4:5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区人数是全城4/13,乙区是甲区的5/6,丙区是前两区的4/11,丁区比丙区多4000人,全城多少人?
    A

    18.6万

    B

    15.6万

    C

    21.8万

    D

    22.3万


    正确答案: 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