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城市信用社工作,在一起贷款业务中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则徐某的行为有可能构成( )。A.职业侵占罪B.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受贿罪C.贪污罪D.受贿罪

题目

徐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城市信用社工作,在一起贷款业务中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则徐某的行为有可能构成( )。

A.职业侵占罪

B.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受贿罪

C.贪污罪

D.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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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徐某和其丈夫因无法达成离婚协议而诉至法院,其律师告知其婚姻法规定了离婚中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徐某于是向法院举证了下列情形,其中能够支持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有()。

    A、徐某的丈夫与他人有婚外同居行为

    B、徐某的丈夫长期酗酒

    C、徐某的丈夫曾多次殴打徐某

    D、徐某的丈夫曾多次嫖娼


    参考答案:AC解析:婚姻法第46条

  • 第2题:

    徐某在火车站蹲点,见一乘客拿一黑色皮包,便怀疑内有值钱的财物,于是趁该顾客不注意之际,迅速将该皮包拿走。回到家后,兴奋地打开皮包,发现里面除了7000元“现金”外,并无其他贵重物品。徐某仔细一看,7000元“现金”实则是假币。徐某担心自己的盗窃事实被发现,并未上交假币,也没有将假币销毁,而是藏于自己的床底下。(事实一)
    徐某试图将假币花掉,于是小心翼翼地抽取了一张100元的假币,去一小超市购买香烟。但不料被超市老板张某认出,张某怀疑徐某是伪造假币的违法分子,于是要打电话报警。徐某见机将张某打伤(轻伤)后逃离。(事实二)
    徐某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徐某到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余额是0元),将7000元假币通过ATM机存入自己的账户,然后又换了一台ATM机,从自己的账户里支取了7000元真币。真币到手后,徐某心满意足地离去。(事实三)
    针对事实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徐某用假币购买香烟的行为成立使用假币罪(未遂)
    B、徐某用假币购买香烟的行为成立诈骗罪(未遂)
    C、徐某打伤张某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D、徐某打伤张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

    答案:A,C
    解析:
    对于事实二,徐某实施了两个行为,分别是用假币购买香烟的行为和将张某打伤的行为。对于第一个行为,徐某应成立使用假币罪,因为徐某的行为是将假币置于流通,侵害了市场经济秩序以及货币的公共信用。又由于被对方发现,因此是使用假币罪的未遂。所以,A项是正确的,B项则是错误的。由于徐某的第一个行为成立使用假币罪,因此即使其后续实施了暴力行为,也不成立转化型抢劫,而是成立故意伤害罪。因此,C项是正确的,D项则是错误的。

  • 第3题:

    李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城市信用社工作,在一起贷款业务中收受回扣,则李某的行为有可能构成()。



    A.诈骗罪
    B.受贿罪
    C.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受贿罪
    D.职业侵占罪

    答案:C
    解析:

  • 第4题:

    徐某2008年通过了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2009年3月到甲专利代理机构实习,2010年6月领取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2011年4月徐某到乙专利代理机构工作。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徐某离开甲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

    B.徐某到乙专利代理机构工作后,可以兼职在甲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C.徐某到乙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时,不能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D.徐某到乙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时,不能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


    参考答案:ACD

  • 第5题:


    徐某挪用公款等案


    徐某是某信用社雇佣的员工,主要从事押钞工作,也兼负责现金出入库工作。信用社属于非国有金融机构。邓某是由上一级国有银行委派到该信用社负责监管该信用社某一资金链流通的工作人员。


    201 2年1月期间,徐、邓2人因为炒股手头紧张,于是在邓某所监管的资金中,挪用了10万元去炒股,至案发尚有5万元未补上。


    2012年4月17日,徐某告知邓某自己将有一次接触大额款项的机会,决定捞一把然后跑路,看在邓某平日里对其的照顾,决定分出一部分给邓,邓某当即答应并且与徐某商量了具体细节。


    4月22日下午5时许,徐某与同事曾某等人从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各营业网点押钞回到信用社,将收回的70余万元人民币放进金库保险柜。待曾某等人离开后,徐某利用金库及保险柜钥匙未上交之机,返回打开金库大门及保险柜,盗走60万元人民币后,从中拿出10万元给邓某后便携款潜逃。


    当天晚上,徐某经田某介绍暂住到谭某家。5月底,因徐某碰到熟人,便要求田某、谭某为其另租房子,后由田某、谭某介绍徐某租到该市G楼B室。在转移到B室躲藏前,徐某将赃款中的46万元人民币交由谭某保管,谭某将赃款藏匿于其卧室沙发下。徐某躲藏期间,谭某安排徐某的饮食起居,为徐某购买日常生活用品。11月16日,田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带领公安人员到徐某隐藏处所将徐某、谭某被抓获。到案后徐某揭发了邓某与自己挪用信用社资金的事实,并且也揭露了邓某受贿的事实。据查,上述事实均属实。


    【问题】


    1.徐某的行为成立什么犯罪?


    2.邓某的行为成立什么犯罪?


    3.徐某和邓某是否构成构成共同犯罪?在哪个(些)罪上成立共犯?


    4.如何评价田某的行为?


    5.如何评价谭某的行为?


    6.案中各行为人有哪些法定情节?




    答案:
    解析:

    1.徐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


    徐某是非国有单位的职工,承担押钞员兼负责现金出入库的工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管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监守自盗巨额单位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此外,徐某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邓某一同挪用资金,也构成挪用公款罪。


    2.邓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


    邓某是国有银行委派到信用社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挪用资金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此外还与徐某一同构成职务侵占罪。


    3.徐某与邓某成立共同犯罪,在挪用公款罪上利用了邓某的职权成立共犯,在职务侵占罪中利用徐某的职务便利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4.田某的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


    5.谭某的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6.徐某的法定情节有:到案后揭发了邓某与自己挪用信用社资金的事实这部分构成坦白,对邓某受贿的犯罪事实成立立功。田某的法定情节有: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考生要注意身份犯与非身份犯共同犯罪时的处理情况,尤其注意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犯罪的情形,注意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渎职犯罪方面的一些重要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