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破产法都有和解制度,也有将和解与整顿结合起来的例子。( )

题目

各国破产法都有和解制度,也有将和解与整顿结合起来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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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企业在和解与整顿过程中做法正确的是( )。

    A.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其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B.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本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C.某国有企业在人民法院接受和解整顿的申请后,将和解协议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查

    D.被申请破产的某企业在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对该和解协议作出了认可裁定,并予以公告,同时宣布中止破产程序,进入整顿程序


    正确答案:A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第六十一条的规定,通过和解协议是债权人会议行使的权利,所以和解协议应首先提交给债权人会议审查。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 第2题:

    以下关于我国和解与整顿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

    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C.破产程序只有在整顿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


    正确答案:C
    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故选C。

  • 第3题:

    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  )。

    A.前提
    B.原因
    C.结果
    D.从属

    答案:A
    解析:
    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故本题选A。

  • 第4题:

    以下关于我国和解与整顿程序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

    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C.破产程序只有在整顿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

    答案:C
    解析:
    现行《企业破产法》和解与整顿制度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第二,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第三,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 第5题:

    下列()不属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

    A: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B: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D:和解与整顿充分尊重了市场意愿,又因为政府的介入而提高了企业执行率

    答案:D
    解析:
    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主要有:(1)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2)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3)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当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故D项错误。

  • 第6题:

    各国破产法都有和解制度,但把和解与整顿结合起来,则为( )所独创。
    A.中国 B.美国 C.英国 D.法国


    答案:A
    解析:
    答案为A。各国破产法虽都有和解制度,但把和解与整顿结合起来,则为中国所独创。

  • 第7题:

    (2009年)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
    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权人一方提出
    C.在和解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仍可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答案:A,D
    解析:
    (1)选项A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2)选项C: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受和解协议的约束,该债权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就可以行使担保物权。

  • 第8题:

    我国《企业破产法》的和解制度有何特点?


    正确答案: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规定的和解制度,具有两个重要的特点:
    第一,和解程序与整顿程序相结合;
    第二,和解和整顿只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

  • 第9题:

    单选题
    各国破产法都有和解制度,但把和解与整顿结合起来,则为( )所独创。
    A

    中国

    B

    美国

    C

    英国

    D

    法国


    正确答案: C
    解析: 各国破产法虽都有和解制度,但把和解与整顿结合起来,则为中国所独创。

  • 第10题:

    单选题
    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  )。
    A

    前提

    B

    原因

    C

    结果

    D

    从属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和解的表述正确的有( )
    A

    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B

    因债务人的欺诈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

    C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无表决权

    D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选项A: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当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债权人只能向法院申请终止和解协议,宣告其破产,而不能提起对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程序。

  • 第12题:

    问答题
    我国《企业破产法》的和解制度有何特点?

    正确答案: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规定的和解制度,具有两个重要的特点:
    第一,和解程序与整顿程序相结合;
    第二,和解和整顿只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和解与整顿是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的必经程序,未经和解与整顿,人民法院不能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为和解整顿制度的特点。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和解整顿并非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必经程序,是否和解完全依债务双方当事人意思而定。

  • 第14题:

    关于和解与整顿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整顿是和解的前提,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

    B.和解与整顿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

    C.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正确答案:A
    现行《企业破产法》和解与整顿制度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第二,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第三,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故选A。

  • 第15题:

    下列不属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的是( )。

    A.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B.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D.和解与整顿充分尊重了市场意愿,又因为政府的介入而提高了企业执行率

    答案:D
    解析:
    和解与整顿的效果并不理想,也并不市场化。所以答案选D。

  • 第16题:

    关于和解与整顿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整顿是和解的前提,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
    B:和解与整顿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
    C: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当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答案:A
    解析:
    和解与整顿制度包括以下三个特点:(1)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2)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3)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当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 第17题:

    下列关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C.和解与整顿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

    D.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和解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E.和解与整顿由人民法院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答案:A,B,C
    解析:
    D项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E项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 第18题:

    以下关于和解与整顿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有关规定主要来自《民事诉讼法》
    B:和解的申请要在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一个月内提出
    C:整顿的目的是力求使濒临破产的企业复苏并能够执行和解协议
    D:和解与整顿的结合非我国破产法的独创,而是借鉴了英美国家的做法

    答案:C
    解析:
    A选项说法不对,主要规定来自《企业破产法》;B选项不对,正确的时间是三个月后;C项对,整顿的目的就是为了拯救企业并且使其履行偿债协议;D项不对,将两者结合是中国独创。

  • 第19题:

    我国《企业破产法》的和解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一、和解程序与整顿程序相结合
    二、和解和整顿只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

  • 第20题:

    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
    • 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权人一方提出
    • C、在和解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 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不能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多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正确的有( )
    A

    只能在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后方可提出和解申请

    B

    只有债务人有权提出和解申请

    C

    和解程序不能约束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

    D

    债权人有权提出和解申请


    正确答案: D,A
    解析: 选项BD://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

  • 第22题:

    问答题
    按照新破产法草案的设计,重整与和解在程序规则上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 1、重整仅适用于企业法人,而和解则没有这种限制;
    2、重整不仅适用于无力偿债的企业,也适用于建些因经营或财务困难将要成为无力偿债的企业,而和解仅适用于前一种情形;
    3、申请重整仅可于破产宣告以前提出,而和解既可以在破产宣告前提出,也可在破产宣告后提出;
    4、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但不能申请和解;
    5、担保物权的行使,在重整保护期间仍受约束,而在和解开始后失去约束;
    6、重整计划草案在重整开始以后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在和解开始之前提出;
    7、重整计划草案由管理提出,而和解协议草案由则债务人提出;
    8、重整计划由重整执行人执行,而和解协议由债务人执行;
    9、重整程序于计划执行完毕时终结,和解程序于和解协议成立时终结。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我国《企业破产法》的和解制度的特点?

    正确答案: 一、和解程序与整顿程序相结合
    二、和解和整顿只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