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泄愤.在20楼的家中向楼下人群中丢一烟灰缸,砸死人群中的乙。甲的行为属于 A.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投放危险物质罪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题目
甲为泄愤.在20楼的家中向楼下人群中丢一烟灰缸,砸死人群中的乙。甲的行为属于

A.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B.投放危险物质罪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罪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注意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以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财物为侵害对象。不要把不特定简单理解为是谁都可以,这里不特定是指受害范围大小是不特定的。甲丢下一个烟灰缸无论砸到谁,也只能砸到一个人,因此不可能危害公共安全。A选项错误。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危险物质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通过化学作用的方式危害人、财、物的物质,而不是指任何具有危险性的物质。B选项错误。甲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仍然实施了危害行为,放任危害后果发生,造成了乙死亡的后果,成立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C选项正确。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是指行为人预料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未能避免造成了损害结果发生的行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是指行为人应当预料但未能预料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行为。本题里甲明知可能发生危害后果,但未采取任何手段避免危害,对危害结果发生存在放任心态,因此不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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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B
    A项中甲、乙、丙、丁四人属于共同犯罪,界定共同犯罪停止状态的标准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题中乙、丙、丁已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并且既遂,虽然甲未参与实行行为,但是他参与了共谋,未撤出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原因力,所以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B项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指为犯罪制造工具、创造条件。甲携带工具向乙家走去是为了接近犯罪目标,为实施犯罪做准备,因此属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C、D两项属于犯罪中止。故选B。

  • 第2题:

    甲与乙结有仇怨,一日,甲携猎枪前往乙居住地,准备枪杀乙。然而甲到达乙居住地附近,发现乙家楼下有多位警察正在处理一起刑事案件,感到无从下手,遂返回。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没有犯罪行为


    正确答案:A
    [答案] A。[解析]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客观特征和主观特征两个方面:其客观特征在于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但尚未着手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其主观特征在于明显的犯罪意图和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在本题中,甲前往乙住所,并到达乙居住地附近,这是犯罪预备行为,但是甲由于发现周围停有多辆警车并有警察活动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实行行为,所以,甲构成犯罪预备形态。

  • 第3题:

    画家甲将其未发表的一幅绘画作品原件赠与好友乙。乙将其挂于室内。丙在乙家中做客时,向乙提出欲租该画展出30日,愿支付报酬500元,乙同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和丙的行为均合法

    B.乙的行为合法,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C.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展览权

    D.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出租权


    正确答案:A

  • 第4题: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为了报复乙,跟踪乙一周的时间了解乙的生活规律,确定作案时间,并找人购买改制手枪

    B、甲到乙家中行窃,还未得手就被乙发现,在乙的劝说下放弃行窃,返回家中

    C、甲在公交车上意图偷窃,结果遇到便衣警察,甲深感害怕,落荒而逃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A

    A。答案解析:定义的关键点在于(1)犯罪还未实施(2)为犯罪做了某种准备。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A。

  • 第5题:

    下列行为中,甲、乙能够构成共同犯罪的有:( )
    A.甲明知乙实施盗窃,而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作为犯罪工具
    B.乙与甲商定,乙在抢劫一家银行分理处后到甲的家中躲避
    C.乙在杀害自己的仇人丙后找到甲,要求在甲的家中躲避,甲同意并收留了乙
    D.乙在一家卡拉OK歌舞厅组织几十名年轻女性卖淫,甲帮助乙招募了几名卖淫女


    答案:A,B
    解析:
    B、C选项,事先有通谋的是共同犯罪,事先无通谋的不构成共同犯罪。D选项中存在实质的共同犯罪行为,但《刑法》第358条第3款将这一选项中甲的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罪名,即协助组织卖淫罪,就不能再按照共同犯罪处理了。

  • 第6题:

    甲带匕首准备去杀乙,在去乙家的路上,甲突然肚子疼,便回到家中。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 B、犯罪未遂
    • C、犯罪中止
    • D、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

