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药品管理法律体系按照法律效力等级依次,具体分为:①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②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制定颁布,如《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③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如《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④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直属机构制定颁布,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GCP》、《GMP》、《GSP》等;⑤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颁布,如《湖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