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5
某水闸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经公开招标后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 施工承包合同规定 , 水闸的启闭机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 , 其他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同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为了确保水闸施工质量,经与设计单位商定,在设计文件中标明了水泥的规格 、 型号等技术指标 , 并指定了生产厂家 。 施工单位在工程中标后 , 与生产厂家签订了购货合同 。 为了在汛期来临之前完成水闸的基础工程施工 , 施工单位采购的水泥进场时 , 未经监理机构许可就擅自投人施工使用 。 监理机构在对浇筑而成的第一块闸底板检查时,发现水泥的指标达不到要求,监理机构便通知施工单位该批水泥不得使用 。 施工单位要求水泥厂家将不合格的水泥退换 , 厂家认为质量没有问题 , 若要退货 , 施工单位应支付退货运费 , 施工单位不同意支付 , 厂家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的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上述费用。
问题
1 .建设单位指定水泥的规格、型号是否合理 ? 为什么 ?
2 .施工单位采购的水泥进场,未经监理机构许可就投入使用,此做法正确吗 ? 为什么 ?
3 . 监理机构发现水泥的指标达不到要求 , 通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该批水泥是否合理 ? 为什么 ?
4 .施工单位要求退换该批水泥是否合理 ? 为什么 ?
5 . 水泥生产厂家要求施工单位支付退货费用 , 建设单位代扣退货运费款是否合理 ? 水泥退货的经济损失应由谁负担 ? 为什么 ?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某工程项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经评审,建设单位最终确定D单位中标,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D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问题:
指出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施工合同。
理由: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2)不妥之处: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理由: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要求和允许中标人对投标内容作实质性变更,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