  • 第7题:

    甲委托乙购买一批货物,乙因家中有事,便向甲提出终止该委托合同关系。由于乙终止该合同关系,给甲造成若干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终止合同关系,属于违约行为
    • B、乙终止合同关系,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 C、乙终止合同关系,属于行使请求权的行为
    • D、甲可要求乙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1998年,甲购买高压汽枪一支,改制成能发射小口径子弹的枪支后,与50发子弹一起藏匿家中。2002年5月,甲怀疑其妻与单位负责人乙有不正当两性关系,打电话将乙叫到家中质问。因乙否认有此事,甲取出私藏的改制枪支和子弹,返回客厅向乙的头部开枪射击,致乙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甲见乙死在自己家中,心中害怕。甲妻回家后,甲打电话给自己的朋友和乙妻打电话,谎称来家中借枪,自己摆弄枪支时走火受伤。 甲的朋友和乙妻来到甲家后,甲与他们一起将乙送往医院抢救。之后,甲与其他人一起来到公安机关报称,乙在自己家中摆弄枪支走火致死。在公安机关做了枪痕、枪支鉴定,证明乙的枪弹伤不能自己形成后,甲才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关于甲致乙死亡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甲的行为系直接故意杀人
    • B、甲的行为系间接故意杀人
    • C、甲的行为系故意伤害致死
    • D、甲的行为系过失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帮乙公司支付一笔货款,开出支票一份。甲在“用途”一栏填上“代乙付货款”。关于甲的行为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甲的行为不构成票据代理

    B

    甲的行为属于票据代理,此支票的出票人是甲

    C

    甲的行为属于票据代理,此支票的出票人是乙

    D

    甲的行为属于票据代理,但票据责任仍然由甲承担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为杀乙,向乙家中投炸弹,造成乙死亡,房屋被炸毁。甲的行为属于()。
    A

    想象竞合犯

    B

    实质数罪

    C

    牵连犯

    D

    吸收犯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2013年10月,甲从乙处借了5000元,甲因家中老母生病,一直没钱偿还乙,乙看甲可怜,就告诉甲5000元不用偿还了。关于乙免除甲的债务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乙的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B

    乙的行为属于多方法律行为

    C

    乙的行为需要经过甲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D

    乙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需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多方法律行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本题中债务免除的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到乙家串门,见乙不在,动手欲强奸乙妻,乙妻极力抗拒。乙之弟在屋外闻声赶进屋内,拿起一把扁担把甲打倒在地。甲跪地求饶。此时乙回到家中,见状大怒,抓起一把砍刀向甲连砍数刀,甲当即毙命。乙的行为属于 ( )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

    C

    故意杀人

    D

    过失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A
    A【解析】首先要明白犯罪预备的含义:一是未实施犯罪,二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选项A中甲未实施犯罪,但为犯罪准备工具,是犯罪预备;而选项B、C、D中的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止,应属于犯罪中止,而非犯罪预备。

  • 第14题:

    画家甲将其未发表的一幅绘画作品原件赠与好友乙。乙将其挂于室内。丙在乙家中做客时,向乙提出欲租该画展出30日,愿支付报酬500元,乙同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乙和丙的行为均合法

    B.乙的行为合法,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C.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展览权

    D.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出租权


    正确答案:A
    《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本题中,画家甲将其绘画作品原件赠与好友乙,乙便取得该作品的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乙同时享有该作品原件的展览权,丙将该原件租去展览并支付报酬,行为合法。故A项正确,C项错误。丙的行为是展览权人乙的许可使用行为,本质上也是乙行使展览权的具体表现,并没有侵犯甲的发表权,故B项错误。《著作权法》第10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绘画作品并不是出租权行使的对象,D项错误。所以,选择A项。

  • 第15题: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A

      由定义可知犯罪预备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尚未实施。B、C、D项全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项中的犯罪虽然也已经实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准备的作用,并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过程。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

