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民国北京政府的最高审判机构是( )。
A.中央审判所
B.法院
C.高等审判厅
D.大理院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北洋政府秘书机构的特点。
第7题:
北洋政府司法制度的特点是()
第8题:
北洋政府时期,跨省的军事机构是()和()。
第9题:
北洋政府审判机构大体分为三种,一为()法院,二为()法院,三为兼理司法法院。
第10题:
第11题:
第12题:
军事法院
兼理司法法院
中央法院
地方法院
第13题:
北洋军阀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
A.平政院
B.肃政厅
C.大理院
D.总检察厅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简述北洋政府秘书机构的特点
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机关,均普遍设置有秘书机构或秘书人员;秘书机构的名称及其职责趋向一致;各机关大多只设一个机构负责全部秘书事务,只有少数机关才分置几个秘书机构,主要是将起辅助决策作用的高级参谋顾问人员和负责机密或重要文书的高级文书工作人员分开;秘书机构的职权范围明确;秘书机构的级别名称比较混乱
略
第18题:
北洋政府的审判机构除了有特别法院、普通法院外,还有()。
第19题:
北洋政府时期,负责行政监察和审判行政案件的机关是()
第20题:
北洋政府的审判机关大体分为三种,即()。
第21题:
大理院
兼理司法法院
大理寺
平政院
第22题:
第23题:
第24题:
县知事兼理司法审判
设置平政院
取消领事裁判权
军法审判重于普通审判
大量适用判例和解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