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张某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有( )。 A.李某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B.李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C.李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D.李某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题目
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张某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有( )。

A.李某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B.李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C.李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D.李某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相似考题
更多“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张某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有( )。 ”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与李某结婚5年,王某因与李某感情不和而起诉离婚,诉讼中双方因王某婚后公司发给的医药补助费的归属发生争议。李某坚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王某坚持系个人财产。关于王某的医药补助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按王某个人财产处理

    B.应按王某与李某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C.认定结婚10年以上,医药补助费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D.按李某个人财产处理


    参考答案:A
    解析:《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题中王某的医疗补助费应按王某个人财产处理。

  • 第2题:

    夫妻分割共有财产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合伙经营的企业,夫妻作为合伙人与他人合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擅自分割合伙财产,必须从合伙财产中扣除其他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才能分割
    B:对于夫妻双方通过约定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如果该约定合法有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从其约定
    C:对于夫妻双方通过约定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如果该约定损害了他人利益,该约定是可撤销的
    D:对夫妻双方把共同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或把共同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但未告知债权人,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该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答案:C
    解析:
    权利不得滥用,这是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准则,也是离婚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之一。这一原则要求,夫妻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对于夫妻双方通过约定分割共同财产的,如果该约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该约定无效,并非可撤销。

  • 第3题:

    张某因其妻王某私自堕胎,遂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张某又请求离婚,法官调解无效后依照《婚姻法》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的消灭是由法律事件引起的
    B.张某主张的生育权属于相对权
    C.法院未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诉求,违反了“有侵害则有救济”的法律原则
    D.“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概括性立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的适应性

    答案:B,D
    解析:
    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在当事人的意志控制下实施的、并能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行为。引起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的消灭的事实是王某私自堕胎。这一事实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之一的王某意志所能控制的,故是法律行为,A项错。绝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为不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仅为特定人的权利。《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张某主张的生育权是针对其妻王某的,故B项对。
    法院未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诉求,并不违反“有侵害则有救济”的法律原则,因为《婚姻法》没有赋予张某损害赔偿的救济方式,但赋予了准予其离婚的救济方式。故C项错。
    法律规范在列举其适用的典型事项后,又以“等”、“其他”等词语进行表述的,属于不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以“等”、“其他”等概括性用语表示的事项,均为明文列举的事项以外的事项,且其所概括的情形应为与列举事项类似的事项。故D项对。

  • 第4题:

    张某是北京市居民,妻子李某为外地户籍,两人育有一女张晓。张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对于其女并不很关心,一直没有将女儿的户口迁移至北京,其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也未更改,仍未“未婚”,婚后购买的两处房屋,所有权人名字仅有张某本人。2012年2月,张晓因患心脏疾病需要住院做开胸搭桥手术,李某在医院日夜照顾其女,张某趁机取出家中房本,将婚后购买的另一处住房以市价转让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待李某发现后,双方发生争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房屋
    B:王某已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李某不能追回该房屋
    C:张晓手术需要高额医疗费用,张某拒不支付的,李某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D:即使张某不同意支付张晓的高额手术费,李某也不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必须先提出离婚,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答案:B,C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1条第1款,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但有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C正确,D项错误。

  • 第5题:

    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张某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有(  )。

    A.李某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B.李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C.李某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D.李某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E.李某出轨

    答案:A,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①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②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ABCD四项均属于上述第1项中的情形,甲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得到法院支持。

  • 第6题:

    “文化大革命”期间,李某离开家乡长期未归,下落不明,《民法通则》实施后的1988年,经其妻王某申请,法院对李某宣告死亡,此后,王某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2000年,李某重新出现回到家乡,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反对李某的主张,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对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根据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是合法的行为
    • B、对于李某已经被继承的财产可以判决归李某所有
    • C、李某回到家乡,是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应当依法撤销死亡宣告
    • D、李某重新出现后,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正确答案:D

  • 第7题:

    杨某和刘某是夫妻,杨某的父亲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而妻子刘某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丈夫杨某请求人民法院分割与妻子的共同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B、杨某应当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才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 C、在不损害责权人利益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可以支持杨某请求
    • D、人民法院应当裁判杨某和刘某共同对杨父履行赡养义务,支付医疗费用

