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采用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防护区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A.围护结构B.门C.窗D. ”相关问题
  • 第1题: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 )Pa。

    A.1000
    B.1200
    C.1400
    D.1600

    答案:B
    解析: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 第2题:

    下列关于干粉灭火系统的说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A.采用全淹没系统的防护区,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火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不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B.采用全淹没系统的防护区的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
    C.采用局部应用系统的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2m/s
    D.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

    答案:D
    解析:
    干粉规3.1.2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2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宜小于1200Pa。
    3.1.3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应大于2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2在喷头和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 第3题:

    某建筑内一防护区,采用全淹没式干粉灭火系统保护,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规定的是( )。

    A.防护区门窗耐火极限为0.50h
    B.防护区吊顶耐火极限为0.50h
    C.防护区底面设有多个换气通风口
    D.围护结构的允许压力为1500Pa

    答案:C
    解析:
    根据《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3.1.2,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喷放干粉时不能自动关闭的防护区开口,其总面积不应大于该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15%,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2)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宜小于1200Pa。P333-338

  • 第4题: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 )Pa。

    A.1000
    B.1200
    C.1400
    D.1600

    答案:B
    解析:
    教材P213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 第5题: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的保护对象,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
    B.当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时,开口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面积的3%
    C.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000Pa
    D.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答案:C
    解析:
    教材P300
    (1)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在喷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2)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3)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4)防护区用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中的防火阀,在喷放二氧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2)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2)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