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中国银行境外优先股成功完成定价发行,成为第一家发行优先股的境内上市公司,并创下了多项市场记录。关于此举,以下描述正确的是( )。A.迄今为止全球单次发行规模最大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B.全球单次发行规模最大的美元定息收益证券 C.中行优先股融资项目计划下首笔发行 D.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首例符合巴塞尔协议Ⅲ标准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填补了国内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的空白

题目
2014年10月15日,中国银行境外优先股成功完成定价发行,成为第一家发行优先股的境内上市公司,并创下了多项市场记录。关于此举,以下描述正确的是( )。

A.迄今为止全球单次发行规模最大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B.全球单次发行规模最大的美元定息收益证券
C.中行优先股融资项目计划下首笔发行
D.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首例符合巴塞尔协议Ⅲ标准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填补了国内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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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4年9月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先后宣布在香港发行优先胶。称证监会核准其非公开发行优先般。10月16日,中国银行在香港发行我国首单优先股。这标志着我国金融改革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请回答以下问题:
    (1)优先股有哪些基本特征?

    (2)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动机与作用是什么?

    (3)考虑境内外证券市场状况,回答银行为什么选择在境外发行?


    答案:
    解析:

  • 第2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总数的50%

    Ⅱ.优先股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后净资产的50%

    Ⅲ.募集资金应有明确用途

    Ⅳ.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一年的利息

    A、Ⅰ,Ⅱ,Ⅳ
    B、Ⅰ,Ⅱ,Ⅲ
    C、Ⅰ,Ⅲ,Ⅳ
    D、Ⅱ,Ⅲ,Ⅳ

    答案:C
    解析:
    C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ⅠⅡ,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Ⅲ,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应有明确用途,与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相匹配,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Ⅳ.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一年的股息。

  • 第3题:

    以下关于优先股的交易及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Ⅱ.境内注册境外上市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转让
    Ⅲ.境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转让
    Ⅳ.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A.Ⅱ.Ⅲ.Ⅳ
    B.Ⅰ.Ⅲ.Ⅳ
    C.Ⅰ.Ⅱ.Ⅲ
    D.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境内注册境外上市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参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只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 第4题: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Ⅰ 发行后普通股与优先股股东人数合并累计超过200人,但普通股不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应当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
    Ⅱ 申请人应披露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Ⅲ 应披露定向发行优先股对申请人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影响
    Ⅳ 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A.Ⅰ、Ⅱ
    B.Ⅱ、Ⅲ
    C.Ⅱ、Ⅲ、Ⅳ
    D.Ⅰ、Ⅱ、Ⅲ、Ⅳ
    E.Ⅰ、Ⅲ、Ⅳ

    答案:C
    解析: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会公告〔2014〕45号)具体分析如下: Ⅰ项,第2条规定,申请人定向发行优先股,应按照本准则编制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并披露。发行后普通股与优先股股东人数合并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发行后普通股与优先股股东人数合并累计不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
    Ⅱ项,第9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应在基本情况中披露本次定向发行的优先股的具体条款设置,其一是优先股股东参与利润分配的方式,包括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股息发放的条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涉及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的,应注明相关报表口径。
    Ⅲ项,第17条规定,申请人应披露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影响;已发行优先股的,还应说明对其他优先股股东权益的影响。
    Ⅳ项,第23条规定,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优先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第5题: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Ⅰ发行后普通股与优先股股东人数合并累计超过200人,但普通股不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应当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 Ⅱ申请人应披露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Ⅲ应披露定向发行优先股对申请人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影响 Ⅳ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 A、Ⅰ、Ⅱ
    • B、Ⅰ、Ⅲ、Ⅳ
    • C、Ⅱ、Ⅲ、Ⅳ
    • D、Ⅰ、Ⅱ、Ⅳ
    • E、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C

  • 第6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符合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有()。 Ⅰ甲上市公司,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 Ⅱ乙上市公司,拟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 Ⅲ丙上市公司,拟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吸收合并另一上市公司 Ⅳ丁上市公司,拟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回购普通股予以注销 Ⅴ戊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拟公开发行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 A、Ⅱ、Ⅴ
    • B、Ⅰ、Ⅲ
    • C、Ⅰ、Ⅲ、Ⅳ
    • D、Ⅱ、Ⅳ、Ⅴ
    • E、Ⅲ、Ⅳ、Ⅴ