    正确答案:C

  • 第8题:

    甲乙系夫妻,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甲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有()

    • A、乙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 B、乙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 C、乙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 D、乙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多选题
    张某是北京市居民,妻子李某为外地户籍,两人育有一女张晓。张某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对于其女并不很关心,一直没有将女儿的户口迁移至北京,其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也未更改,仍为“未婚”,婚后购买的两处房屋,所有权人名字仅有张某本人。2012年2月,张晓因患心脏疾病需要住院做开胸搭桥手术,李某在医院日夜照顾其女,张某趁机取出家中房本,将婚后购买的另一处住房以市价转让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待李某发现后,双方发生争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李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房屋

    B

    王某已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李某不能追回该房屋

    C

    张晓手术需要高额医疗费用,张某拒不支付的,李某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D

    即使张某不同意支付张晓的高额手术费,李某也不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必须先提出离婚,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B两项,《婚姻法解释(三)》第11条第1款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D两项,《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①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②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第10题:

    问答题
    李某(男)与赵某(女)于1990年登记结婚。后因感情恶化,于1997年11月经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2001年12月3日,赵某得知,李某曾于1997年8月以10万元购买一套房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没有告知赵某,致使这一本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李某独自侵占,因而于2002年1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主持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李某辩称:当初离婚时,双方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已经四年多,诉讼时效已过,赵某再来请求分割财产,没有法律依据。请回答:(1)赵某能否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本案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3)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这一案件?

    正确答案: (1)按照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中,李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双方离婚时并未告知赵某,显然属于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因而,赵某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本案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期间应该从赵某发现李某隐匿财产的次日即2001年12月4日开始计算,她于2002年1月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尚未经过。(3)人民法院应按照《婚姻法》第47条关于分割夫妻财产时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的规定,处理本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其中“重大理由”包括( )
    A

    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B

    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C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D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惠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房改房为李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上记载的产权人仅李某一人。李某在未取得张某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房产赠与给了王某,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关于该房屋的权属状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未经张某同意,李某无权单独处置该房产

    B

    张某向法院主张该房屋权属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C

    王某是受赠取得房屋,不构成善意第三人的身份

    D

    由于王某已领取了不动产权证,故该不动产权利应认定归王某所有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对合伙经营的企业,夫妻作为合伙人与他人合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做法错误的是()。

    A:不能擅自分割合伙财产,必须从合伙财产中扣除其他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才能分割
    B:对于夫妻双方通过约定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如果该约定合法有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从其约定
    C:如果该约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该约定无效
    D:对夫妻双方把共同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或把共同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但未告知债权人,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该约定对夫妻双方无效

    答案:D
    解析:
    对合伙经营的企业,夫妻作为合伙人与他人合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对夫妻双方把共同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或把共同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但未告知债权人,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该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 第14题:

    张某与肖某(女)是夫妻,张某在结婚前就租了单位的一套公房居住,结婚后肖某用夫妻积蓄出资买下了该套公房,同时产权证上权利人的姓名登记为她的名字,现在夫妻俩离婚,该房屋()。

    A:属于李某个人财产
    B:属于张某个人的财产
    C: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属于张某单位所有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房屋符合该法规的要求,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第15题:

    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张某因业务关系认识李某,遂与李某出双入对,并进而开始同居生活,后经不住李某软磨硬泡,张某与李某到李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王某得知后,十分气愤。王某及其亲属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

    A.王某请求李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B.王某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C.王某不提出离婚,单独诉请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D.王某的父母请求张某赔偿各项物质损失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王某有权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但不得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主张,也无权请求配偶之外的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近亲属也不是合格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16题: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与刘某在外地相识并举办了教堂婚礼并生下张乙,张某与刘某在财产上实行AA制。一天,张某用100元钱购买了彩票并中得5000万元大奖,张某因兴奋过度脑溢血发作死亡。经查,张某在老家的原配王某一直未婚,并有一子张甲,张某的父母健在。对该5000万元,如何分配,张某父母、张甲、张乙、刘某、王某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刘某、王某对该5000万元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
    B.刘某不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请求权,王某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C.对于张某的遗产可由张甲、张乙、张某父母平均分配
    D.对于张某的遗产可由张甲、张乙、张某父母、刘某、王某平均分配

