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网友则认为,自己喜欢陈某某就是因为他的特立独行和时尚感,艳照门事件并不能降低陈某某在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地位,这种反应属于( )。A.扫帚星效应B.晕轮效应C.近因效应D.扩大呈现

题目
一些网友则认为,自己喜欢陈某某就是因为他的特立独行和时尚感,艳照门事件并不能降低陈某某在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地位,这种反应属于( )。

A.扫帚星效应

B.晕轮效应

C.近因效应

D.扩大呈现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更多“一些网友则认为,自己喜欢陈某某就是因为他的特立独行和时尚感,艳照门事件并不能降低陈某某在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地位,这种反应属于( )。 ”相关问题
  • 第1题:

    齐某某、陈某某系XX中学初中毕业生。陈某某中考落榜,齐某某则被XX商业学校录取。但录取通知书被陈某某领走,并以齐某某的名义到该商业学校报到就读直至毕业。若干年后,齐某某得知真实情况,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某承担责任。陈某某的行为侵犯了齐某某的()。

    A姓名权

    B受教育权

    C姓名权及受教育权


    参考答案:C

  • 第2题:

    案情: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到位于甲市B区的星星幼儿园接5岁的小孩王某某回家,正好碰好见另一4岁小孩李某某将王某某推倒在地,王某怒不可遏,冲上前去掌掴李某某。李某的父亲李某(居住在甲市C区)惊觉,遂与王某理论。王某不屑,对李某拳打脚踢,导致李某手臂骨折,全身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李某认为王某对小孩李某某造成了精神损害,要求王某向他及小孩李某某赔礼道歉,赔偿李某某的精神损失费1000元,并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5000元。王某不理,李某欲诉讼解决该纠纷。
    问题:
    1.本案中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2.本案的当事人如何确定?
    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称当时有一位6岁小孩陈某某就在现场,欲申请陈某某出庭作证。王某则称陈某某年纪太小,不能作证。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对“轻微伤”的鉴定意见有异议,认为李某不过是皮肉擦 ,伤情鉴定过重,不认可该鉴定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本案审理完毕后,王某拒绝接收判决书,也没有同住成年家属,送达人可以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中甲市B区作为侵权行为地、甲市A区作为被告住所地,其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本案中,原告应为李某、李某某,被告为王某。《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本案中,李某、李某某享有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资格作为案件当事人,起诉后,便实际地成为本案的当事人;王某同样具有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其应诉后也实际地成为本案的当事人。
    3.法院应当通知陈某某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因此,尽管陈某某年仅6岁,但只要能正确表达意思,都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认为“年纪太小,不能作证”的看法是错误的。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通知陈某某出庭作证。
    4.法院应当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因此,法院应当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5.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活着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第3题:

    王某某,男,21岁,某市摊贩。杨某某,男,23岁,某某市摊贩。某日下午5时许,王某某在自由市场卖猪肉,见邻摊有一卖菜的妇女与两名顾客争吵, 便右手拿着剔骨刀走过去看热闹。往回走时,杨某某与王某某闹着玩、将王某某抱 住。王对杨说:“别闹,我手里有刀,别扎着你。”王某某边说边把右手的剔骨刀尖 由原来的向下转为向后,以防刺伤杨某某。但杨仍用双手搂住王的双肩向后推;王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恰好被害人赵某某站在王某某身旁,王手中的剔骨刀刺入赵某 某的腹部,造成赵某某腰部开放性外伤,脾刺伤。王某某和杨某某是否构成犯罪?

    A.王某某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重伤罪,杨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B.王某某、杨某某的行为均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C.王某某、杨某某均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D.王某某的行为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杨某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D 《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D项的捐献行为不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所以王某的父亲从事的该捐献行为违背了监护责任。

  • 第4题:

    1996年9月,陈某某因流氓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1997年《刑法》实施以后,陈某某以新的刑法里没有流氓罪罪名为由提起申诉。关于如何处理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B.释放陈某某,对其进行国家赔偿
    C.考虑到陈某某已经服刑有期徒刑一年,改判为两年有期徒刑
    D.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对刑法溯及力的记忆和理解。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是对刑法规定颁布前发生、刑法规定生效后法院判决还没有确定的刑事案件来说的。对于刑法规定修改前已经按照当时生效的法律判决确定的刑事案件,仍应该执行当时的判决。

  • 第5题:

    【单选题】在日常生活中,下列哪个称呼不被美国人喜欢()。

    A.某某法官

    B.某某博士

    C.某某教授

    D.某某经理


    放松训练是通过语言引导参与老年人身体由头部到双脚逐渐放松,要求每个部位的放松都使用同样的语言结构