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题目
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相似考题
更多“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假释犯在考验期内不同表现的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答:依照《刑法》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根据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的不同表现,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
    第一,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法。
    第二,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被判处的罪,而且该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第三,在假释考验期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似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
    第四,在假释考验期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四种情况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 第2题:

    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答案:
    解析: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4)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第3题:

    下列对假释的考察及法律后果,表述正确的有(  ).
    A.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C.犯罪分子被假释后,离开自己的居所时,应当报经监督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
    D.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


    答案:D
    解析:
    解析:我国《刑法》第83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A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85条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如果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但如果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则撤销假释,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B选项错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C选项错误.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D选项正确.

  • 第4题:

    假释与减刑的不同之处体现在(  )。
    A.适用范围不同
    B.可以适用的次数不同
    C.法律后果不同
    D.决定机关不同


    答案:A,B,C
    解析:
    解析: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所以两者范围不同。假释只能宣告一次,而减刑不受次数限制。假释附有考验期,有被撤销的可能;减刑没有考验期,无论减刑后有何种情况发生,已减的刑期也不能恢复。所以A、B、C三项正确。减刑和假释的决定机关都是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所以决定机关相同,故D项有误。

  • 第5题:

    假释与减刑的主要区别是()。

    • A、适用法律不同
    • B、适用范围不同
    • C、适用方法不同
    • D、法律后果不同

    正确答案:B,C

  • 第6题:

    累犯的法律后果有()。

    • A、应当从重处罚
    • B、不能适用缓刑
    • C、不能适用减刑
    • D、不能适用假释

    正确答案:A,B,D

  • 第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假释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如下:
    (1)假释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对象条件。假释的适用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一般罪犯。对累犯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及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且被同时决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应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第81条第1款的规定的,可以假释。
    行刑条件。假释的行刑条件,是指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为了使适用假释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81条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实质条件。假释的实质条件,是指被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2)假释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假释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四种:
    ①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发生法定应当撤销假释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③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④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⑤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未予以执行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下列不属于累犯的法律后果的是( )。

    A.应当从重处罚
    B.不得适用缓刑
    C.不得适用假释
    D.不得减刑

    答案:D
    解析: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A项正确,对累犯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累犯应当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B项正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C项正确,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第9题:

    简述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答案:
    解析: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行为是一种允许事后补正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基于以下不同法律事实:(1)真正的权利人行使追认权,对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事后追认。追认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须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2)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出现而补正其效力。例如,无权处分行为中,无权处分人通过继承、遗赠、接受赠与等方式取得了所有权或处分权,则该无权处分行为有效。

  • 第10题:

    简述假释的撤销事由及法律后果.


    答案:
    解析:
    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假释的撤销事由及法律后果是: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第11题:

    简述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一)谎称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退还保险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用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回保险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唯一例外的是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投保人已经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虚报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A、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为
    B、承兑是无条件的
    C、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
    D、承兑记载在汇票的正面

  • 第12题:

    假释可能会出现哪些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典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假释可能会出现的法律结果: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滿,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典第71条、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地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 第13题:

    问答题
    简述重婚的民事法律后果和刑事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4题:

    问答题
    假释可能会出现哪些法律后果?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典第85条、第86条的规定,假释可能会出现的法律结果: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假释考验期滿,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分别依照刑法典第71条、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地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