    答案:C
    解析:
    。刘某与张某举行教堂婚礼而未办理注册,应为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且刘某与张某实行AA制,故不形成共同财产。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发生消灭效力,张某未回,宣告死亡未被撤销,婚姻关系未恢复,故张某的继承人为张甲、张乙和张某父母。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17题:

    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12年结婚,结婚时王某购买了一套家电(包括冰箱、洗衣机等),并为张某购买了一枚结婚钻戒。2015年,两人因不和离婚,张某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另查明王某和张某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房屋,王某和张某工资10万。则王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

    A:王某购买的家电
    B:结婚钻戒
    C: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房屋
    D:工资10万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第18题:

    51岁的张某在大连某公司上班15年,今年1月公司裁员后,他获得1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近日,张某和妻子李某闹离婚,妻子以补偿金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5万,请问这5万能否分割?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18条中提到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就是这里提到的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生活补助费。
    二是医疗补助费。
    实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被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寻找到新工作以前,基本生活开支有必要的保障,或者有能力继续治疗疾病。经济补偿金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依附关系,是补偿给特定人的,主要是对特定人今后事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补偿性质,应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如将夫妻一方的经济补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有悖于公平合理的法律精神,也不符合该经济补偿金发放的本来目的。

  • 第19题:

    张某与李某为夫妻,二人约定日常所得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后张某因做生意亏本欠朱某5万元钱,但朱某对张某、李某的财产约定并不知情。此时,张某欠下的5万元()。

    • A、 先由张某清偿,张某不能清偿的再由李某清偿
    • B、 以李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 C、 以张某的个人财产清偿
    • D、 以张某、李某的共同财产清偿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与刘某在外地相识并举办了教堂婚礼并生下张乙,张某与刘某在财产上实行AA制。一天,张某用100元钱购买了彩票并中得5000万元大奖,张某因兴奋过度脑溢血发作死亡。经查,张某在老家的原配王某一直未婚,并有一子张甲,张某的父母健在。对该5000万元,如何分配,张某父母、张甲、张乙、刘某、王某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刘某、王某对该5000万元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
    • B、刘某不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请求权,王某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请求权
    • C、对于张某的遗产可由张甲、张乙、张某父母平均分配
    • D、对于张某的遗产可由张甲、张乙、张某父母、刘某、王某平均分配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单选题
    “文化大革命”期间,李某离开家乡长期未归,下落不明,《民法通则》实施后的1988年,经其妻王某申请,法院对李某宣告死亡,此后,王某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2000年,李某重新出现回到家乡,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反对李某的主张,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对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王某根据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并与张某登记结婚,是合法的行为

    B

    对于李某已经被继承的财产可以判决归李某所有

    C

    李某回到家乡,是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应当依法撤销死亡宣告

    D

    李某重新出现后,要求王某与张某离婚,与自己恢复夫妻关系,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通意见》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时,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其配偶再婚以及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题中李某的配偶王某已经再婚,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所以选项D的说法错误,选。宣告死亡以后,被宣告死亡人的合法财产发生继承,婚姻关系消灭,其配偶可再婚。所以选项A的说法正确,不选。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应当依法撤销死亡宣告,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所以选项BC的说法正确,不选。故本题答案选D。

  • 第22题:

    问答题
    李某(男)与赵某(女)于1990年登记结婚。后因感情恶化,于1997年11月经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2001年12月3日,赵某得知,李某曾于1997年8月以10万元购买一套房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没有告知赵某,致使这一本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李某独自侵占,因而于2002年1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主持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李某辩称:当初离婚时,双方已经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现在已经四年多,诉讼时效已过,赵某再来请求分割财产,没有法律依据。赵某能否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中,李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双方离婚时并未告知赵某,显然属于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因而,赵某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乙系夫妻,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甲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能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有()
    A

    乙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B

    乙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C

    乙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D

    乙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