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①公证处人员只公证投标过程,不参与评标(2分);②招标办公室人员只负责监督招标工作,不参与评标(2分);③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即不少于5人(2分)。
更多“指出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妥之处。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问题:
    指出上述评标办法中不妥之处,并简述理由。


    答案:
    解析:
    (1)技术权重65分过高,应不超过60分;
    (2)对加注星号(※)的重要参数要求偏离的,不应当进行价格调整,应否决其投标;
    (3)价格权重25分过低,不应低于30分;
    (4)价格得分公式错误,应修改为:F1=D/D1xFx100
    其中:D:评标基准价(最低评标价格);D1:评标价格;F:价格分值权重。
    (5)业绩评审标准错误,因为对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综合评价法不得再将资格预审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作为评价内容。

  • 第2题:

    某实行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其合同预算价为3800万元,可由具备房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承包。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编制了招标文件。计划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需要 90日。其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初步评标标准见表3-1。

    招标人组建了总人数5人的评标委员会,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省政府组建的综合 性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4人。评标过程如下:
    (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2)选举评标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3)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密封合格后进行评审;
    (4)按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等评标因素进 行了评审打分;
    (5)个人评标结果完成前,专家Y,突发急病,招标人组织有关人员将Y专家送到了附 近医院抢救;
    (6)汇总除Y专家以外成员的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7)完成并签署了评标报告,其中Y专家的签字由招标人代表代签
    1.上表中评标标准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评标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上表中评标标准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对上表中评标标准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不妥之处:外省市企业须在本市有500m2以上的营业场所。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18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 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不妥之处:资质等级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理由:《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 学、择优的原则。第17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 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本工程可由具 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承包,资质等级应该只能作为资格评审的准入标准,在评标标准中提高资质等级要求不符合公平原则。
    (3)不妥之处:项目经理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理由:应该是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不妥之处:投标工期不得少于计划工期。
    理由:计划工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分析确定。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的计划开工日期,应尽可能地科学、客观、合理可行。投标工期不得超过计划工期。
    (5)不妥之处:投标有效期为60日。
    理由:投标有效期是投标文件保持有效的期限,是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并对投标人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也是投标人对自己发出的投标文件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应满足完成开标、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工作所需要的时间。此案例不能满足组织并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需要90日的要求。
    (6)不妥之处: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
    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 的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 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合同的预算价为3800万元,3800 )x2%=76(万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妥当。
    (2)理由:《招你投标法》第37条规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4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1/ 3,且具有评标所耑的专业能力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一般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专家库内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式选择。
    3.评标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对评标过程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不妥之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密封合格后进行评审。
    评由:确认密封足否合格是在开标时出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所进行的工作。开标的 程序和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而:①密封情况检查;②拆封;③唱标;④记录并存档。
    (2)不妥之处:评标报告中Y专家的签字由招标人代表代签。
    理由:评标报告上评标委员会成记的签字不能由招标人代表代签。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第53条规定,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 第3题:

    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包括建设单位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位技术、经济专家。
      【问题】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妥之处一: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理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不妥之处二: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中包括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理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3)不妥之处三:专家库随机抽取4位技术、经济专家。
      理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技术、经济专家没有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至少为5位技术、经济专家。

  • 第4题: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在招标阶段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包括建设单位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以及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4位技术、经济专家。
      事件2:建设单位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列内容:①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③中标人还需提交履约保函,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事件1中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错误之处以及理由如下。
    (1)错误之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理由: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错误之处: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中包括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3)错误之处: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位技术、经济专家。
    理由:技术、经济专家没有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至少为5位技术、经济专家。
    2.事件2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以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理由:应当在投标时提交。
    (2)不妥之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理由: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退还。
    (3)不妥之处: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
    理由: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

  • 第5题:


    某实行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其合同预算价为3800万元,可由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承包。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编制了招标文件。计划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需要90日。其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初步评标标准见表6-4。



    招标人组建了总人数为5人的评标委员会,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省政府组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4人。


    评标过程如下:(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2)选举评标委员会的主任委员;(3)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密封合格后进行评审;(4)按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等评标因素进行了评审打分;(5)个人评标结果完成前,专家Y,突发急病,招标人组织有关人员将Y专家送到了附近医院抢救;(6)汇总除Y专家以外成员的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7)完成并签署了评标报告,其中Y专家的签字由招标人代表代签。


    【问题】


    1.上表中评标标准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3.评标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上表中评标标准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外省市企业须在本市有500m2以上的营业场所。理由:《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不妥之处:资质等级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理由: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本项目仅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只能作为资格评审的准入标准,在评标标准中提高资质等级要求不符合公平原则,可视为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施了歧视待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十七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3)不妥之处:项目经理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理由:应该是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不妥之处:投标工期不得少于计划工期。理由:计划工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分析确定。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的计划开工日期应尽可能地科学、客观、合理可行。投标工期不得超过计划工期。


    (5)不妥之处:投标有效期为60日。理由:投标有效期是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保持约束力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作出承诺,并应满足完成开标、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工作所需要的时间。本题中,不能满足组织并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需要90日的要求。


    (6)不妥之处: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本题中,该合同的预算价为3800万元,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3800*2%=76(万元)。


    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妥当。(2)理由:《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其胜任评标工作的特殊项目,报相应主管部门后,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3.对评标过程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不妥之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密封合格后进行评审。理由:确认密封是否合格应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进行。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组织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对投标人自己和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检查,其目的在于检查开标现场的投标文件密封状况是否与投标文件接收时的密封状况一致。如果投标文件密封状况与接收时的密封状况不一致,或者存在拆封痕迹的,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


    (2)不妥之处:评标报告中Y专家的签字由招标人代表代签。理由: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不能由招标人代表代签。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