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下列司法文书中,用于启动再审刑事审判程序的文书有( )。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执行程序的基础是法院的司法执行权,而审判程序的基础是法院的审判权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故B项错误。引起民事执行的依据不仅仅只是民事裁判,还包括仲裁裁决、赋予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包含财产部分的刑事裁判,故C项错误。执行程序具有独立性,不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故D项错误。

  • 第2题:

    下列有关刑事司法协助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包括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B: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国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必须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
    C: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文书,由该国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部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审核
    D: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不适用惯例

    答案:A,B,C
    解析:
    我国的刑事司法协助是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包括调查取证、送达诉讼文书、移交物证书证等,但不包括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所以A当选。《刑诉解释》第413条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受送达人送达法律文书,所送达的文书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发出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主管部门转递。外国法院通过外表途径请求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由该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认为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且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所以BC正确。《高检规则》第689条规定:“我国边境地区人民检察院与相邻国家的司法机关相互进行司法合作,在不违背有关条约、协议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可以按惯例或者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但应当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所以选项D错误。

  • 第3题:

    2、关于再审程序的特征,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A.它是审级制度结构以外的救济程序

    B.启动程序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

    C.分为再审立案程序和再审审判程序

    D.没有专门独立的审判程序


    启动程序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

  • 第4题:

    下列哪个不属于狭义的司法协助:()

    A:送达刑事司法文书
    B:询问证人和鉴定人
    C:提供有关法律资料
    D:引渡

    答案:D
    解析:
    【考点】司法协助的范围。详解:广义和狭义司法协助的判断标准就是看是否牵涉到一国的核心司法主权,只有D选项属于不属于狭义的司法协助。

  • 第5题:

    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按审判程序分,包括()的监督。

    A一审

    B二审

    C再审

    D死刑复核程序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