  • 第16题:

    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3年)

    A.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某日甲表演时,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飞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B.甲、乙在路边争执,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D.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故意、犯罪过失、认识错误的认定。 A项,甲的表演行为充斥着风险,但作为马戏表演是被法律所容许的,甲只要遵循安全表演的规则行为,对结果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具体到案例中,甲无法预料到乙的身体突然移动,无法再控制飞出去的刀使其改变方向,所以对乙的死亡,甲在客观上不可归责,主观上也不可归责,属于意外事件。故A项正确。
    B项,甲推乙的行为不具有伤害故意,因为故意伤害罪以轻伤害结果作为起刑点,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对方造成轻伤害以上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只是意图给对方造成轻微的神经刺激或者肉体疼痛而殴打对方的,不是伤害故意。如果轻微斗殴导致对方死亡的,应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故B项错误。
    C项,从高空往楼下空地抛物前,行为人甲预料到危险的存在,观察一番后,轻信了自己“楼下无人”的判断,却没有料到视野有死角,将自己没有看到的小孩砸死。甲对小孩的死亡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故C项错误。
    D项,甲其实并没有打击错误,只是拿错了计划中的工具,这在刑法中不值得探讨,因为不会影响人们对行为人犯罪故意的认定。所以本项的结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是正确的,但是论证过程是错误的。故D项错误。

  • 第17题:

    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便返回家中。甲的行为属于()。


    正确答案:犯罪预备

  • 第18题:

    甲为杀乙,向乙家中投炸弹,造成乙死亡,房屋被炸毁。甲的行为属于()。

    • A、想象竞合犯
    • B、实质数罪
    • C、牵连犯
    • D、吸收犯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与乙有仇,一天甲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心脏疼痛,只得提前返回家中。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 B、犯意表示
    • C、犯罪预备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甲、乙在山上玩耍,甲见山下有一老人,便对乙说将石头推下去可能砸着老头。乙不信,于是甲将石头推下山,结果老头被砸死,则甲属于间接故意。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多选题
    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3年真题]
    A

    甲、乙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某日甲表演时,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飞刀掷进乙胸部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B

    甲、乙在路边争执,甲推乙一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C

    甲见楼下没人,将家中一块木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小孩乙。甲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D

    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甲的错误属于方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正确答案: D,A
    解析: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意外事件是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A项,甲作为马戏团演员,表演飞刀精准从未出错,但乙突然移动身体位置致其被飞刀扎死是甲无法预见的情形,甲既无故意,又无过失,故应属于意外事件
    B项,甲、乙在路边争执,甲并没有伤害乙的故意,但甲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导致乙被路过车辆轧死而没有预见,所以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项,甲见楼下没人后向楼下扔木板,可见其预见到了其行为可能发生损害后果,因此不属于意外事件。甲仅是看了一下楼下而未采取其他确认楼下无人的行为,甲轻信自己的行为不会发生损害后果,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D项,方法错误(即打击错误),是指由于行为本身的误差,导致行为人所欲损伤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仍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甲本欲用斧子砍死乙,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乙,不属于方法错误。

  • 第22题:

    单选题
    2015年10月,甲从乙处借了5000元,甲因家中老母生病,一直没钱偿还乙,乙看甲可怜,就告诉甲5000元不用偿还了。下列关于乙免除甲债务的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乙的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B

    乙的行为属于多方法律行为

    C

    乙的行为需要经过甲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D

    乙的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需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本题中债务免除的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不需经过甲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 第23题:

    问答题
    甲、乙二人素有矛盾。一日,甲借故寻衅,与乙发生争吵。甲仗恃体强力大,对乙拳脚相加,将乙打倒在地。乙被打倒后,在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向甲砸去,也把甲打倒在地。乙从地上站起身后,又用石头猛砸甲的头部,甲的后脑被打碎,当场死亡。问:乙砸死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