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银行应向每一位借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要求学生在毕业后( )个月内填写完毕并寄回原经办银行。A.1B.2C.5D.6

题目

经办银行应向每一位借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要求学生在毕业后( )个月内填写完毕并寄回原经办银行。

A.1

B.2

C.5

D.6


相似考题
更多“经办银行应向每一位借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要求学生在毕业后( )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表述,错误的有( )。

    A.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财政补贴
    B.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在借款人毕业后3年内还清
    C.国家助学贷款必须在借款人毕业后6年内还清
    D.国家助学贷款采用国家担保方式
    E.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财政补贴一半,借款人承担一半

    答案:B,C,D,E
    解析: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B、C项错误。国家助学贷款采用信用贷款的方式。D项错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在校期间的贷款本金由学生本人毕业后自行偿还。E项错误。

  • 第2题:

    下列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贷确认手续,制订还贷计划,签订还贷协议
    B. 借款学生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下月1日(含1日)开始归还贷款利息
    C. 借款学生可以选择在毕业后的12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开始偿还贷款利息,但原则上不得延长贷款期限
    D. 经办银行及所属银行应派人主动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学校及借款学生的咨询
    E. 经办银行应向每一位借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并寄回原经办银行


    答案:A,B,D,E
    解析: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贷确认手续,制订还贷计划,签订还贷协议。借款学生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下月1日(含1日)开始归还贷款利息,并可以选择在毕业后的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开始偿还贷款利息,但原则上不得延长贷款期限。经办银行及所属银行应派人主动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学校及借款学生的咨询。经办银行应向每一位借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并寄回原经办银行。故本题选ABDE。

  • 第3题: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方式。关于《国家助 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规定的财政贴息方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B.实行对贷款合同期间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财政补贴
    C.实行借款学生在毕业后的助学贷款利息自付
    D.借款学生在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答案:B
    解析:
    答案为B。《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改革了原有的在贷款合同期间内对 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财政补贴,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 补贴。

  • 第4题: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偿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贷款银行应向借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要求学生待毕业后一个月内填写完毕并寄回原贷款行

    B.借款学生可以选择在毕业后的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开始偿还贷款本息

    C.借款学生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下年1日(含1日)开始归还贷款利息

    D.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

    答案:C
    解析:
    借款学生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下月1日(含1日)开始归还贷款利息。

  • 第5题:

    下列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偿还的说法,正确的有()。

    A: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贷确认手续,制订还贷计划,签订还贷协议
    B:借款学生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下月1日(含1日)开始归还贷款利息
    C:可以选择在毕业后的12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开始偿还贷款利息,但原则上不得延长贷款期限
    D:经办银行及所属银行应派入主动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学校及借款学生的咨询
    E:经办银行应向每一位借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要求学生在毕业后一个月内填写完毕并寄回原经办银行

    答案:A,B,D,E
    解析:
    每年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贷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贷协议。借款学生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下月1日(含1日)开始归还贷款利息,并可以选择在毕业后的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开始偿还贷款利息,但原则上不得延长贷款期限。经办银行及所属银行应派人主动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学校及借款学生的咨询。经办银行应向每一位借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要求学生在毕业后一个月内填写完毕并寄回原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对学生毕业去向及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并与学校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