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项目部承担一大型冶炼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施工质量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工程主厂房有厂房钢柱126 根,每根钢柱平均重约22.5t。在安装时发现16 根钢柱部分焊缝高度不够。项目部决定重新制作l6 根钢柱。
二、某设备基础为大体积混凝土基础。为加快施工进度,项目部制定的施工方法是:分层浇筑,分层浇筑厚度为0.6m。施工完成后,项目部自检发现基础质量不合格。项目部在制定处理方案时,决定只把基础露出地面的部分作抹光处理。
三、项目都对设备基础进行抹光处理后,继续进行机械设备安装。
四、当监理工程师发现设备基础的质量事故后,立即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项目部。项目部认为已作了处理。
问题
1.项目部决定重新制作l6 根钢柱的处理方案是否正确?简述理由。
2.项目部制定的大体积混凝土设备基础施工方法和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是否正确?简速理由。
3.项目部继续进行设备安装的做法是否正确?项目部在发现质量事故后,首先应做什么?
4.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按质量事故处理程序,项目部对该质量事故应如何办理?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