    正确答案:C

  • 第7题:

    以下关于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对章程中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修改时,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Ⅱ一次性减资15%,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Ⅲ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Ⅳ上市公司应该在年报中披露优先股持股前10名的股东及其情况 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可以上市交易和转让,但是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Ⅵ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情况

    • A、Ⅰ、Ⅱ、Ⅲ
    • B、Ⅰ、Ⅳ、Ⅵ
    • C、Ⅱ、Ⅲ、Ⅴ
    • D、Ⅱ、Ⅳ、Ⅵ
    • E、Ⅲ、Ⅳ、Ⅴ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4年6月真题]Ⅰ.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Ⅱ.不得公开发行浮动股息率的优先股Ⅲ.公司累计减少注册资本超过5%的,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应通知优先股股东,表决该事项时,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Ⅳ.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的优先股,但二者不得同次发行
    A

    Ⅰ、Ⅱ

    B

    Ⅲ、Ⅳ

    C

    Ⅰ、Ⅱ、Ⅳ

    D

    Ⅱ、Ⅲ、Ⅳ

    E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项,《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商业银行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并遵守有关规定。Ⅱ项,第28条第1款第1项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采取固定股息率。Ⅲ项,第10条第1款第2项规定,出现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的情况,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该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Ⅳ项,第6条规定,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 第9题: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属于钢铁业,可以发行优先股的类型是()。
    A

    在股息分配上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B

    在剩余财产上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C

    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D

    既发行强制分红,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的优先股


    正确答案: B
    解析: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符合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有()。 Ⅰ 甲上市公司,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 Ⅱ 乙上市公司,拟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 Ⅲ 丙上市公司,拟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吸收合并另一上市公司 Ⅳ 丁上市公司,拟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回购普通股予以注销 Ⅴ 戊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拟公开发行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A

    Ⅱ、Ⅴ

    B

    Ⅰ、Ⅲ

    C

    Ⅰ、Ⅲ、Ⅳ

    D

    Ⅱ、Ⅳ、Ⅴ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26条,Ⅱ项,乙上市公司,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的应是其他上市公司;Ⅴ项,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 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Ⅱ 不得公开发行浮动股息率的优先股 Ⅲ 公司累计减少注册资本超过5%的,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应通知优先股股东,表决该事项时,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 Ⅳ 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的优先股,但二者不得同次发行
    A

    Ⅰ、Ⅱ

    B

    Ⅲ、Ⅳ

    C

    Ⅰ、Ⅱ、Ⅳ

    D

    Ⅱ、Ⅲ、Ⅳ

    E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Ⅰ、Ⅱ,Ⅲ、Ⅳ,Ⅰ、Ⅱ、Ⅳ,Ⅱ、Ⅲ、Ⅳ,Ⅰ、Ⅱ、Ⅲ、Ⅳ
    解析: Ⅰ项,《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商业银行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并遵守有关规定。Ⅱ项,第28条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采取固定股息率。Ⅲ项,第10条规定,出现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的情况,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该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Ⅳ项,第6条规定,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 第12题:

    单选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6月真题]
    A

    上市公司同一次发行的优先股,条款应当相同;每次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不得再次发行优先股

    B

    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后净资产的50%

    C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3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以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D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1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通过本次发行可以消除重大不利影响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上市公司同一次发行的优先股,条款应当相同。每次优先股发行完毕前,不得再次发行优先股。
    B项,第23条规定,上市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CD两项,第21条规定,上市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违规事项。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3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为标准审计报告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最近1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 第13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Ⅱ.不得公开发行浮动股息率的优先股
    Ⅲ.公司累计减少注册资本超过5%的,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应通知优先股股东,表决该事项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
    Ⅳ.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的优先股,但二者不得同次发行

    A、Ⅰ,Ⅱ,Ⅳ
    B、Ⅱ,Ⅲ
    C、Ⅰ,Ⅲ,Ⅳ
    D、Ⅰ,Ⅱ,Ⅲ

    答案:A
    解析:
    A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Ⅰ,第三十三条 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商业银行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并遵守有关规定。Ⅱ,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一)采取固定股息率;(二)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三)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四)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可就第(二)项和第(三)项事项另行约定。 Ⅲ, 第十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一)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二)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四)发行优先股;(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Ⅳ,第六条 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 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第七条 相同条款的优先股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第14题:

    以下公司发行的优先股不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是()。

    A、申请其普通股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公司
    B、普通股已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转让的公司
    C、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
    D、境内上市公司

    答案:D
    解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第2条规定,发行人向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优先股并在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转让的,适用本指引的规定。前款所称的发行人包括:①普通股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申请其普通股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公司(以下简称“申请挂牌公司”);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上市公众公司;③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

  • 第15题:

    以下应通过发审会特别程序审核的是(  )

    A.非公开发行股票
    B.发行可转债
    C.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D.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

    答案:A,C,D
    解析:

  • 第16题:

    某上市公司属于钢铁业,可以发行优先股的类型是()。

    A、在股息分配上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B、在剩余财产上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C、可以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D、既发行强制分红,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的优先股

    答案:D
    解析: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4]第97号)第6条规定,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

  • 第17题:

    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情形包括()。 Ⅰ上市公司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 Ⅱ上市公司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其他上市公司 Ⅲ上市公司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非上市公司 Ⅳ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 Ⅴ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 A、Ⅰ、Ⅱ、Ⅳ
    • B、Ⅱ、Ⅲ、Ⅳ、Ⅴ
    • C、Ⅰ、Ⅱ、Ⅲ、Ⅳ
    • D、Ⅰ、Ⅱ、Ⅳ、Ⅴ
    • E、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中国证监会2014年3月21日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三类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仅向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人。


    正确答案:200

  • 第19题:

    关于可赎回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是公司可按一定价格赎回的优先股
    • B、订有回收条款时,回收价格要高于市场价格
    • C、没有回收条款是,回收价额要高于票面值或发行价
    • D、是否收回,何时收回由发行公司决定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多选题
    关于优先股的发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只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

    B

    只有上市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C

    只有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D

    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核优先股的发行人范围。只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其中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选项AD正确。

  • 第21题:

    单选题
    以下关于优先股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 上市公司对章程中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修改时,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Ⅱ 一次性减资15%,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Ⅲ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要优先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Ⅳ 上市公司应该在年报中披露优先股持股前10名的股东及其情况 Ⅴ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可以上市交易和转让,但是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Ⅵ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情况
    A

    Ⅰ、Ⅱ、Ⅲ

    B

    Ⅰ、Ⅳ、Ⅵ

    C

    Ⅱ、Ⅲ、Ⅴ

    D

    Ⅱ、Ⅳ、Ⅵ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Ⅰ、Ⅱ、Ⅲ三项,第10条第1款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②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④发行优先股;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Ⅳ、Ⅵ两项,第51条规定,发行优先股的公司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当以专门章节披露已发行优先股情况、持有公司优先股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优先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情况、优先股的回购情况、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及行使情况、优先股会计处理情况及其他与优先股有关的情况,具体内容与格式由中国证监会规定。Ⅴ项,第47条规定,优先股发行后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转让,不设限售期。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转让,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转让范围仅限合格投资者。第34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仅向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 第22题:

    单选题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11月真题]Ⅰ.发行后普通股与优先股股东人数合并累计超过200人,但普通股不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应当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Ⅱ.申请人应披露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Ⅲ.应披露定向发行优先股对申请人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影响Ⅳ.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A

    Ⅰ、Ⅱ

    B

    Ⅰ、Ⅲ、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Ⅳ

    E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修正)第2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定向发行优先股,应按照本准则编制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并披露。发行后普通股与优先股股东人数合并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发行后普通股与优先股股东人数合并累计不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
    Ⅱ项,第9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应在基本情况中披露本次定向发行的优先股的具体条款设置,其一是优先股股东参与利润分配的方式,包括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股息发放的条件、股息支付方式、股息是否累积、是否可以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等;涉及财务数据或财务指标的,应注明相关报表口径。
    Ⅲ项,第17条规定,申请人应披露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影响;已发行优先股的,还应说明对其他优先股股东权益的影响。
    Ⅳ项,第23条规定,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优先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论述中,(    )项是错误的。
    A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B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而且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

    C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而且公司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

    D

    在试点阶段,公司对优先股股息率可以采用固定股息率或者浮动股息率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